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征途(113)

作者:罗再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强强 幻想空间 破镜重圆 天作之合 主角:阮希、陆征河 ┃ 配角: ┃ 其它: 夭寿啦!新郎和前男友私奔了。 立意:我们要珍惜爱与生命 : “海水倒灌、地表下陷,原本拥有二十六座城池的陆地将从最南方开始沉没。能够阻止这场灾难的是……” ——《二十六城预言》 四年前,阮希在分化前失恋了。 四年后,不愿意顺从家族联姻的阮希在婚礼前夕偶遇了前男友。 他正想抓人一起私奔,却发现对方好像不认识自己了。点击展开

阮希点头,跟一句:“便宜不占王八蛋。”

他表面还是非常高冷的表情,眼底却有笑意。

陆征河一愣,没想到阮希接了这么一句嘴,乐得不行,“你这话哪儿去学的。”

知道我接地气了吧?

阮希有点小得意。

Ogre·75 变成小猫咪!!!

第七十五章

“等等。”

陆征河做了个“制止”的手势, 打断了文恺与厉深的对话。

抬起脚,他感觉自己脚上的军靴比早上更脏了,星星点点的泥斑尚未干涸。

之前地上的泥泞还不算非常湿滑, 现在却已经在慢慢渗出一点水, 空气也非常潮湿, 不像是地下洞穴正常的情况——

不对劲。

地面水汽很足,如同随时可以浮出细小的裂痕,像陶瓷摔打在地面,从表皮荡漾出纹路。

“我感觉海水离我们不远了, ”陆征河说着,抬头环视一圈, “我们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点头:“好。”

洞穴的出口就在眼前。

陆征河率先上去,又被厉深拎着衣袖给捉回来。两个人谁也不让谁,对峙几秒,十分默契,决定一同往里面一探究竟。

阮希微微昂着脑袋,下巴连着脖颈的腮帮附近,还隐隐约约有一些干掉的血迹。他偏过脑袋,看了看胳膊上渗血的绷带, 强忍那一阵一阵的剧痛。

伤口好像和昨天不一样了。

它有些发热、肿.胀, 伤口皮肉周边如若有蚂蚁啃噬, 酥麻瘙痒。大概是因为在地下城待得太久,有点感染了。

阮希咬咬牙,别过脸看身洞穴.口。

劲风一缕一缕地吹拂过来, 触及鼻尖。

那里逼仄、沉滞,漆黑如更地底的深井,带着强劲的风。风是地面上的新鲜空气, 夹杂着一些闷热。侧侧耳朵,没听见有什么别样的响声。

文恺从衣兜取出手电筒,按开开关,朝洞穴通道里照了照,发现洞壁里有各种手指抠挖墙壁的痕迹,几乎都是人为所钻出来的。

厉深虽然骁勇善战,平时也是威猛型人才,但对黑暗的恐惧确实打心底的。

毕竟共事四年,陆征河眯起眼眸,一眼看穿了厉深内心深处的拒绝。他收枪入怀,把作训服的袖口一点一点往上捋,回头望一眼阮希,正准备进洞,又被厉深一把拽回来。

“少主,你这样不符合规矩。探路的事应该我来。”

“在我这里没什么规矩不规矩,都一样。”

“我去吧。”

陆征河抱起胳膊,担心的是他等会儿因为害怕不愿意跟上,“你真去?”

“对。”

厉深笃定,“我总要克服。”

“怂什么,就当是我们联盟军.队在练四百米障碍好了。”陆征河说。

想起那些个五步桩、矮墙、壕沟、水平梯,还有他永远灵活通过的低桩网……

这安慰不错,厉深心里绷着的弦一下就松了。

顾子荣率先钻进去,肩膀在洞穴穴口试了试,再退出身子,说:“虽然窄,但是可以过人!”

厉深大喜过望,嘴里默念:“那就没问题。”

他知道站在是众目睽睽之下,更不想在阮希和宋书绵两个omega面前丢脸,鼓起勇气打头阵,当先锋官,背好弓.弩,扒住洞穴穴.口,抬起脚,直接进了洞穴里面。

厉深朝前爬了一段距离,文恺着急,也顾不得别的了,一头钻进去,拿个手电筒在后面边跟边照,朗声道:“怎么样?”

