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常耐侃+番外(40)

他们一前一后地默默走下台阶,朝着泊在小区门口的银色SUV走去。阚侃仿若漫不经心地问道:“她以前也有过低血糖吗?”

“嗯。”常轼心不在焉地随口应着。

“什么时候?”

常轼扭头直视着BOSS,眼中微闪出疑虑与戒备,舐了一下半干的薄唇,“阚总,你究竟想问什么?”

一阵寒风从他们之间吹掠而过,他们脚边几片焦糖色的枯叶被风掀起,复又打着旋儿地慢慢落下。阚侃抬手翻起外套的衣领,目光宁定得仿佛早有准备,“你和高菲,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常轼的心微微抽紧,他曾经多么企盼重回她尚且娇憨的稚龄,回到他和她都青涩懵懂的豆蔻年华,回到比金缕衣更为贵重的少年时代。已升至唇边的那个答案,他一向无需刻意记起,只因从来不曾忘记。

须臾的踌躇后,他又将它悄然咽下,代之以淡淡的:“这有什么关系呢?”

“也许关系重大,也许毫不相干,”阚侃稍撇了撇嘴,“只可惜,我还不得而知。”

“我不懂你的意思。”

“你一定听说过‘蝴蝶效应’吧。自然界尚且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可能引发的影响和变数,谁又能算得准、理得清呢?我只是直觉地认为,这次事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单纯。”阚侃侧过身去,坦诚地直面向他,“如果你不想她受到伤害,那我们的目标应该并不冲突。”

常轼的眉头微蹙,心下犹豫。阚侃这般用心遣词,也许是在暗示他已得悉我与高菲之间的隐秘过往?难道她晕倒不单单是因为低血糖?

他思前想后之际,忽听阚侃继续道:“我这样说,并不是在怀疑你和柯耐的感情,只是……我今天看到了你的眼神。”

“眼神?”

“不错,就是你看见高菲昏倒时的眼神。”阚侃的笑中隐隐地渗着苦涩,“那是一种,怎么说呢,恨不得以身代之的关切和焦急。再有,你见我抱起她赶去医院时,似乎还有些……恼恨。”

常轼别过脸去,不与他的视线相接。

“既然是BOSS,随你怎么说吧。”

阚侃绕到他身前,神情严肃而凝重,“我始终深信不疑的是,人一定要避免犯下无可挽回的错误,比如:当无辜的人被错伤时,绝不能袖手旁观。这不是我作为上司对你的教训,而是我本人的恳求和希望。”

常轼默读出了他眼底郁积的深忧,浓重得似散不去、化不开,恍然明白他必已知晓某些内情。可那究竟是什么?我到底要不要主动摊牌……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中的方框位置是一种迷药的学名,已被系统屏蔽。。。。。-_-!

第25章 迷醉

“我会考虑你的话,但请给我一些时间。”

常轼将缓兵之计抛给了阚侃,旋即驾车前往高菲就诊的私立医院,在路上大致琢磨出一个权宜之计。他询问后得知,为高菲出具诊断报告的是赵华宇大夫,于是果断地叩响了赵主任的办公室房门。

赵华宇三十出头,因为有口罩的遮蔽,只露出一双目光炯炯的眼睛,却仍显得颇为精明干练。他眼见步入一个陌生的英俊男子,便和善地问明来意。

“噢,你说的是今天被送来就诊的高小姐啊,”赵主任想起好友阚侃的嘱托,心底微微一动,外表却面若平湖,波澜不兴,“请恕我不能直言相告。”

“为什么呢?”常轼的声调略为上扬,仍显得谨慎而克制。

“这个嘛,”赵大夫虽眼含笑意,语调却带着职业化的严肃冷峻,“我相信,您能理解我们做医生这一行的特殊性,还有我们需要遵循的原则。”

常轼孤注一掷,搬出打好了腹稿的谎言:“可我是她的男朋友啊!她在单位突然昏倒,我不在现场。后来问起,她怕我担心又不肯说,反教我更加担心了,所以才冒昧向您请教。”

赵华宇沉吟不语,心中颇为骇然。我与阚侃老弟在某次旅游途中偶然相识,围炉夜话,一见如故。他怀抱高菲前来就诊时,我们也有过一番交谈。瞧出老友的惶急不安,我便调侃了他几句,孰料他毫不讳言与这女孩倾心而交。若是她已有男友,阚老弟又何出此言呢?以我对他品性的了解,绝不会上演横刀夺爱的狗血闹剧戏码。

“噢,原来如此,”赵大夫不疾不徐地回应道,“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过,如果连她本人都不愿向你吐露,那必定有她的理由。我作为医生,是不是也该尊重她的隐私呢?”

