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那只兔子!+番外(12)
噗!小白翻身下房,当真找个林子去吐一吐了。
他边呕边摇头,原来这姓白的小子喜欢这个调调的,口味真重!
待小白收拾干净回来,白之秋的房内已是一片寂静,想是那催吐二人组已然睡下了。白之秋竟留那未过门的韦绫罗在自己房中过夜,明日醒来,必又有不少风言风语传出,希望小萝卜不要伤心才是。
方才还在胡绯箩面前卖惨,转个身便同另一个女人睡在一处,小白觉得,若说那姓白的是根花心大萝卜,简直就是侮辱了他最爱的萝卜!思及此处,他真想索性成全了白之秋的毁容愿望——再揍他丫的一顿。
不过,愤愤的小白转眼瞧了瞧自己白乎乎的兔爪,表情忽而变得一脸嫌弃,终是忍了。
毕竟,为了这么个家伙弄脏了手不值当,这双手,还要留着给他家小萝卜做好吃的呢。
像大学士府这种大户人家的下人虽大多都被□□的极好,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又不该说,什么时候该开口说话、什么时候又该闭嘴,什么事做得、什么事又做不得,可总有那么几个想不开的,觉得这见风使舵方为在白府的生存之上策。
于是,那未过门的新宠韦姨娘的风头一时间竟盖过了胡绯箩这个做正室的。比如,昨儿个伺候韦绫罗的丫头不小心端错了原本给胡绯箩准备的翠玉糕,又比如,今儿伺候韦绫罗的小厮不经意撞翻了锦鲤手中的红豆薏仁汤,每日不大不小的戏码如此这般反反复复上演,转眼已是日头的第十个东升西落。
夕颜和锦鲤被扰得满肚子火,终于爆发了。
“小姐,我们不能再忍了!我们去找白大学士做主吧!”
“是呀,少夫人!不给她们点教训,还真不知道这个家的女主人姓什么了?”
胡绯箩却浑不在意地笑了笑:“你们听过狗咬人,可曾听过人咬狗?我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跟一个过惯了穷日子的歌女计较什么?她抢走的东西,不过是我早就腻了的,待她晓得了,自然不会再自讨没趣。”
“可是,小姐… …”
锦鲤还欲说些什么,便被胡绯箩打断:“没关系,你们等着瞧好了。”
这一等,等来的却是——
“你听说了吗?昨个儿阿来出去买菜,不知怎地踩到香蕉皮上,摔了一大跤,扭断了脚!”夕颜道。
“真的?”锦鲤惊。
“不过也是活该,谁让她故意打翻你端给少夫人的药膳,”夕颜颇为解气,又小小声地问锦鲤:“不是你做的?”
锦鲤摇了摇头,“我倒是想,可是小姐不让啊!也许,真的是意外吧。”
嗯,我做的,不用谢。小白在屋顶上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
“若说是意外,那前个儿特意端走少夫人的翠玉糕的碧纱涂了胭脂后,起了满脸红点子的事又怎么解释?”
“夕颜,不是你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夕颜连忙摇头如拨浪鼓,“你知道我胆小。”
嗯,还是我做的,我胆大。小白在屋顶上再次自豪地点头。
“还有,那严二的被窝里藏了两只厨房失踪的老母鸡,雪儿最宝贝的白玉镯裂了个大口子,王虎在大街上走着走着裤子突然从屁股后面开了道缝… …”
“哈哈哈哈… …你是说,凡是欺负过我家小姐的人都遭了报应?”
“可不!真是上天开眼!”怪不得少夫人只让她们等着瞧,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小白一边眯着桃花眼听啊听,一边心里乐呵着不住地点头,对对对,都是老子做的。
夕颜又压低声音:“不过,你听说了吗?今天早晨陪着韦氏来我们院子折走近大半新绽桃花的那个婢女乐歌,自打上午出了门,到现在呀,都没回来… …”
“什么?!”锦鲤看了看黑漆漆的夜空打了个寒颤,“这个时辰,京城怕已是宵禁了吧。”
“好多人都说,惹了我们少夫人的迟早都要倒霉,这乐歌今晨当面对少夫人出言不逊,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夕颜可还记得清晨里乐歌那张傲慢的脸,和那嚣张狷狂之极的态度。
“啪叽。”锦鲤吓得手中的汤匙掉在了碗里。如果说之前的那些小惩大诫是她家胡老爷为了保护爱女差藏在白府的线人做的,她全都信,可这杀人是犯法的… …胡老爷一个和气生财的生意人必不会轻易去碰。难道,她之前的推测,全…错了?
