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镇(20)
“只要与一个你喜欢的人在一起,哪里的日出会不美。”这是副协会长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日趁着巡查的间隙,我上了山。宅子挂的是流河的名字,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邀功得来的宅子只住了一日,便引来傀儡。宅子门口我看见打扫的女仆,问道:“现在是谁住着?”
“没人住,只是副协会长让我们隔几日就来清扫一趟。”
“我能进去瞧瞧吗?”
“进去吧”说话的人是英海。
宅子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不能算大,也有些陈旧了。院子里有棵老槐树,枝叶繁茂,能挡住大片日光,不远处还有一口枯井。英海站在我旁边,目光里没有丝毫怀念。是啊,他不像我能想起缺失的记忆。“看完便走吧,我可不会包庇你,巡查时间溜到这里来。”
“好弟弟,你可别告我状。”
“那可不一定。”
我快跑下了山,英海蹲在槐树前,触摸着刻在上面的图案“这是小时候画的吗?”
☆、第十七章 日出日落(二)
凌晨我还在睡梦中,却被玻璃窗的响动吵醒。我起身走到窗前,不是大风刮过来的树枝,也没有跳蹿而来的野猫,而是倒挂在窗外的黑主烈。
“你这是干什么呀,怎么跟胡闹的小吸血鬼一样。”
“那你愿不愿意跟我这个胡闹的吸血鬼去看日出啊”他的表情有些撒娇,明明已经28岁,还经历过生死,却越活越回去,不过我似乎更喜欢他现在的模样。
“你先进来吧。如果被猎人看见可是要做半年劳务工的。”
“不进来,你把睡衣换了,我去房顶上等你。”说完他就消失在窗口。
由于白天要巡查,我穿上了猎人服装。想起刚才见他穿得单薄,便多带了一件外套,轻轻关上房门,爬到了屋顶。虽然夜黑,但这项基本功还未忘记,瓦片没有发出太大声响。
“我们去英家后山吧”我拉着烈的手跳下了屋顶。
“你不怕吗?”烈问我。
以前在猎人训练营,我的确很怕从高处跳下,不过弥海姐姐拉着我练了一次又一次,我便不再怕了,更何况现在在我左手边的是烈。他把我握得紧很紧,但又不至于弄疼我。
“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我回答道。
我们相靠而坐,看着黑夜渐渐消失,换成白昼,东方的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带着霞光和温度。谈笑间照亮了整个玫瑰镇,洒下一层金光,明亮而温暖。一声鸟啼,一阵清风,唤醒沉睡的人们。“早安,玫瑰镇。”
“本爱,你喜欢这里吗?”
“不是喜欢而是爱吧。离开的十年里,我很想玫瑰镇,这里是我出生的地方,是我结交朋友的地方,也是我爱上你的地方。不管以后玫瑰镇是繁华还是萧瑟,我都不会再离开了。”
烈用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没有说话。
“如果有人能在这里种一些玫瑰花就好了。”后山上的空地很多,不过没人开垦,英家出事后便一直荒废着,只有肆无忌惮生长得野草。
“我替你种一方花地。”
我微笑着下了山去猎人协会报道,烈去了一趟屠户家。
“屠户叔叔,可否给我一些花种。”
“阿烈,协会长已经知道你重生一事。”
烈接过屠户的玫瑰花种,“等我忙完便去见他。”
傍晚时分,火红的日光落在肩头,野草已被除尽,我见烈拿了一把水壶,细心淋过每一处松土,额间有汗,衣服上还沾了泥。
“明年4月便会开花。”烈说。
“往后的每一年我都要和你一起看花,看日出日落。”
。……
“你们吸血一族还真是有能耐,死了都能活过来。”
“怎么协会长还想多活一次。”
“我可不想,活得越久,苦恼的事也越多。”
“您身居高位,下手众多,玫瑰镇打理的这么好,镇长给你的好处不少吧。还会有苦恼的事。”
“你们的存在便是我这一生最大的苦恼。放心,我十年前允诺过绝不伤你们一族,我现在只求你们离开玫瑰镇。”
“如果我们不走呢?”
