我特别尴尬地点头应是,不狡辩。职场达人第一条,死也不与上司驳嘴。我不怕被误会,因为她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为了庆祝我莫名其妙的进了时苑而且没有遭到和谐,我给裴明珠和甘蒙打电话说是请她们吃饭,地点我挑。听见地点“我挑”这两个字,裴明珠立即说我有事,我撇嘴抢答。
放心!这次吃饭的地方空间绝对超过100平米并且空气流通!
此言一出,裴明珠状似考虑了一下,才轻飘飘的说好吧,我觉得吃饭的时间还是可以挤出来的……
这个混蛋!
晚上,我和裴明珠先到饭馆,甘蒙姗姗来迟。她穿了一身波希米亚的嫩huáng色长裙,戴副深色墨镜,远远看去就像某娱乐新星附身,只是那脖子却用丝巾捂得严严实实。
她一走近坐下,还来不及等我和裴明珠吐槽,已经自发性地取下了丝巾和墨镜,很有些欲哭无泪地摸着自己的脖子对我们感叹。
天啊,我今天照镜子的时候居然发现我的锁骨就快没了!
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她在玩儿我,后来看见她不敢置信的脸才确定,她不是在玩儿我,她是认真的。她一个人,跟爆米花似的,手舞足蹈地给我们讲述锁骨是怎样被腐蚀的。而我和裴明珠就坐在VIP的位置,听她就这个话题抱怨了整整两个小时。
我一会儿无语,一会儿大笑,这整个期间,我都没有还意识到,在如此平凡却难求的小快乐面前,我人生的又一重大转折点已经开始了。
我更不知道,那个雨天,我和裴明珠站在马路中央同甘蒙紫禁对决之时,那辆从我们面前一甩而过的车主,就是陆轻舟。
第19章 实在。
去实习了一个星期后,我对周围的人有了一个初步了解,都算正常,没有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存在。我有些失望,我对裴明珠说其实我隐隐期待着在刚开始的职场生涯中,就惊为天人一场。什么样的形式都成,比如莫名其妙得到某美男子的亲睐,或者是特别极其受上司赏识。而很显然的,这两样我都没能做到。
当然裴明珠是不理我的,她只是默默地在每天早上六点一刻的时候,将我chuáng头置物柜上那盏绿色小台灯扭开,一并抓住我的肩膀跟训练猴子似的猛摇叫我起chuáng。请不要想着她是有多么善解人意,为了不让我迟到才这样做,在我还没有实习之前她已经这样我行我素了三年。这是她每天早上的生物钟,雷打不动,弄得寝室里除了我和她以外,其他舍友换了又换。
她起chuáng也没有什么特别正经的事,就为了抹那么一大堆我说不上名字,甚至是记不起顺序的瓶瓶罐罐。不过裴明珠不承认这是不正经的事,她在我第一次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就很严肃的指正了我,她从书桌上那个与她电脑差不多尺寸的镜子面前回过头来对我说。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是一件多么正经的事情。
然后在无数次的或偶然或必然的事件中,她再一次用她丰富的经验打败了我。只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不是两个人住,寝室其他人肯定是会有微词的,我承认我比较介意外人对我的看法,在我活了这么多年我一向自信爆棚的认为没有人真心讨厌我,并且我想一辈子维持住这个记录。所以我问过裴明珠为什么不gān脆搬出去,她特别不要脸的一边富有节奏地拍慡肤水,一边用嘴型对我说,红花也是需要绿叶衬的。
她把其他人包括我比喻成为绿叶这件事让我很窝火,而事实又的确是这样,从那天起我就誓要向着高白美看齐。高我是没办法了,那但美是一定要的!所以我在路过学校外边的饰品店时,买了一张刘亦菲的海报来贴在墙头,每天临出门前就高歌: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只是我很无力。因为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没能变成她。就像这么多年过去,我也没能忘记一个人。
我去到时苑的时候,已经感受到了一股不寻常以往的气氛,白色板底上用黑色的马克笔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杂志社所有正式员工开会。我暗自庆幸可以偸一下懒,正想摸出手机给裴明珠发短信,VV就从办公室走了出来。依旧是jīng致得不露一丝痕迹的职业套装,以及脸上那公式化的表情。
她从我身边走过,却又忽地停下倒回来,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我闻声抬头,她淡淡的打量了我几眼,最后说出一句,你也来。
当所有人在会议室坐定,还没有留给我诧异的时间,总编已经率先甩出一沓资料,语气有些严厉地发问。
这策划是谁做的?
然后一编辑部职员有些忐忑地举了手,虽然我还不甚了解这位总编大人的脾气,但经过一小段时间的观察和同事之间的小话八卦,我大概猜到对方发火的时候应该会是山雨欲来风满楼。VV却在这当头倾过身,迎上对方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