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霸天传奇(94)

作者:风无牙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情有独钟 爱情战争 关键字:主角:龙霸天 ┃ 配角:柳枝陈寒若 ┃ 其它:热血梦想爱情 我曾经望见一双眼睛,温和的,柔弱的,在经历这么些年后,依旧温故如新。可你知道?就是我的身子有一天腐烂生蛆,化为灰烬,也永远不会忘记你!点击展开

二蛋回道:“没什么志向,要是有,就是好好活着。”

我又问他怎么才能成为英雄,二蛋的反应很惊讶:“你想当英雄?”

“别管我想不想,你就说如何才能成为英雄!”

“英雄,英雄……”二蛋口中喃喃,手拍着脑袋好几下,才道:“想当英雄,肯定不能跟咱一样,只管吃喝,活下去就行,关键你得心狠手辣,得有个目标……”

“就像咱们在袭山干的那样?”

二蛋摇头:“那不,不……你整点别的,干些轰轰烈烈的事儿出来。”

“轰轰烈烈的事儿,就像寒若说的恢复大燕?”

“差不多吧,你得杀人,杀很多的人。可英雄也会死的……”二蛋喃喃说着,竟然睡着了。

我则翻来覆去依然睡不着,只好睁眼望着黑暗。

这世上的很多东西我不明白,也不关心,但是我却十分愿意,寒若能活得快乐。

那天夜里,我又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事,为了去他姥姥山所经历的一切,从狗儿洼的平淡生活,到乌奴为奴,再到幽冥地界的冒险经历,之后是龟岛乐土,袭山为王。

我想奋力对之前种种做一个清晰明了的总结,可思来想去,脑袋依然混混沌沌。

黎明的时候我睡着了,梦中我成了一名盖世英雄,文治武功,威震四方,那种让人发狂的悸动和兴奋让我在梦里大喊大叫:

“我是一个英雄了!”

守在旁边的二蛋急忙叫醒我,他眯着双眼,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头发疯的畜生一般。

攻灭燕国,统一天下,这样的伟大愿望从来没有主动地在我的脑子里出现过,不过现在,它深深地扎下了根,繁茂的枝叶与日俱增。

可要想统一天下,首先得有一支像样的军队。

以前在袭山拉伙的时候,是靠二蛋单挑整个村子草创的队伍。这一次我准备也如法炮制。

利用燕国人好斗、实诚,外加一根筋儿的蠢笨特性,我让二蛋一村子一村子的单挑,几番威胁利诱之下,竟然很快组建了一支百十人的起义军。

并且很快,确定了我们的第一个攻击目标:撒八城。

撒八城处于燕国边境,不远就是乌奴国,虽是贸易重镇,但因为承平日久,武备相当松懈,这点在后来得到很好的验证。

百十号人的队伍化装成平民进撒八城,趁夜兵分两路。我和二蛋带领着二十来人翻进撒八城守备的府邸,剩余的在外面接应。

本想着摸黑把撒八城守备给杀了,然后趁乱夺城,可守备的府邸,同其他燕国达官贵人的一样有个毛病,那就是大。

在里面转来转去,一众人竟然迷路了。

其实,这个撒八城守备姓甚名谁我们根本不知道,也从没见过面,只知道他的府邸在哪,且按照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决定要把他杀了。

慌张中,突然半路遇见一个打着灯笼的白衣男子,看模样应是守备府邸中的人。

正犹豫要不要杀了他,那白衣男子反倒先开口了:“你们要杀守备?”我们没吱声。

白衣男子接着问:“你们要造反?”两个问题直接道出了我们的目的!

如此凶险的问句,让我和二蛋面面相觑,余人看表情也是惴惴不安。

这男子看了看我们,又说了句叫人惊讶不已的话:“跟我来!”接着便打着灯笼走开了。

这边我稍有停顿,带头跟了上去。

在白衣男子的引领下,我们一伙儿七拐八抹,避开巡夜的士兵,终于来到一个富丽堂皇的房子前。

正欲开门,两个睡觉的士兵,突然惊醒过来,警觉地问道:“谁!”