“暂时没问题,来!”厉深冲他们招手。

于是阮希也抬起另一边手臂,将另一只受伤的手臂藏在怀里,靠着单臂支撑的力量,用双膝跪地,在洞穴通道之中依赖双膝匍匐爬行。

这里太窄了,窄得只能容纳一个人单独同行,而且还只能蜷缩全身。

陆征河在他前面,宋书绵在后,阮希不能放慢速度,也不能太急躁。

陆征河个头大,虽然爬得艰难,但也伸了一只手在身后招呼他,始终掌心身上,像是随时在等阮希有足够的力气可以握上去。

那只手带着黑色战术手套,指端和掌心都有干裂的血迹和泥土,指腹皮肤已经模糊了,看起来比还在ablaze城时粗糙了许多——

它有力、修长。

是他这一生的追寻。

阮希吞了吞唾沫,累得喘.息一声,眼前被深赤色的朦胧所覆盖。

他不得不狠狠地按一把伤口,试图用疼痛来使自己打起精神。

洞穴毕竟是潮湿、松动的,在多人的爬行过程中,头顶不断有土屑和泥弄到了身上,阮希也顾不得擦了,更顾不得身后小雁翎刀的小羊皮刀鞘被磨成什么丑样子。

就算再心疼,他现在也不能想这些。

他身来勇敢、坚韧,想要征服这一地穴通道的决心有如高山峥嵘。

·

这一爬就是五六个小时。

厉深是第n个从洞口里出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一出来的时候,前面已经聚集了不少正在入境关卡处的人们。

这一路走下来,各个城市的居民都汇聚在一起,大家身上的领域风格也更加明显,几乎多瞄几眼就能辨认出是哪座城市的人。

陆征河紧随其后,和文恺一同爬了出来。

刚落地,陆征河转过身,半蹲下身子,紧紧盯着洞口,等待着阮希的出现。

过了几分钟,洞口出现一只手。

洞口是悬架在空中的,洞口离地面不超过一米,像某种排污的水管管道。说是因为方便出入,于是ogre城就将其改造了一下。

陆征河将手伸过去,终于一把拽住了阮希。

随后,他拽着阮希的手,把阮希接到怀里。因为失血和体力不支,阮希的手冰凉,只剩掌心还散发着丝丝热意。

可是这一抓,陆征河感觉到了异样。

前几个小时还神赳赳气昂昂说“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阮希,现在——

手掌心软绵绵的,长着绒毛。

仔细看,怀里的人已经不见了,变成了毛球似的一团,毛球里面还长出一只浅褐色尾巴,一摇一摇,一勾一勾,拼命扫着陆征河血管纹路浅淡的手腕。

“这是……猫。”

陆征河的瞳孔陡然收缩。

哪来的猫?

这猫个头不大,比较壮实,脚掌又大又圆,比身上的浅杏色稍显纯白,像四肢踩在雪地上。

它眼角稍稍吊起来,似乎有眼线,眸色是纯澈神秘的水蓝。

它的前肢受了伤,一大片血肉模糊的伤口非常醒目。它像是在发呆,随后怔怔地抬起前肢,再怔怔地仰头,蓝宝石似的眼眸眯了眯,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

它还往陆征河怀里拱啊拱,像是一点都不嫌弃陆征河身上的泥土。

陆征河一拍额头,像突然明白过来了什么——

这猫肯定是阮希变的。

“伯曼,护殿神猫。”

文恺喃喃着,伸手拨弄了一下它的大而柔软尾巴,“果然是阮希啊……变成小猫都会是这么独特的品种。”

“啊?”厉深一回头,脸上还有泥印,“这就是ogre城的猫猫omega?”

文恺点头:“是啊。”

厉深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头顶突然掠过另一只毛茸茸的东西。

只听见一声尖叫,顾子荣哼哧哼哧地从洞穴里爬出来,再一下扑摔到地面上,惊慌地爬起来:“宋书绵……宋书绵,他,变成……”

众人抬头,看见一只小巧的鸟在头顶盘旋,时不时朝远处飞飞,又折转回来,再继续盘旋。

“你去吧,”文恺说,“飞去边境等我们,我们会等着你的。”

他说完,宋书绵变成的小鸟在头顶又绕一圈,朝远处东北的方向飞走了。

“这……”

厉深瞪大眼,满是惊诧和不可置信,又低头看了看已经开始学会用爪子薅人的阮希,“意思是,在ogre城的omega,都会变成小动物?”

“对啊。因为自古以来,ogre城人性情残暴,陆地北方有不少omega折损于此。为了保护外来的旅人,ogre城自动建立起了这种防御机制,来到这里的omega会在进城时变成小动物,寻得alpha或者beta的保护。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这座城的omega猫猫。顾子荣是beta,并不受影响。”

说完,文恺还对着厉深微笑了一下,“你看,阮希多可爱。”

厉深算是彻底无语了,对什么小猫猫也没了期待,可爱是可爱,但是这猫是少主的配偶啊,我敢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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