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曰无衣?与子同袍(79)
似乎过了很久,云鸿方才缓声道:“你是从何处得知罗紫熏这个人的?”
云舒歌道:“罗衣局找了这个人十六年,儿臣又如何能够不知呢?”
罗衣局,是云鸿王亲手创建的一个神秘组织,直接听命于云鸿的调遣,甚至比中扈国的情报机构“千里轻骑”更受这位中扈国王的信赖,而这个组织在创建之初直到现在,一直都在执行着一个神秘的任务,那就是寻找这个名叫罗紫熏的女人,而这一找便找了十六年。
云鸿微蹙着眉头,道:“此事应是绝密,寡人从未向你提起过,想不到你还是知道了。”云鸿长叹一声,“你也快十七岁了,也该知道这件事了。其实,寡人也从未打算永远瞒着你,只是希望能在找到你的亲生母亲的时候再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却没想到这一找便找了十六年。”
云舒歌愕然道:“亲生母亲?”
云鸿微微颔首,“你确实是我云鸿的亲生儿子,但是你的亲生母亲却不是你的母后。”
云舒歌握紧的拳头几乎可以将一块石头捏成齑粉,“所以,那个叫罗紫熏的人才是儿臣的亲生母亲?”
云鸿:“没错。十九年前,你的王祖父尚且安在,而我也还只是中扈国的一个王子……”
☆、寻仙1
空荡荡的长留殿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云舒歌努力平复自己的心绪,道:“所以,我的亲生母亲竟然是一个阿修罗?”
云鸿颔首道:“当初,她在信中提及她要返回阿修罗界,并且再也不会回来。起初我还不信,然而,十六年了,我连她的半点音信也没有打听到。如今想来,也许她并没有骗我,她应该很恨我吧,所以才会这般决绝,竟不愿不给我任何找到她的机会。”
“那父王为何不去阿修罗界去找母亲呢?”
“你的母亲因为有焱淼玦所以才能自由往来于六道,而我们不过区区凡人,又如何能够去的了阿修罗道?”
“既然焱淼玦有此神力,那么世间就一定还有其他的神器也会有此神力。只要愿意去找,就一定会找到的。”
云鸿皱眉道:“为父并未没有找过,只是神器尚且难寻,能够让人通往六道的神器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你又该向何处去寻呢?若是太阴幽萤尚且在世,或许我们还可以向它寻求帮助,可是早在几百年前,太阴幽萤就已遁去不知踪迹。”
云舒歌嘴角微扬,道:“父王为何要舍近求远?太阴幽萤早已渺不可寻,可是北俱芦洲的霄霞落不是正住着一位大罗金仙吗?”
云鸿恍然大悟道:“你是说……穆朗山上的那位上仙?”
在三千大千世界,第四禅天、兜率天和人界都属于凡圣同居土,也就是凡人和天人可以共同居住的地方。
只是凡人要想到天界居住,是需要极好极好极好的因缘的。
而天人下历凡界则是轻而易举。
而历来下凡的也不外乎几个因由,有的是为了方便度化世人,有的是为了历练以更快地提升修为,有的是劫数到了不得已下来历劫的,还有的纯粹就是为了游山玩水。
至于吉光仙是出于哪个因由来到人间,没有人知道。
他在人间已经待了多久,也没有人知道。
但是人人都知道穆朗山上住着一个大罗金仙。
云舒歌道:“就是穆朗山上的吉光上仙。”
云鸿道:“可是寡人听闻,这个吉光上仙从不接见访客,而且长年在外游历,居无定所,幻化多变,遇见的人无不是后知后觉,不知其所来,亦不知其所往。你要如何去寻他呢?”
云舒歌笑道:“如果吉光仙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儿臣反而要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神仙了。可如果他真是大罗金仙,儿臣便自有找到这位上仙的办法……”
北俱芦洲是五大部洲中领土面积最大的一洲,有着为数最多的江湖河泽,其中之一便是称名六界的谭梦大泽,那里还是很多上古神兽的栖居之所。
北俱芦洲是由二十几个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实行的是部落共和制,部落之间地位平等,互不侵扰,穆朗山就坐落在岐姜落和霄霞落的接壤之处,归两大部落共同管辖。
霄霞落是上古神农氏的一个分支,崇尚自然无为之道,民风淳朴敦厚。云舒歌此行便是经由霄霞落前往穆朗山。
穆朗山下有一个小村落,住着大约三十几户人家。
此时正值晌午,云舒歌独自一人走在穆朗山下的一条乡间小道上,不觉间来到了一处岔路口,心下想着:“此处有天地人三条路,我是数儿歌呢,还是扔树枝呢?”