没等我做出反应,那白衣男子已经抢过一把刀,咔咔两下,把那两名士兵砍死,动作极为利落。

白衣男子接着用刀斩断门锁,推门入内,在烛光的映照下,轻车熟路地引我们到内室,然后一把把一熟睡中的肥硕男子从床上拖下来,叫道:

“李富贵,你也有今天!”

话音刚落,一刀割开这个李富贵的喉咙。床上一个本来躲着的女子“啊呀”一声,惊吓而起,正要逃窜,给白衣男子一刀砍死。

地上的李富贵眼望着白衣男子,双手捂着喉咙,发着含糊不清的声音,鲜血从双手间汩汩而流。挣扎几下,气绝身亡了。

看我们在一旁傻愣,那白衣男子一刀把那地上李富贵的头砍下,急道:“李富贵已经死了,你们赶快拿他的头招降他的部众啊!”

这辈子,真找不出来几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时刻!

我定了定神,把二蛋拉靠近一点儿,之后强迫一个瘦小的手下拿起那颗被砍下的人头,按照白衣男子说的去招降李富贵的部众。

而那边,白衣男子在黑夜里厉声大叫着:“你们投降吧,李富贵已死,撒八城被攻占了!”

由于撒八城守备李富贵本来不得人心,手下士兵也军纪涣散,整日拿兵饷混日子,所以一听说撒八城被攻占,又看到李富贵的人头,就争前恐后缴了械。

结果是,我方不伤一人,就攻占了一城池!这样一难以置信的胜利,除了我的领导有方可以解释外,那名白衣男子的作用自然非同小可。

之后,我了解到这白衣男子叫宋沟,因为跟守备李富贵有夺妻之恨,一心想报仇,所以看见我们要起事造反,就顺便做了内应,也算借助我们的手给自己报了仇。

我观察他颇有能耐,有心收他做部下,可话还没出口,宋沟就立即下跪,表示效忠于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只好装模作样地绕着宋沟走一圈,盯着那张青白色的脸,重重叹一口气:“好吧!”

宋沟一听我答应了,急忙转身跑开。

速度之快,让我情急之下,还以为他做了逃兵,差点派人去抓他。

谁料不到半个时辰,宋沟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带了一个白胡子老头。因为老头走路慢,最后一段路程,宋沟索性把老头抱起来跑。

“大哥请看,我给你带回来个军师!”

等宋沟把差点散架的老头放下来,我定睛一看,发现老头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龟岛骗吃骗喝最后诈死逃跑的公孙行!

☆、百战百胜

这货当初在袭山劝过我造反,当时我没同意,没想到兜兜转转,如今又碰上这家伙。

只见这公孙行认出是我,一点也不尴尬,不慌不忙地整了整衣装,拢起双手,深深鞠了一躬:“恭喜大王,贺喜大王,您的霸业自今天开始了!”

不管公孙行当初怎样,但什么霸业开始的话,我爱听。因而把公孙行留下喝酒。

痛饮三大碗酒之后,喜不自胜的公孙行即手书《讨逆檄文》一封,叫人誊写百十份,传之四方。

檄文是这么写的:

当今临朝者,乃是先王身边的卑贱小人,欺君罔上,祸乱朝纲,不配为人,其覆我大燕,狡诈善变,禽兽之为,其不讲卫生,秽臭邻里,是为畜生。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饿死事小失节为大。

今有龙霸天之将才,天降大任。乃领军天下。其生时满室生香,红光曜日。尔等应及时归顺,认清时务。如能共立勤王之勋,无废上天之命,则凡诸爵赏,同指山河,共享流芳千古之名。

……

读罢檄文,我对公孙行的印象大为改观,加之宋沟极力推荐,公孙行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义军的军师。

之后,公孙行的一系列表现,堪称神机妙算。

宋沟由于撒八城一役的功劳,同样成为引人瞩目的对象,被任命为我的帐前大将兼先锋。

宋沟不仅事情做得漂亮,而且打起仗也毫不含糊,勇猛、玩命,并在不久后的战斗中得到很好的证明。

唯一的意外是,一向老实本分的二蛋竟然嫉妒宋沟起来,没由来地说些宋沟的坏话。

攻占撒八城,从此有了争霸天下的根据地。另外又兼得一文一武两位得力干将,我精神为之一振的同时,免不了对将来一统天下、美人在怀的生活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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