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冒险家+番外(116)
成辛觉得自己真幸运。一毕业,就进入了一家奋发向上的公司,不必日日挣扎于办公室政治,也不必天天纠结于是独善其身还是同流合污。
怀着感激,成辛小宇宙爆发,很快写出当天的新闻。自查后请李莎帮着查看。李莎二话不说,放下手中的ps工作,仔仔细细帮忙看起来。
“写得真好!一本正经说分享会,其实满篇都在得瑟。我就写不来!”李莎赞叹。
成辛被夸得舒服,嘻嘻笑道:“受教了。”
“我一个毛病、一个错别字都没挑出,受我什么教!”
“夸人就要夸到位呀。”
李莎一愣,旋即啊哈啊哈笑起来。
--
这天,成辛步履轻快地回到家。
难得夏日一个凉爽天,体感仿佛骤然轻了三斤肉。
一推门,下意识就又缩回了脚。
过道餐厅里,端坐着一位仪态万方的漂亮姐姐。这么漂亮的小姐姐,一定不是自己家的。
苗贝贝在沪没有故交,而金线又木讷保守,更不会结交这样一等一闪耀的漂亮人物。
缩回了脚,抬头看见分明是3楼,又见分明是自己用钥匙开的门。是自己家,没错儿!
成辛壮胆又打开门。门内自带光芒的漂亮小姐姐开口了:“进来!是你家没错的。”
成辛“呼”地就怒了。恨自己有眼无珠呐!哪里是什么漂亮小姐姐,分明是个男生!
男生发出的男声如假包换,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格外熟悉。这不是501的美男吗?那天匆忙间觉得他雌雄莫辨,今朝再看,仍旧是雌雄莫辨。
苗贝贝架着拐,从卫生间里露出来,带着一脸几天不曾见到的灿烂笑容:“辛辛!你捡到的这个宝贝,真的好棒哦。我这一天,就指望着他高兴呢。”
说话间,贾思诚从座位上立起身,越过成辛来搀扶贝贝。
成辛惊讶地发现,这贾思诚,大概只比她高没多少。
又没有明显喉结,后抿的头发从正前方看,仿佛是扎了马尾。眉毛弯弯,两眼笑笑地含情,嘴巴又红又润,还很小,连鼻头,都是精致小巧的。令她自卑,令她愧为女人!
怎么那天第一印象没有察觉他这么矮?
第144章 心魔
怎么第一印象没有察觉他这么矮?
成辛暗中自问自答:大概是身体比例太好。再说了,那天她是站在台阶上看他,逆着光,且是仰视。
早知道他这么小只,当初她也不用惊心动魄地害怕了。
成辛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
“金线呢?”
“呆屋里一天没出来。”苗贝贝回。
成辛继续看贾思诚,看他毫不避嫌地架着苗贝贝,帮她入座,然后自然而然地抬手帮她将垂下来的长发勾在耳后。
整串行动如行云流水,自然到不能再自然,且脸上神色也是平淡如水,波澜不兴。好像帮的不是年轻异性,而是同性一样。
苗贝贝推她:“哎呀,你不是要赶紧去楼上报道?”
