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玉伸手,狐狸低声叫了起来,楚玉惊得缩回手,忙道:“我不会伤害你。”他笑,“我只想摸摸你。”
狐狸戒备地盯着他。
一人一狐僵持许久后,楚玉又端来一碗清水,轻声问:“要喝吗?”狐狸一甩尾巴,将人和碗一块儿甩走,瓷碗掉落在地,碎成一片。
狐狸瞧着地面,抬头见那少年也不生气,仍旧笑眯眯地盯着他,说他脾气可真大。
少年蹲在地上,凑近狐狸,保证道:“我就摸一摸你。行吗?”
狐狸身上的毛被雨水浸润后有些交错在一起,糊成一团,打着绺,少年想要帮他梳梳毛。狐狸这次看着他伸过来的手却没有再叫,任少年的手抚摸在自己的背脊上。
少年的手带着炽热的温度,温暖了被雨水淋透的小狐狸,一下又一下,少年小心又笨拙地帮小狐狸梳理着身上的毛。
少年忍不住道:“你真可爱。”
狐狸烦得转了个头,听见少年兴冲冲道:“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吧,好不好?我将你偷偷藏在这里,没有人会发现,我会偷偷养你一辈子。”
狐狸尚且还能偷摸着养。
人呢?
人也可以偷偷摸摸养着吗?
楚玉自小被家规教育,坐如钟,行如风,做事三眼一板,不得张狂不得肆意,他必须在规定的时刻晨起,规定的时刻研习,他必须在礼仪制度之下做他该做的事情,他必须在一定的年纪娶他应该娶的人。
他没有胆量去打破人生的规矩。
楚玉闭眼,想起了那雨天,那狐狸,想起了那橙衣少年,想起了他心底隐秘角落里逐渐生根发芽的卑劣情感。
那是不被容许,无法被认同的存在。
他不敢。
他宁愿自己用手去掐灭这抹思想,也不敢承认,更不敢有任何举措。
楚玉咽哽了一声,看着朝自己走来的清渝,终于忍不住带着哭腔道了一句:“我说了要照顾他一辈子。”
清渝看着楚玉落下的泪,心中情绪难辨,眼前本该欢度自己洞房的小少爷穿着灰色粗布衣裳,跌坐在满是灰尘的地上,手上还沾着血,脸上全是绝望和后悔。
“你知他是妖吗?”清渝蹲了下来,静静问。
楚玉的泪如止不住的泉水一样不断往下落:“知……我知……”他点头,点了一下又连着点了好几下,“狐狸失踪后,他恰好出现,有一次喝醉,他也是露出了尾巴,我不怕……”与此相反,楚玉很是惊喜,“他回来找我了。”
“可我没办法,”楚玉握紧了拳,“我没有办法啊……”
“我日日嘱咐他少喝少喝,若真要喝也只可在我面前喝,他本就酒量浅……”
“难道我当初遇见它就是错的吗?”
清渝问:“你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今日喝醉吗?”
楚玉猛地抬头对上清渝冷静的脸,只听淸渝礼貌地说:“楚公子现在已作人夫,享天伦之乐,也不用再担心这一介小妖的去处,淸渝自会护他周全。”
楚玉听出了淸渝的言外之意,眼中有着三分喜和七分痛,“他还活着?”带着血的手已经顾不上礼仪尺度,颇有些激动地拉住清渝的衣袖。
羡水在一旁说:“喜欢的时候不说,非要藏着掖着,这时候做给谁看?”
淸渝没有责怪羡水的口无遮拦,只鞠躬道:“既然乐溪已走,那么在下便没有再叨扰的理由,就此别过了。”
楚玉问:“你们会去见他吗?”
淸渝点头。
“那么便帮我带句话吧。”楚玉轻轻地说着用麻布衣袖粗鲁而胡乱地擦了擦脸。
☆、羡水忆前世,袖楼现兔妖
第13章 羡水忆前世,袖楼现兔妖
淸渝寻到乐溪的时候,乐溪缩在一丛绿林之中,正像个孩子一样哭着,他摸着眼泪,抽抽噎噎地说:“我,我该怎么办?”