正当他为决定去路犹豫不决时,一阵爽朗的欢声笑语在空旷的山脚下兀然响起。
云舒歌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十几个村民有男有女,正坐在一片树荫下编织着什么。
那树冠大如屋盖,枝叶繁茂,一群人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云舒歌正愁找不着人问路,看到此情此景,顿时柳暗花明,趋步朝着人群处走去。
待到走近时,云舒歌方才看清那满地的苇篮、苇筐、苇篓、苇笠,有的上面还用彩线勾勒出了许多花鸟鱼虫,惟妙惟肖,心下不由得暗暗赞叹。
那群村民见一个清秀俊俏、衣袂飘飘的陌生少年正朝着他们这边走来,只觉得这人好似从画中走出来的一般,纷纷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只管把所有的目光全都留在了眼前这个翩翩少年的身上。
见云舒歌走近,一个六七十岁的老者率先开了嗓子,一脸的慈眉善目,道:“这位公子不像是咱们霄霞落的人,可是来这穆朗山上游玩的?”
云舒歌恭敬地做了一个长揖,说道:“不瞒这位老先生,晚辈是来这里拜访吉光上仙的,但是这穆朗山绵延数十里,晚辈实在不知该往何处去寻?”
老者捋了捋长长的山羊胡须,微蹙着眉头,似乎颇为眼前的这个少年感到忧虑,道:“哎呀,这位公子,这吉光仙可不是那么容易见的。我老汉在这山底下住了七十二年了,也没能见过这位上仙一次。”
一旁的一个体态微胖的中年妇人满面春风,扯着嗓门道:“就是啊,每年都有好些个人来我们村里要寻什么仙呀问什么道呀,也没听说哪一个能如了意的。都是欢欢喜喜地来,愁眉苦脸地去。倒是有许多人很喜欢我们的苇篓啊苇笠啊,买了不少回去。小伙子,你要不要也捎上一些?”
云舒歌看着头顶上灼灼燃烧的烈日,正愁缺一个可以遮挡的东西,粲然答应道:“这苇笠确实不错,可以卖我一个。”
那妇人却道:“小伙子,你可是我见过的人里面长得最俊的,你要是不说话,我还以为你就是那位吉光大仙呢,这苇笠啊我就送你了,不要钱,哈哈哈……”
说着,妇人拿起了地上的一个苇笠朝着云舒歌递了过去。
一旁的人也跟着哈哈笑了起来。
云舒歌向来都是听惯了溢美之词的,这一次却不知为何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耳根不由得涨得通红,一面接过那妇人递来的苇笠,一面连声道谢。
老者轻咳了两声,道:“不用谢她,这丫头可是想着讨巧呢。”
云舒歌一脸迷惑。
老者笑了笑,继续捋着自己的山羊胡子,悠然说道:“我老汉虽没有见过吉光仙,可是我的曾爷爷却有幸见过一次。那时候,我曾爷爷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童,有一次在山上放牛,遇见了一个白衣长者,两人一见如故,还一起打起了野果子吃。后来突然下起了雨,我曾爷爷就把头上的斗笠送给了那个白衣长者,自己则牵着牛匆匆跑下了山。回到了家后,我曾爷爷猛然发现自己打娘胎里就有的腿疾竟然全好了,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生过病,这一活就活到了一百二十岁。直到临终之际我曾爷爷才告诉了家里人他的那次奇遇,我们也才知道他这是遇上了神仙。”
听到了这里,云舒歌方才恍然大悟刚才众人大笑的缘由,原来,这个妇人是抱着万一的侥幸,把他当做了神仙来贿赂呢!
云舒歌笑道:“只可惜晚辈并不是神仙,不过还是要谢谢这位大婶的好意。”
妇人也笑道:“不可惜,不可惜,白白嫩嫩的一个大小伙子,若是被这毒日头晒伤了,还怪让人心疼的!”
云舒歌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把“白白嫩嫩”用在了自己身上,只觉得此处的民风实在是质朴无华,不加修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