“喔。”
“快走快走。”
见色忘友。成辛腹诽着,出门。
临出门前再瞥一眼贾思诚。贾思诚撩起苗贝贝的一撮长发,开始讨论洗发、护发的品牌。脸上既没有狎昵,也没有讨好。
哦,原来是来上门推销的。
成辛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才将302房门关上。
自那天被阿婆从房子里赶出来两次之后,第二天即恢复成正常状态。
成辛暗自猜度,可能是阿婆妥协,偷偷把藏起来的东西又拿了出来,还给了胖大婶。
胖大婶仍旧是下午五点提着垃圾下班走人;成辛仍旧是五点半带着水果上楼陪聊(听故事)。
几天下来,成辛终于一解在老太心中掀起滔天情绪波浪的奇女子。
在成辛的印象中,阿婆颇有豪爽个性,不愧是在山东度过童年的人。老太的故事讲得恢宏大气,往往寥寥数语,就为成辛勾勒出了时代的风貌。讲起自己的个人经历,也几乎以“快进”的方式,三言两语就过去了三五个月。
哪怕是苦难岁月,也毫无反刍式的诉苦。
然而,一旦说到她儿子带回来的姑娘,阿婆之前所展示的所有特质,全部逆转。
故事在儿子女友面前,变得裹足不前。
成辛听了几天,始终是鸡皮蒜毛。
第一天,老太仔仔细细向成辛描述了那姑娘的容貌。
详细到发丝粗细、眉毛形状、胸的尺寸、脚的大小……成辛20分钟听下来,眼前仿佛画卷展开,徐徐出现一位肤白貌美大长腿、前凸后翘的妙龄摩登姑娘。
老太说,姑娘漂亮不是坏事。坏就坏在那姑娘长了一双桃花眼,眼珠总是不安份的乱转,令她心惶惶不安。
老太又说,她儿子是长得清俊,可这姑娘也太招眼了。丑妻近地家中宝。儿子年轻不知事,她有心提点又怕糟嫌弃。于是,只得忍着。
第二天,老太详细描绘了姑娘初次去她家的情形。
那时候,上海马路上还没有几辆车,自行车都是家宝级的存在。绝大多数的自行车都是灰色、黑色、墨绿色等低调含蓄的颜色,那姑娘却骑了一辆红白两色的女式车。
老太儿子骑一辆大永久,姑娘骑一辆红飞鸽,偏还是姑娘骑在前面。姑娘叫着笑着,时不时跟后面的老太儿子说话。连进了狭窄的弄堂,也不肯下车。七拐八拐穿行在生煤炉的街坊中间。
老太站在弄堂尽头底楼房子的窗前,一边张望,一边悲从中来。
想起独自抚养儿子长大的漫长岁月,想起风高月黑夜里奇怪的敲门敲窗声,想起里弄工厂解散时她的无助,想起厚着脸皮推着小车卖炸萝卜糕的惶恐……
她含辛茹苦,养大儿子,还养得如此优秀,81级的复旦大学生啊,难道就是为了让儿子娶进一个不知轻重羞耻的浪荡女?
一条弄堂的人都看过来,风言风语甚至不等姑娘走,就透过窗户飘了进来。啊,他们这些鲜活的年轻人,哪懂寡妇门前是非多。
第三天,老太气愤地描绘了姑娘的心机。
姑娘进了屋,嘴巴甜甜地鞠躬朝老太叫了声阿姨。老太有些发怔。那时候,小西装领的的确良小衫,算是很潮流了。初夏短袖小衫配长裤,既潮流,又落落大方。即使配半截裙,也是将小衫的下摆罩在裙腰外。
可那姑娘却穿了一条大花裙子!还是将腰身束紧的那种!
别人都是绑两根麻花辫,她是将头发撒开来,在脑后扎一个发束!
老太强忍着眩晕,笑着答应。
如果仅只是长相、打扮惹事生非,也就算了。可实际上呢,老太才到公共厨房炒盘菜,回来就看见她勾得儿子毛手毛脚。老太踏脚进门,见那姑娘在儿子脸上轻啄一口,儿子不仅没阻止,还一脸陶醉!
老太说,这姑娘要勾坏她的儿子呀!她菜也不炒了,赌气地掏出5块钱,给儿子一根竹筷,支使儿子外面买油条去!
姑娘也要跟去,老太哪儿肯,死死拽住留下了她。
老太儿子不在,那姑娘露出了本来面目,她斜眼看着老太,不复之前的乖甜,而是冷面假笑。老太故意忙东忙西不主动搭话,那姑娘就沉稳地扇着手帕,坐着干等。
等老太儿子用筷子穿了一串油条回来,那姑娘马上燕子一样飞出去,粘在儿子身旁。老太儿子卸下前面几根油条,留下最后一根,高举起来,她就仰着脖子在下面咬一口,然后咯咯咯笑起来。边笑边斜眼看老太,眼睛里盛满得意。
老太好玄没心梗。
第四天,也就是今天。
成辛上楼的脚步不似前两天有力。说实话,她更爱“快进”风格啊。
只是,那姑娘看样子是老太的心魔,不慢慢过,估计就没有后续了。
因为天气凉爽,老太已经穿上了薄棉夹袄。
“快坐下,今天不吃水果了。我憋了一天了,越想越委屈,就盼着你快点过来我好倒倒苦水!”老太立在过道餐厅,迫不及待拉着成辛就坐下,连阳台也不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