在赵大夫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常轼感觉说不出的压抑和烦闷。从医院出来,他信马游缰似的一通乱开乱闯,途径某个热闹非凡的酒吧,便一头扎了进去,好让喧嚣淹没汹涌起伏的心潮。

起初,他想点平日喝惯的“长岛冰茶”,恍然瞥见据传海明威曾偏爱的“莫寄托”,顿觉这酒的中译名无比应景,恰与自己的心绪相呼应,遂抱定不醉不归之意。淡淡的薄荷与青柠香气原本沁人心脾,可他喝在口中反觉酸涩难耐,当真成了“借酒消愁愁更愁”。

我的确不该将感情寄托在她身上,她心里早就有了别人,早就……有了……另一个与她分享秘密的人……神情恍惚间,他朦朦胧胧感到有个身姿婀娜出挑的女子走近,极其妩媚惑人的声线犹似迢迢飘来:“呦,你也在这里呀?”

他慢慢从吧台上撩起迷离的醉眼,面前的人影不住地飘移晃动,仿佛有意挑逗似的,偏就让他看不清、抓不到。此刻,他慵懒乏力得很,也不去多加理会,又仰头痛饮了一口,不慎被呛得猛咳起来。

手机铃声凑巧响起,在满室沸腾喧闹中,孤独无助地轻唱着张信哲的那首《初恋的地方》。

我记得有一个地方

我永远 永远不能忘

我和他在那里定下了情

共度过好时光

那是一个好地方

高山青青流水长

陪伴着我们俩

初恋的滋味那么甜

怎不叫人向往……

他几乎连看都不看,直接掐断了电话,又猛地扯开衬衣领口。一只娇嫩的纤手轻抚他颤动的宽厚背脊,金栗色卷发掩映下的神秘面容带着幽魅的香氛凑近。

“你没事吧?宝贝。”

“你叫我什么?”常轼埋首于双臂间,闷闷地低吼道。

女人伸手搭在他攥着手机的右拳上,戚戚哀求般嗲声道:“你怎么忘记了?我说过的,你就是我的初恋啊,宝贝。”

常轼猛然抬眸,只见徐晨星波光流转的媚眼在面前摇曳,忽远忽近地流溢着无尽暧昧。他将唇角轻轻一撇,鼻中喷出孤傲的冷气。

“顶多是单相思罢。”

“有太多的初恋,要么以单相思开始,要么以单相思收场,难道你不认同吗?”徐晨星并不着恼,只捏了捏他的拳头,仿佛要融解感化一块顽石。

常轼倏地撤回了手,手机却因抓握不稳掉到地上。徐晨星抢先跳下高脚椅,俯身拾起手机,递还给他时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随即微哂道:“我猜你的锁屏密码,该不会还是那人的生日——0606吧?”

他劈手夺过去,羞愤异常地嚷道:“要你多管!”只是周遭太过喧腾,他的忿然咆哮全然失掉了威力,甫一脱口便消散在人声鼎沸和觥筹交错中。

“我怎能忍心不管呢,”徐晨星秀眉微挑,轻撩了一下额前散落的柔顺刘海,“这十几年来,‘丑八怪’的光荣称号虽说是拜你所赐,可你又怎能忍心弃我于不顾,对不对?”

常轼斜了一眼她额边的疤痕,蓦然想起十一岁那年的旧事:五年级某天放学后,他饶有兴致地拉着高菲去练足球,她踢飞的球恰撞上邻家女孩的后背,无巧不巧的,她跌倒时撞破了额角。女孩的家长找上门来,他径自挡在高菲身前,坚称那是自己踢的,一切与高菲无关。

而那位邻家女孩,正是眼前的徐晨星,与他们不在同一所小学,住处相隔却不算远。之后的看医问药全由常轼家一手操办,因此,高菲对徐晨星只残存着些许朦胧的记忆碎片,并不确知其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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