小白亦停止了吊儿郎当地摇晃着的兔腿子,咦?韦绫罗那个女人是何时过来摘小萝卜院子里的桃花的?他怎么不晓得?
他当然不晓得。因为,那个时候,他正忙着思考如何让王虎的□□开得自然而不失美感,优雅中又带着猥琐… …
夕颜和锦鲤八卦过后,抱着既舒爽又忐忑的心情合衣睡下。
春夜,又深了几分。
小白抬头望,天很晴,月亮很圆,只是空气无端地有些闷。
寂静的空中,忽传来白大少似是情人间玩笑般的温柔低语:“罗儿,你今日折的这株桃花,竟是美得分外灼人呢。”
碎在掌心的花泥,终伴着他推窗的动作随风飘散,一如他浮动的心思,不可窥见... ...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又码完一章,我这写文的速度也是没谁了,好在快完结了。
改来改去,改了结尾,你们有没有对男二有一丢丢的好奇呢?
第15章 十五
三月十八,大吉,宜嫁娶,忌安葬。
“咿咿呀呀”地吹着的是喇叭唢呐,“噼噼啪啪”地响着的是鞭炮火盆,这一日,白府再次迎来了迎娶美人归的大喜事。
外院里十八桌喜酒铺陈,贺喜声、恭维话不绝于耳。
相比起来,胡绯箩这里要冷清许多。除了几个平日跟着她的忠心的丫鬟小厮,再无人愿不去瞧那几十年难得一见的热闹反而选择留下陪她一起发呆。
从天未亮,胡绯箩便开始掐算着时辰,想象着在这样大喜的日子,白之秋,她的夫君,此时此刻在做些什么。
卯时,他该起身了。
辰时,他该穿好了吉服出门迎亲了。
巳时,他应是骑着骏马走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
午时,他应已抱着一身红衣的她跨过了第一个火盆。
未时,他们在行对拜之礼了吧。
申时,他在陪客人们喝酒谈笑了吧。
酉时,他应是推开了新房的门,挑起了她的盖头,四目相对,笑靥如花,佳偶终成。
一幕幕,仿佛他们的过去又重放。
只是那时候陪在他身旁的人是她,而如今,与他含情相望的是另一个女人。
胡绯箩不顾锦鲤的劝说,遣散了所有下人,独自一人在小院里喝着自己的相公同别人的喜酒。
这桩亲事,是她自己点头同意了的,她本已不再奢求爱情,打算过平静的生活,若非… …
若非昨夜,沾染了酒气的白之秋,扑进她的房里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她怎么也听不懂的话。
“对不起,对不起,阿箩,是我太晚才找到你,是我的愚蠢害你平白受了这么多的委屈,都是我不好,你打我吧,骂我吧,你想怎样都好,只是不要再用这种冰冷的眼神看着我,好不好?求你… …”
胡绯箩当时甚至以为白之秋口中的“阿箩”另有其人,“白大少爷,你莫不是…走错房间了?来人呀!”
“别赶我走!说完了话,我自会回去!”白之秋一把揽过胡绯箩,讨好地道:“你可知晓,那些欺负过你的人,他们再不会出现在你面前碍眼了!”
胡绯箩惊得一个趔趄,“是你… …”
为她报仇出气的人,竟然是他?怎会是他?若他爱她,又怎会在新婚燕尔之际决定另娶?又怎舍得让这个新夫人未过门便骑到她头上来?
“我不信,白之秋,你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会相信!”
“我爱你!”他附到她的耳畔悄声道,“胡绯箩,我爱你!我白之秋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她就是当年在洛水河畔救过我的小姑娘,无论你信或是不信,我都会守住年少时与她之间的约定。”
当那三个字入耳的时候,胡绯箩那颗坚如磐石的心还是动摇了,虽仅凭这三个字,她却感受到了那个人前所未有的炙热的心跳——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作伪的。
“那她呢?她怀了你的孩子,你明天还是会娶她的,不是吗?你口口声声爱我,难道就不爱她了?”曾经那个少年的脸庞只差一丝便与眼前之人的面容合拢,但终究是在差了这么一丝的时候,轰然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