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先生[燃爆]+番外(57)

即便模样再好,仍然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女子走到了金夫人和陆沅君跟前才停下脚步,凶巴巴的一脸严肃。

“娘,你们绕路。”

开口不是询问,而是命令,不能商量的冷硬语气。

金夫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左手拍了拍胸口,在心里劝解自己不要生气。生气又能怎么样呢,死丫头还不是她自己生的。

那会儿光顾着管侄儿封西云了,天天盯着他不让封西云去窑子,结果把自己的闺女给忘了。

金小姐读书以后,和她的同学们一起剪了短头发,穿上了小旗袍。那会儿金夫人没觉得什么,还夸闺女这身衣裳摩登。

后来谁成想,侄儿封西云是没去窑子,她闺女却天天泡戏园子。

跟她的几个同学一起,见天儿的往戏园子跑。捧戏子就捧戏子,扔几个钱,送点首饰就得了,金夫人也不是不能理解。

她闺女不一样,拿出大笔的银子来组织票房,赡养那些老了的伶人,和一些不再叫座的戏子。

和她一起捧戏子的一位小姐,捧进去了整个家业,才叫金小姐悬崖勒马,回过神来。

金夫人本以为闺女不捧戏子了,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哪里知道,金小姐有了别的爱好。

改成和沪上一些诗人,画家们找个地方打茶围,聊什么自由,爱情,和理想。

没一样是金夫人能够理解的。二十五六岁的老姑娘,全沪上能找出几个来。

当然,她那些朋友们不算。

也是因着自己的闺女,金夫人对新女性的印象不大好。

这会儿金夫人看着金小姐,后脑勺闷闷的疼,耳朵里传来嗡嗡的响声。

“你又闹什么妖?”

金小姐不认为自己是在作妖,她认为是母亲守旧,不理解自己。但给母亲解释的话可以先放一放,金小姐把目光投向了跟母亲并肩走在一起,模样还很是亲昵的陆沅君身上。

短头发,旗袍,似乎也是个新女性。可眼前女子身上旗袍的料子,是沪上两三年前就已经时兴过的,现在都没人穿了。

价格倒是不便宜,可若哪家的小姐穿着这个出门,是会被笑话的。

母亲马上要过六十大寿,老眼昏花看不清醒,金小姐心里却是明镜一般。

“她谁啊?”

金小姐斜了陆沅君一眼,语气不怎么友好。

金夫人连忙瞪了一眼自己的闺女,这么大的人了,也不求你知书达理,好歹得说人话吧。

“这是你表哥的未婚妻,运城陆司令的女儿,陆沅君。”

抬手在闺女的胳膊上抽了一下,金夫人恨不得按着闺女的头,让她规矩些。

金小姐吃痛一声,挨了母亲的打,对陆沅君的敌意更深。金小姐和封西云年龄相仿,封西云来金家住的时候,正是她情窦初开的时候。

沪上的公子们都油嘴滑舌的,年纪不大,花花心思不少。从北地来的封西云,和他们很不一样。

一来是个头高大,模样也好。二来吧,封西云最不爱跟姑娘们说笑,为人也正直。

偶尔再跟着表哥去看个足球比赛,打个网球什么的,一来二去的封西云就成了金小姐情窦初开的对象。

按照老理来说,表哥表妹成婚,亲上加亲的算一桩美事。

但这份情愫还没坚持几天,金小姐在学校的生理课上听洋人老师说了,这叫近亲结婚,生出的孩子要得病的。

表兄妹结合的婚姻是落后的,腐朽的。

万一自己跟西云表哥成亲了,生出个孩子脑袋不清醒怎么办?或者是六根手指头,三只眼睛?想想都觉得吓人,生生把金小姐给吓退了

于是乎情愫还没坚持几天,就被金小姐唾弃,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自己跟表哥是没机会了,却不代表金小姐就彻底像没事人一样,她瞅着谁都配不上自己那芝兰玉树的表哥。

尤其眼前的这个,陆沅君。

“陆大头的闺女啊。”

金小姐有意要下陆沅君的面子,高声念出了陆司令的大名。

她面露得意,在看到陆沅君嘴角礼貌的笑意消散以后,得意之色更浓。但紧接着,金小姐抬起一只手,挡在了嘴边。

“oops!”