狐族不同于蛇族,最早便混迹于人类,凭借狐狸的聪慧过得很是不错,既不用吸食人类精元,也不会伤害人类,过得顺遂平安。
可现在,乐溪自幼生活于人类,最后却被人类一把火烧了家。
本就失去了楚玉,现在又失去了家。
乐溪的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流着。
淸渝说:“去你父母那里吧,附近应该有其他狐妖。”
乐溪抽噎着不说话。
站在山间,隐隐可见酒镇的那条小巷,还可看见浓浓的烟雾,那本是自己该住的地方。一只妖,能够化作人的妖,竟没了去处。
淸渝叹口气,说:“楚公子让我带句话。”
乐溪的抽噎停了下,瞪大了眼看着淸渝,眸子里闪着隐隐的期待。
“有缘再见。”
乐溪的眼睛垂了下来,应了一声,垂头丧气地蹲着,蹲了很久很久,乐溪化成了狐狸,一只纯白的狐狸,衣袍和玉佩掉落在地上,他似乎也不在意了,转头看了一眼淸渝和羡水,说着同样的话:“有缘再见。”
待白狐狸消失在树林中,清渝捡起地上的玉佩,玉佩如之前在青蛇那里捡到的一模一样,落入清渝手中便化为了某个字,而后快速消散,再无踪迹。
羡水还在旁边问着:“你为何告诉它这句话?”
“那要告诉它什么话?”
“楚玉不是说的在奈何桥边等乐溪吗?”
淸渝负手而立:“小小人类还想在奈何桥边停留?”
羡水不满道:“你怎的这么绝情?”
“本就不可能的事情,还想怎么样?”
羡水瞪着清渝,气鼓鼓地跑回了客栈。
淸渝没太在意,只觉得是羡水的小性子又上来了,便自行回了客栈休息,这一晚都未曾见到羡水的身影。
第二天一早,淸渝前来敲羡水的门,本以为又要哄上许久,却没想羡水直接开了门。
门缓缓开启,羡水倚门而立,这一身红衣,一点朱砂,身形虽看着还年少,眉目间却有了几分成年后的妖冶,这丝妖冶随着羡水的笑而愈加浓厚。
清渝从这笑中看出了自己熟悉的人——灼炀。
比现在的羡水更大高大的灼炀时常扬着这抹有些妖冶的笑,穿着同现在一样红艳艳的衣裳,在四处同女子们调笑着。
清渝皱眉往后退了半步。
只听羡水道:“经过此劫我想起来了,我不是麻雀,我前世是一只凤凰。”
淸渝看着羡水的这抹笑,纯真的脸上有着一分引诱意味。
“我是一只凤凰,被人类囚禁在阴森的地牢里,暗无天日,后来那个人类的儿子将我和一个同伴救了出去。”
清渝神情莫辨,试图判断对方到底在说真话还是假话。
“救出去后,我说不了话,只能藏着,藏在屋子里,不知道过了多久,每天都只能待在那个房间里,因为一旦出去就会被发现,我就等着那个飞回凤凰巢穴的同伴回来救我。”
清渝此刻已经将眉头拧得死紧,他凝重地望着羡水。
羡水矮他些,正背着手弯着腰,仰头凑近清渝:“清渝,你有印象吗?”
清渝冷着一张脸,从羡水的双眸看向羡水眉心之间的那点朱砂,灼炀就时常用自己这点朱砂,看似献着所有真心,那真心从内而外凝聚成这一红点,对所有人表达自己的喜爱,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那表情,同现在的羡水如出一辙。
这段记忆,清渝并没有,清渝也可以笃定灼炀没有,他和灼炀同时在位,活了不过百年,从未下过凡间,更没有什么所谓的前世。
这是属于羡水的回忆,按照清渝所知的消息,这很可能还是一段捏造的回忆。
思及此,清渝心底松懈下来,摇摇头,从衣袖里拿出两根毛,说:“可这世是麻雀。”
那两根毛在羡水面前晃悠着。
羡水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那一抹诱人的味道消失殆尽,他扑上去想抢回自己的两根毛,奈何变身成人的他比清渝矮了半个头,抢来抢去好一番折腾,不过是扑在了清渝的身上,再看清渝呢?悠闲地站着,只需将拿着两根羽毛的手抬起来,羡水便奈何不了他。
羡水猛地扑上去,清渝身形不稳,两个人都摔倒在地,羡水一低头就看见近在咫尺的清渝,清渝的唇微微抿着,看起来好吃极了。
羡水忍不住凑近了一点。
清渝的金瞳猛地一现,推开羡水。
羡水一个不慎,跌坐下去,他委屈地望着,刚才那丝丝高傲消失殆尽,又回到了麻雀的姿态来:“你眼睛又变成金瞳了。”羡水自个儿站了起来,嘀咕道,“你法力这么高还不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