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反派们+番外(90)
林青急中生智,磕磕巴巴说道:“女孩子不喜欢这么直白的……表达心意的……方式。”
一点不了解女孩子的屠苏昂半信半疑的问:“真的?”
青青白白两兄弟难得发挥兄弟默契,一齐点头:“真的,千真万确。”
都要往回奔跑的屠苏昂迟疑了:“那怎么告诉她?”
想到这,屠苏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雾霭也没说过喜欢他啊?或许像那个泼妇喜欢冯双白一样,别人能看出来,自己看不出来?
屠苏昂向两兄弟问道:“你们觉得雾霭喜欢我吗?”
上一个问题还没想好答案,屠苏昂的第二个问题直接把兄弟俩砸懵了。
青青白白:……这要怎么回答?
兄弟俩就怕屠苏昂一怒冲天要爆炸!做好了随时拦住他的心理准备。
谁知屠苏昂一点没冲动,从表情上来看非常平静,就是皱了下眉头。
一想到云雾霭可能不喜欢他,粗神经的屠苏昂心里一揪,非常非常不舒服。比昨晚受的伤还要不舒服,像条大八爪鱼,在心脏里面横冲直撞!
回想起铜镜中的景象,雾霭倚在门边冲他笑,扶着肚子叫他“傻瓜”,真是毫无违和感的画面,仿佛是他心中既定的未来景象。
似乎潜意识里,他很早就把雾霭归化成了他的东西。
没有任何可以回转的余地,一根筋的屠苏昂不接受其他选项。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他的这条线,只能连云雾霭。
相对应的,谁要是敢连线云雾霭,他一定会把那条线齐根剪断。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请看,钢铁直男追老婆
以屠苏昂的情商,能发展到这真不容易
感谢十年青梅竹马情吧
第68章 她不想去
摆在青青白白两兄弟面前的,是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林白踌躇半晌,窥探着屠苏昂神色说道:“少城主您别多想,雾霭除了跟您亲近,都没让其他人近身过。”
云雾霭是很不喜欢外交的一个人,能不多说话,绝不张口。生活很有规律,练武,读书,作画,喂鱼,以及发呆。
出了城主府,就回云府。姑娘们喜欢的庙会啊,赏花灯啊,她从来不去,看见人多的地方会绕道。
所以这么多年,若说谁跟她最熟悉,还真是屠苏昂。
大大咧咧,神经也不细,还不会察言观色。
云雾霭想一个人静静的时候,屠苏昂就会表示:你静你的,就当做没看见我。在旁边该干什么干什么,一点不含糊。以云雾霭的性子,也不会大声呵斥他,顶多在心里叹口气,就随他了。
十年如一日,云雾霭就是再喜欢一个人独处,也被他磨软了。
听完林白的这句话,屠苏昂瞬间就舒坦了,紧皱的眉头都舒展开了。完全忘记了,最开始是他死皮赖脸贴着云雾霭,让人家被迫习惯了他的事实。
短短一句话,屠苏昂没听过瘾,开口道:“接着说。”太短了,还不够,再来点儿。
林白:……其他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屠苏昂:“愣着干什么?没有了?”
林白吞吞吐吐的继续道:“她从来……不会替我们缝补衣服。”他俩都自行解决,要不然就休沐带回家里。屠苏昂是既不自己修补,也不在乎,每次都是云雾霭看不过眼了,才催促他把衣服脱下来。让其他侍女缝补,或是她顺手帮着缝几针。
屠苏昂一听,这很有道理啊,尾巴都开始摇起来了。
“继续。”这些细节他自己通常注意不到,还是旁观者清,他早应该问问他们兄弟俩。
林白:“……”
林青林白两兄弟绞尽脑汁列举云雾霭对少城主的特殊待遇,到最后兄弟俩实在是想不出来了,开始举例小时候的事,比如“雾霭小时候就喜欢给你读诗,他们兄弟俩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其实是云雾霭想扩充他的语言储备量,别一天总跟武师傅学脏话。
可惜并没有什么用,屠苏昂还是茁壮的成长为一个动不动就口吐脏话的牲口……
屠苏昂终于听舒坦了,摆摆手:“可以了。”
雾霭从小就待他不同,没有理由不喜欢他……不喜欢也没关系,不都说……君子好逑?总之,多求求总能求到。
可关键是怎么求?
