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保护区(31)

作者:路七酱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幻想空间 科幻 现代架空 关键字:主角:余初 保护古代人,人人有责百年前,某考古队在探寻古城遗址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的区域。那里世界隔绝,保留着古代的帝制,古代的生活生产方式,古代的文化习俗……俨然一个独立古代世界。点击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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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渡离她住的客栈不远,步行的话,一盏茶时间就可以到了。

只是半路上,酝酿了一天的雨,终于落了下来。

街上的行人如同被野兽驱逐的食草性动物,在街上四散奔逃。

春雨下起来,喜欢没完没了,雨一落,再停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余初没有动弹,豆大的雨点迎面砸在她的脸上,春雨的凉意,倒是让她一直飘着的思绪定了下来。

周围不少人撑起了雨伞,看见被雨打的半湿的她,投过来或好奇或不解的目光。

余初抹了一把脸,倒是想痛痛快快的淋场雨,好让脑子清晰一些。

但是手中的箱子,防水性一般,淋了雨怕是要遭。

于是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雨再说,她脚步还没踏出,就看见隔壁店里走出一个人,打开手中的伞,踏进了雨幕里。

白衣黑鞋棕色油纸伞,脚步一长一短。

来人看了她狼狈的样子,笑的文质彬彬:“早上好,余姑娘。”

余初看着他手中的伞,视线下移又落在了他手中的吃食,笑的越发真诚:“早上好,楚先生,一个人?”

两人共撑一把伞,略显拥挤。

加上余初还拎着一个不轻的箱子,夹在两人中间,影响了走路的步子,脚程便又慢了三分。

一路上,两人没怎么说话,余初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整理着最近的思绪,直到楚小哥开口说了句什么,她也没有听清楚。

“余姑娘?”

她侧过头:“啊?”

楚小哥看着前方的雨幕:“你昨夜未回,我还担心你不告而别。”

余初有些感动,自己没有白扒他裤子,看他女装,听他唱戏,跟他出逃……四舍五入一下,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

她正要多感动几分钟,楚小哥话锋一转,慢悠悠的控诉:“柜上小二说,你房费只付了三日,若是你就这么不告而别,我只能露宿……”

他的话没有说完,余初伸手一把拽住了他:“小心!”

马蹄声远远的从街道的另一头传来。

她自己退后几步,连带着楚小哥他也一同带到了路边。

余初的动作幅度很大,拉扯的楚小哥重心不稳,手里油纸伞晃了晃,跌在了地上。

“驾!”

“驾!”

凌空的鞭响中,两匹快马从道路上疾驰而过,和纨绔子弟的那些漂亮的坐骑不一样,这两匹马身上带着大小不一的伤疤。

——是战马。

楚小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刚好挡在了余初的身前,用后背挡住了溅起的泥水。

马上的两人穿着蓑衣,戴着斗笠,领头的一人似是意识到什么,在街尾的时候突然勒紧了缰绳:“吁——”

他伸手将斗笠抬起,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来,半转过身看向之前来的方向。

身后的下属也停了下来,有些不解看了一眼身后,并没有发现什么。

他驱马到了近前,小心询问道:“翟大人,怎么了?”

男人将斗笠往下一压,视线从后方收了回来:“可能是我看岔了。”

