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发家致富[穿书]+番外(106)
对于这种帮忙,凌晨是不太愿意的,又没酬劳又受累,他完全不想去。
可惜,这事凌晨不能不去,人民有难,人人有责,他要是不去,别人对他的印象可不会好。
特别是军营里个个都是一心为人民服务的,遇上凌晨这种自私的不去,他们可不就是看不惯嘛!
凌晨自己没事,反正隔得远,早晚都要走的,小叔他们就不同了,他们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少年,凌晨不想因为自己,让其他人对小叔家印象变差。
毕竟大家都会想,叔侄一家,侄子若是自私的性子,当叔叔的又能好到哪里去。
当官的本来就注重名声,凌晨可不想因为自己,影响小叔,所以心里再不情愿,他还是跟着去了。
凌晨这个人,如果答应做一件事,那绝对会好好做的,所以几天下来,当初原本看凌晨皮肤白,弱不禁风的人,对凌晨有了很大的改观。
特别是凌晨看着像个少爷,却不怕苦不怕累,就是在泥水里打滚都不在意,就更让大兵们心生好感了。
凌晨他们小队的队长还特别欣赏凌晨,说明年招兵,一定要把凌晨招进来。
凌晨嘴里不说话,心里却大声喊“no”,保家卫国虽然受人尊敬,可凌晨爱自由,受不了吃顿饭睡会觉都要规定时间的规矩,所以还是算了!
当然,这时候,当兵都是最光荣的,谁要是说不想当兵,除非是脑壳坏了,或者不爱国。
凌晨也没傻着要把心里话说出来,反正还早,到明年的时候队长说不定早忘了他这个人了。
再说,到时候凌晨离这里远远的,队长就是还记得凌晨,可他不去报名的话,谁都拿他没办法。
出去忙几天,凌晨也不是只忙着救援,还是有点收获的,起码他知道了最近的最大的黑市在哪里。
这事凌晨是从一个帮忙修路的人哪儿听说的,据说这个黑市后面有背景,只要有钱,大部分的东西都能在里面买到。
凌晨原本是准备去乡下买药材,可到了这里后,他发现他有点天真了。
现在不像后世,交通发达,旅游业旺盛,乡下除了公职人员,很少有外人到。
所以乡下是很排外的,一个外乡人要是想去买药材,找不到地方不说,就是找到了,估计转个身,乡村里的人就会举报凌晨。
去乡下实在不安全,如此,还不如直接去黑市,至于钱,凌晨身上的钱不多,不够的话他就卖点粮食算了。
但是,想去黑市冒险,凌晨起码要等救援过后再说,现在他根本没空。
又一天,凌晨是拖着一双疲惫的双手回招待所的,但今天,他在招待所里,就看见他小婶带着一个男人坐在大厅里。
见到凌晨,蔡芬眼前一亮,忙迎上来,“小晨,你终于回来了。”
凌晨见蔡芬着急,问,“小婶,出了什么事吗?”
蔡芬摇摇头,而原本坐着的男人走过来说,“凌小兄弟,是我找你。”
凌晨疑惑的问,“有什么事吗?”
男人自我介绍,“我叫庆余年,你可以叫我庆叔,咱们先过去坐着再说!”
凌晨看了蔡芬一眼,见她点头,才叫了一声“庆叔。”然后凌晨又说,“庆叔你叫我凌晨!”
三个人坐好了,庆余年才说,“那我就不客气了,长话短说,凌晨,这次我来找你,主要就是为了你上次在学校里拿出来止血的药。”
那就是止血散了,凌晨心里多少有点数,就问,“那药有什么问题吗?”
庆叔笑着说,“没有任何问题,就是后来我发现,你的药效果特别好,比我们军营里的还好上的一倍,今天来找你,就是想问你,能把这个药方卖给我们吗?”
说完,庆余年很不好意思,这话真的很占凌晨的便宜,他敢说,凌晨只要有这个药方,以后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自己一句话就想买了这个药方,可不是占人便宜吗?即便他们现在能多出点钱,又怎么比得上以后千千万万的利润。
可是,这药,对于他们这些刀口上舔血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药越好,越能挽救更多不该出事的生命,所以尽管刚才的话强人所难,庆余年还是来找了凌晨。
提到止血散,凌晨摇摇头,庆余年一看,就急了,“怎么?你不肯卖吗?”
蔡芬在旁边见了,也急着说,“小晨,你就答应了!那药在你手里没多大用,可要是到了军营,那绝对能救很多人,包括你的小叔,你就当做个善事,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