屠苏昂清清嗓子,向两兄弟问道:“你俩知道,怎么讨姑娘喜欢吗?”
林青林白两个母胎单身,哪儿知道怎么讨姑娘欢心。兄弟俩面面相觑,挠了挠头,林青结结巴巴的提议道:“写情诗?”话本里不都那么写吗,翩翩君子给小姐写情诗,终成两姓之好。
林白跟着复议:“对!写情诗!姑娘都喜欢情诗!缠绵悱恻的最好!”
文学素养停留在三字经的屠苏昂:……情诗?怎么写?把心情写成诗?……打油诗算吗?
刚舒缓不久的眉头再次皱起,屠苏昂非常疑惑的歪头。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七八年前的一幕。
文师傅无奈的看着他,叹息道:“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少城主。”
他当时满不在乎的用手指蹭蹭鼻头,一脸无所谓的说:“您老放心,我屠苏昂这辈子都不会用的。”有雾霭在,想写什么,让她代笔就行,用词考究,笔迹娟秀,比他强多了。
……可是现在怎么办?
也不能对雾霭说:你给你自己写封情诗,就当作我给你写的……
饶是屠苏昂也觉得这是傻子才会干出来的事。
郁闷的骂了句脏话,屠苏昂咬牙:“走,去书铺。”
不会写?他会抄啊!
然而,事实证明,作为一个文盲,抄情诗都不容易。
书铺里有话本、游记,各种类型,应有尽有。但屠苏昂找了一大圈,也没找到情诗合集。
诗人们大多是写意山水,寄情于广阔的天地间。
偶尔才会为粉红佳人写一首含蓄的小诗,辞藻华丽,词句优美,需要你细细品,才能体会到其中绵绵的情谊。
连读三字经都费劲的屠苏昂,根本体会不到情诗中细腻的情感,甚至都不知道哪一首是情诗。
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屠苏昂:“做人不好吗?还有,在天上为什么要做鸟?一箭不就射死了吗,不是有个成语,一石二鸟?是这么说的吧?”
林青:“是……”
屠苏昂:“什么玩意。”破诗!
又翻开一本,上面写着“……生生世世永相随”
屠苏昂皱眉:“这辈子都没过完,哪有空想下辈子?这都谁写的?”
书铺老板:……
眼巴巴等着屠苏昂在书铺里挑了一个时辰,想着晚上吴行还要变化成华仔的样子去探吞虫,林青林白觉得,他俩得劝一劝少城主,不然他能挑到晚上。
林青上前一步劝说道:“少城主,其实,抄别人写的诗,终究不是自己的心意,不如您回去慢慢斟酌一下?”
屠苏昂皱着眉头放下书:“怎么写?”
十分了解自家少城主的林青:“不用太讲究遣词造句,反正雾霭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您写的。”
这倒是真的,屠苏昂是个什么水平,没有人比常年帮他补课的云雾霭更了解。
屠苏昂不确定道:“你是说,我按我的心意写?”
林青附和道:“是,即使没有书中写的好,那也是您的真心实意,看的人会感受到的。”
林青说的很有道理,屠苏昂越想越觉得可行,于是买了宣纸,决定回去慢慢憋。
睡了一个回笼觉,云雾霭才从床上爬起来。
换了条裙子,乳白色抹胸长裙,外披白色纱衣。最近胸围渐长,待到秋天时,她就得换一批新尺寸的裙装了。
从青春期到骨骼长成之前就这点不好,废料子。
就像屠苏昂,个子蹿的比生长期的竹子还快,离开这个城镇前,她得去给他买几件成衣,再简单剪裁一下就好。
去林青林白的房间敲了敲门,结果没有人开,云雾霭推门一看,谁都不在。
想着他们三个可能去逛街了,云雾霭乐得清闲,慢悠悠的下一楼,在大堂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斜对着客栈大门。他们三人要是回来了,她一眼能看见。
点了一盅银耳羹,云雾霭用冰系法术将银耳湃凉,小二在一旁看的羡慕不已,真是太方便了。
银耳冰凉脆爽,入口顺滑,调味又不是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