她在三年前,就病故了。

第二十七章

翟翎羽还记得, 当年他定亲的时候, 桂花开的正好, 他跟在下定队伍的后面,闻到了院子里透出的花香。

她坐在大厅之中,穿着桃红色衣裳,粉红色的襦裙, 垂着头,露出一截雪白的脖子。

听见他进门, 她脚尖微微动了动, 手腕戴着的玉镯轻轻打晃, 然后微微抬起头, 看了他一眼。

这是他想要娶回去的姑娘。

京中的闺阁小姐, 平日参加一些赏花会、茶会都有作诗和对对联, 为的就是能流传一两首诗,博个才名, 好寻得个好人家。

但是她不一样。

宋家诗书传家, 大公子二十岁就主持了月诗会,二公子二十二岁博得功名, 三公子十二岁就在府学拿了头名。

这样的家风, 都没能让她捡起书来。

而是整天在灶下厮混,把自己当成了烧火丫头, 洗衣做饭、养花喂鱼。

宋家的日子,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好像刚到京都的时候。

那时, 他父亲失踪没多久。

母亲生病,弟弟年幼,他一个纨绔子弟五谷不勤,不事生产,既没有管过家,也没有管过账。

宗亲们打着照顾幼子的由头,半入住在了翟家,几乎是盯着翟家的家底,时时刻刻念着来掺和一脚。

他白日里疲于应付,晚上要照顾病母幼弟,分身乏术,没多久就瘦的不成样子。

只有宋大人念着和父亲的故交,不仅遣大公子过来探望,还亲自上门询问过。

刑部尚书罗启云铁腕独断,又是先帝的心腹,他手中的朱笔,不知道判了多少京中大员的生死。

刑部衙门就是一个小管事,京中官员都不想得罪,更何况宋天觅是罗尚书的左膀右臂。

他那群见着财就罔顾人伦的亲戚,德行败坏,心思刁钻,谁手里没有几件不可告人的事?

看见宋大人,十丈外双腿都发软,恨不得绕开走。见他对翟家处处维护,一个个再不甘,也偃旗息鼓,尽数散了去。

所以,趁月底宋大人休沐的日子,他带了点薄礼,特意上门道谢。

正好撞见来宋家投靠的她。

她那年不过十七岁,却出落的十分漂亮,嘴角沁着笑,牵着裙子,拒绝了仆妇的搀扶,自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安稳落地,然后似是意识到什么不对,连忙整理裙摆,似模似样的迈着小碎步进了宋家门。

跨过台阶时,以为别人看不见,悄悄的踢了踢绣花鞋。

那时他就在想,这个姑娘和死气沉沉的宋家,有些格格不入。

再见,是在半年后。

母亲祈愿去空圆寺,她身体不好,忌口甚多,服侍的丫鬟是新换的,对寺庙不熟,

他只好亲自绕到后厨。

隔着门就看见她蹲在灶前,从灶膛里扒拉出一个烤的焦香的玉米。

双手烫的来回翻动,却还是忍住没有扔掉。

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笑过了,板着脸:“你偷——”

她愣了下,底气不足,却还是抬着头,视线不躲不避,理直气壮:“偷吃的哪叫偷。”

“哦?”

“算了,今天你运气好,见者有份。”她将玉米掰成两段,痛心疾首的分了他一半,“这可是涂了蜂蜜和调料的。”

……

再后来,几次遇到,几次交集。

只是在宋家呆的越来越久,她也变得越来越有规矩,最起码面上看是这样。

跟着宋夫人参加各种宴会,来往在宅院女眷中。

她长得好看,一些家世好的人就打起偏房的主意,不过宋夫人将她当女儿看,哪舍得她受这份委屈,一气之下拂袖而去。

放出话来,宁愿低就为妻,也不高攀为妾。

宋侍郎的女婿——

一时间,京中寒门落魄子弟,心思浮动。

其中条件比他合适的,并不少。

他知道,自己要是再等下去,可能就等不到了。

于是他亲自登门宋家,自己给自己做媒,自己给自己作保。

面会、纳彩、下定,定于三年后成婚——他父亲生死不明,按照规矩,要守三年代孝。

一切都顺利的让他以为,这个姑娘,本该就是他的。

她长得好看却不自知,每日素面朝天,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

他替陈家那个纨绔子弟摆平了顾家的事,得到的报酬给她打了一副头面,金镶玉的耳坠,掐丝的步摇,雕着桃花枝的镯子。

那时她在宋家,还戴不了那样的打眼的首饰。

所以首饰攒了一套又一套,都没有送出去,总想着,过门后,他们的日子还长。

他会给她穿体面的衣裳,吃随心的食物,戴精致的首饰。

在外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没有外人的时候,也不妨去厨房烤个玉米地瓜,一人分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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