“迷雾森林烧毁,魔域堡重建,不少吸血鬼移居到镇上,我暂且让他们以外族人的身份居住。如今镇长打算查起,他可不是好糊弄的人。你们吸血一族虽然越来越像人,但终究不是人。你自己心里也清楚,在怎么喜欢的人都不可能是你的妻子。”
“都说协会长无情冷漠,我倒觉得你是个善良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我。”
“你早些带领所有的吸血鬼离开这里吧,还玫瑰镇一个正真的安稳。”
“我啊,只当这一次善人。”
黑主烈深知协会长有办法让镇长相信镇上并无血族,不然这些年镇长怎么会毫无动静,全权交予他人处理。只是协会长有些话也不假,自己永远不可能给本爱幸福。现在玫瑰镇看似安稳,可谁又能确定不会爆发下一场战役。玫瑰镇终究只是吸血鬼长久岁月里的一个落脚点。
☆、第十八章 各自安好
离别前一日,还未入秋,却冷的很。
屠户收拾着花株,想带走却带不走。“记得刚来镇上那一年,我就一分地,种了60株玫瑰,如今有了一百亩,不知道种过多少株,看过几回花开花谢。”
“父亲大人,我们可以重新种过,桃花、梨花、茶花、茉莉花,什么花都行,建一个属于我们吸血一族的花镇。”屠珊说道。
“可我会种的只有玫瑰,这的土我都摸熟了。”屠户深深抓了一把,藏进布袋里。
千泽给屠珊披了件外套,轻声说道:“有了孩子就别乱跑乱跳了。”
“放心,他听话的很。你今日画的是什么?”
“我见你父亲不舍花地,想画下来。”
“我父亲便是你父亲。”
“是。”
千泽画的是五月初的花地,玫瑰花开得最旺的时节。不见绿叶,唯有红玫。红玫瑰深处有座孤立的城堡,一个蓝眼睛的王子在塔顶眺望远方。
烈在厨房里认真的看我做玫瑰酥,小时候和妈妈做玫瑰酥的记忆很深刻,只是那时贪玩的很,把手深进面粉袋里,轻轻压一会儿,让面粉沾满整个手掌,再偷偷印上父母亲的脸颊。烈从背后搂着我,我嫌他腻歪,朝他洒了一把面粉。细腻的面粉如同白雪在厨房上薄薄笼罩了一层,我和烈瞬时间都白了头。
我执你之手,却不能与你白头。
商叔叔怀抱着黑猫“小侓”进来,“英海不在,你们怎么比他还要闹腾。”
“他去哪里了?”我问道。
英海此时坐在观众席里,穿着格子衬衫,看高中学生节目汇演。英海生着一张娃娃脸,说是这届的学生也不为过。“同学,你觉得哪个节目好看?”
“十年前的舞蹈节目最好看。”因为那是他与蓝寂跳的舞。
镇长给了协会长一瓶玛歌酒庄的干红葡萄酒,价格昂贵的很。一个人喝得微醉,副协会长给他盖了一块毛毯“兄长,往后别喝那么多。”
“没事,我开心。”
“吸血一族走了,你真得开心吗?这些年修缮房屋的是它们,新开店铺的是它们。”
。……
离别当日,清晨有薄霜。
烈想乘最早的火车离开,我便陪着他。他见我披散着头发,想帮我扎起,他用修长的手指捋顺我的头发,用彩色发带打了个蝴蝶结。视野里是他苍白的脸,殷红的唇,深蓝的眸。我没有哭,没有喊,静静看着他离开,回头时他望着我,我望着他,相视一笑。为什么我没有跟他走,为什么我不留下他,我也不知道,只是经历过太多事情,现在只愿他在另一片天地里,做回一个王。
英海还懒懒的睡在床上,被子半掉到地下和小时候一样不安分。我把他叫醒,本以为会被他臭骂一顿,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商叔叔穿了一身过时的西装,他说那是我父亲生前送他的。虽然有些旧,但显得很精神,喵喵叫的“小侓”比刚捡来时胖了很多。中午时分我送走了他们,同一时间上火车的还有屠珊和千泽,在车厢里相拥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