她假装自己说错了话,往前迈了一步,假惺惺的加了一句。

“瞧我,一时失言,陆小姐别怪罪。”

嘴上是在道歉,但金小姐皮笑肉不笑的,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看出她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

陆夫人在家也管父亲叫陆大头,大头大头的很是亲近,并非金小姐这种故意嘲讽。

都说死者为大,陆沅君以为她父亲不该被金小姐这么叫。诚然陆司令没有读过书,是个出口成脏而非出口成章的人,但他也做了许多的好事,是个好人。

甚至哪怕陆司令当真是无恶不作的大坏蛋,当着人家的闺女也不该骂人吧。

书香门第,也不过如此。

陆沅君轻轻的扬了扬下巴,从金夫人的手中抽出了自己的胳膊,往前迈了一步。

金小姐的个头随了她淮扬地出身的父亲,是江南女子小鸟依人的高度,比起陆沅君来说,要矮上半头。

两人距离远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中间只隔着一步之遥的时候,陆沅君还要低下头才能跟她说话。

“我父亲在离世之前,送给我一样东西,金小姐要不要看看?”

不知怎么,金小姐和陆沅君四目相接以后,突然就有点怂。明明以前她在戏园子,为了捧戏子跟别家小姐打架都没有认输过。

对方拽了她两绺头发,她给对方挠了个大花脸。那时在床上养了三天才缓过来,金小姐都不害怕的。

今天这是怎么了,不过是被从运城乡下来的陆沅君看了一眼,咋就腿软了。

金小姐强作镇定,抬起头。

“好啊。”

看就看,看看陆大头能给你留下什么。金小姐在报纸上看过,陆大头喝多了喜欢搂着青年才俊的肩膀头子,逮着谁都要叫女婿。

除了手拉手能绕运城一圈的女婿们,还能留给陆沅君什么呢?

只见陆小姐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笑,把手探进了挂在臂弯的挎包里,再伸出来的时候,掌心里躺了一颗枪色的半个指头大小的金属物件。

陆沅君把手往前一递,送到了金小姐的面前。

“倒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你见过没有?”

金小姐只顾着仰着脑袋和陆沅君呛声,冷哼一声,身为金家的闺女,她什么没见过?金家在沪上虽不算最富裕的人家,可也是屈指可数的。

珠宝也好,金玉也罢,古董文玩,金小姐都见过。自诩见多识广的金小姐以为,不管陆大头给闺女留下了什么东西,都不至于让自己惊讶的。

缓缓地低下头,金小姐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小块反射着太阳光的金属。

“子弹。”

但让金小姐没有想到的是,躺在陆沅君手心里的是一颗子弹。

“让我也看看,陆司令给你留下了什么?”

金夫人瞧见了女儿大惊失色的模样,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毕竟陆司令有运城王的名号,把持了一城十几年,手里头肯定有好东西的。八成这会儿吓着自己闺女的,就是陆司令留给她的嫁妆。

咱倒是不在乎嫁妆,可看看总行吧?金夫人抬脚向前,也打算凑上来看看。

陆沅君一个反手把子弹收起,金小姐忙过去拉住了自己的亲娘,这会儿她可不敢跟陆沅君叫嚣了。

什么女人能随手拿出子弹来呢?

金小姐的目光锁定陆沅君那个同样不入时的挎包,她敢打赌,里头应该还有一把枪。

相比之下,她的包里只有小镜子和油润的香膏。

“娘,你怎么还不走。”

金小姐虽然叛逆,但她还是孝顺的。要是给亲娘看见了子弹,老妇人当场晕过去,六十大寿也就别做了。

陆沅君对金小姐的反应很是满意,要早知道一颗子弹就能吓倒她,一见面就拿出来了,还用得着听那几声让自己不痛快的陆大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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