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发家致富[穿书]+番外(3)
等人全部走了,凌奶奶回了自己屋子,从钱罐里拿了钱和票,乐滋滋的出去了。
“大壮,给我来半斤肥肉。”来到猪肉摊子,凌奶奶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指着最好的地方要了半斤。
“好嘞!”大壮手起刀落,把切好的肉放在在秤上,刚好半斤多一点。
大壮像没看到似的,直接把肉拴好,递给凌奶奶,“凌奶奶,你的肉。”
凌奶奶见大壮识趣的样子,心里满意,脸上也带了笑容。
想到家里已经一个月没见荤腥了,凌奶奶再开口,“大壮,再给我来两根骨头。”
大壮照样挑了最好的两根,还帮凌奶奶砍好了,这时他才问,“凌奶奶,家里有什么好事啊?”要不然向来抠门的她今天怎么舍得大出血了?
凌奶奶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大孙子回来了,可怜的孩子,跟着他爹妈在外面吃不好喝不好,现在回家了,我可不得给他补补。”
大壮:“……!!”好想爆粗口,就凌晨那白白嫩嫩白斩鸡的样子,还受苦了,凌奶奶是眼瞎吗?
不过想到凌晨可是凌家唯二的两根独苗苗,凌奶奶重视也正常,再说这是别人家的事,大壮也就是在心里嘀咕,嘴上却说:“那是应该的。”
“好了,我不和你说了,我孙子要醒了,我得去给他做饭去,”说完,凌奶奶风风火火的走了。
后面的大壮心想,这凌家是把凌晨当祖宗了!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还要年纪一大把的凌奶奶给他做早饭,果然只要苗少,待遇就好啊!
不过,从这以后,大壮心里就对凌晨瞧不起了,他以前总听别人说凌晨被凌家人宠坏了,他还以为是别人嫉妒,可今天看来,人家说的的确是实话。
若凌晨真的像别人说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比猪还懒,那还能有什么未来?要知道,即使凌晨他爸有工作,凌晨会接班,可凌晨要是不肯干,有工作也没用,迟早得被撸了。
若凌晨知道大壮的心里想法,一定会大喊一声“冤枉。”
要知道他因为是孤儿,从小为了活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硬是靠自己,三十岁就在北京全款买了房子(虽然是在六环),可他只靠自己,能在六环买上房子,自觉已经可以了。
没想到,他就是起晚了一天,就被人说成了废物,窦娥都没他冤。
不过,此凌晨已经非凌晨了,若是从前的凌晨,被人说成废物,其实也不冤。
这时候,凌晨已经再次清醒了,他来来回回的扫视了房间十来遍,又不信邪的掐了自己一把,很痛,不是做梦,这一切都告诉凌晨,他……穿越了。
凌晨没想到,他不过是睡了一觉,起床就发现,自己居然从8102年,穿越到了1976年。
若是换一个人,发现自己穿越了,估计会高兴的跳了起来,可凌晨就想仰天长啸,他真的不想穿越啊!
要知道,凌晨奋斗了十几年,经过千辛万苦才从一个搬砖的混成了一个老板,有房有车,眼看就要娶上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就一觉,他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不仅他拼搏的一切都没了,他还回到了1976年,这个又穷又苦,买颗糖都要票的年代。
还不止这一点,从刚才的记忆中,凌晨还发现,他居然穿越成了他昨晚看过的一本小说里,与他同名的男配。
凌晨平时把自己累成狗,他唯一放松的娱乐,就是在睡前看会儿小说。
而他昨晚看的小说,是最近大火的年代文,书名他忘了,反正讲的就是一个下乡的女知青,在农村艰苦奋斗,又努力考上大学,和男主在大学里相爱,携手致富的小说。
事实上,这本书是本玛丽苏文,女主在里面漂亮得不行,招惹了很多男人,但她独爱男主一个。
而且这本书,有很多配角,凌晨,就是书里最悲催的炮灰男配,女主的——前未婚夫。
是的,前未婚夫,按照书里说的,凌晨家是村里一霸,他爷爷是退伍老红军,他大伯是公社大队长,他爸是国营饭店的大厨,三叔是村里的会计,他小叔还是军营里的团长。
凌家上一辈虽然兄弟多,可到了凌晨他们这一辈,就只有凌晨和小叔家的凌宇。
凌宇被小叔带到了军营,几年也不一定回来一次,在凌奶奶们身边的,就只有凌晨一个独苗。
可想而知,作为独苗,从小,凌晨就被全家人宠着,他长到十六岁,从没下过一次地洗过一件衣服,甚至十岁的时候穿衣服都是凌奶奶她们帮忙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