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I:火之晨曦(出书版)(95)
“以前实习课都做什么?”
“看情况,如果恰好有龙族苏醒,就会被编入某个行动之中,要不然可以去挖掘一下龙族遗迹,真没什么可安排的,去芝加哥动物园当义工照顾鳄鱼池,顺带研究一下爬行动物进化史也是可以的。”校长说,“你运气好,有这样的好机会。不过得补实习课论文,我帮你想了一个题目,《龙族四大君主浅析》。”
“听起来超有深度……我怕写不出来。”路明非说。
“不用写得很学术,你通过实践证明了两件事。首先,《冰海残卷》中提到的‘四大君主’确实存在,他们是龙族初代种,由黑王尼德霍格亲自繁衍的第一代;第二,‘王座上坐着双生子’,青铜与火之王,其实是一对兄弟。”校长说,“真是惊世骇俗的发现,要是能公开发表,那我早得诺贝尔奖了。”
“说得这么学术……其实都是力气活。”路明非挠挠头。
“看得出你有问题,那就问吧。”校长双肘撑在办公桌上,身体前倾,看着路明非。
路明非想了想,抬起头来:“龙王……为什么看起来像人类呢?”
校长点点头:“你以前想来,所谓屠龙,大概是杀死一个大怪物。但是龙确实可能以人类的面貌出现,但他们仍是异族,对于整个世界的理解都和我们不同,无法作为人类看待。”
一只大信封被递到路明非面前。路明非打开信封,手微微地抖了一下,里面是一张老唐的照片,老唐和一群人在一张桌子旁玩牌,背景是个咖啡馆,阳光从落地窗里照进来,老唐年轻的脸上一抹明亮。
“他的真名叫罗纳德·唐,美国籍华裔,是被收养的。没有人知道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高中就辍学,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穷人区里,接一些秘密的工作赚钱。”校长轻声说,“其实你们出发前就掌握了他的资料,没有告诉你,因为知道你们在网上认识。”
“他怎么会变成龙王的?”
“不是变成,他一直就是。根据《冰海残卷》的记载,这对兄弟一直居住在北欧的青铜宫殿中。但是从公元前的某一年开始,我们再也找不到关于他们的任何记载。如今看来,他们跨越了亚欧大陆,去往中国。这场迁徙不知用了多少年,他们到达中国时,王莽篡夺了汉朝的政权,中国陷入战争。哥哥化名为李熊,以龙族的力量,获得了占据四川的军阀公孙述的信任,捧公孙述称帝,并成为公孙述的重要臣子。”
“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路明非问。
“不知道,必然有很重要的目的吧?可没人知道了。十二年后,相信是借助了某些屠龙家族的力量,皇帝刘秀击败了公孙述和这对兄弟。在临死前的一刻,他们完成了灵魂的‘茧化’,那个罐子其实并不是骨殖瓶,而是龙王用作繁衍新身体的‘卵’。孵化有先有后,比发育速度,弟弟不及哥哥,哥哥首先离开卵,却未能恢复记忆,他的年龄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但实际可能远远不止,在那里尚未被建成三峡水库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不知经过什么样的途径,流落到美国,被收养。他在美国以一个人类的身份生活了二十多年,也确信自己是个人类,直到被随后苏醒的弟弟唤醒。”校长说。
“这些都是猜的?”
“推测而已,他们已经死了,再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故事。”
“龙族不是不会死的么?”
“通常不会,对于高阶的龙族,只要在死前准备好‘卵’,完成灵魂的‘茧化’,就能再次孵化。重生用的‘卵’藏在哪里,这是龙族最大的秘密。”校长说,“但是这一次不同,诺顿自始至终没有试图‘茧化’。他选择和龙侍融合,如果他成功,将可以释放火系言灵中迄今所知最强大的,‘烛龙’。”
“‘烛龙’的效果是什么?”路明非问。
“不知道,编号114,极度不稳定的言灵。据推测上一次诺顿释放了这个言灵,毁灭了白帝城。历史上关于白帝城的位置在哪里,一直说不清楚,因为最早的白帝城在建成之后不久就被‘烛龙’毁灭了。”
“听起来好像很死不悔改的样子……他跟人类那么有仇?”路明非想到老唐,应该说是龙王诺顿,最后的眼神。
他最后已经不认识自己了。或者就像校长说的,龙类就是龙类,他已经恢复了记忆,就不会再把自己看作朋友。
“他想要复仇。为了保护他,康斯坦丁也放弃了‘茧化’,这样康斯坦丁就再也不能复活。”校长叹了口气,“我们一直不知道龙类有没有兄弟感情这东西,不过看起来他们确实有,这是难得的他们和人类相似的地方。”
“我觉得他们……蛮惨的。”路明非轻声说。
校长站起身走到路明非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两个种族的战争啊,我们所有人,都是从一开始就站好了立场。”
路明非点了点头,最后一次端详手里的照片,然而把它放回信封里抵还回去。他不想保留这张照片,保留一个龙王相信自己是人类时明亮的笑脸。那是张没有任何威严的脸,即便知道他是龙族,可瞪大了眼睛使劲看,也还是看不出来。
“我们在中国闹得那么大,没惊动什么人吧?”路明非问。
校长耸耸肩:“这次还好,江面上当时没有什么其他船只,又被蒸汽阻隔了视线。不过随着我们的行动,这个秘密还能保守多久我也没把握。只希望在这种秘密登上报纸头条之前,结束这场战争。”
“为什么要保守这个秘密?全民屠龙不也蛮好?”
“几千年来,屠龙家族始终不肯公布这些秘密,原因很复杂,但最重要的是,谁也不想动摇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吧?”校长摊摊手,“人类和龙类,对于世界的理解完全不一样。人类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已经生活了许多年,如果这信念被打破,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对了,我这里有一封寄出地不明的信,相比起GPA4.0和校长下午茶的邀请,我想对你是更开心的事情。”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信封,放在路明非的面前。
一只白色的信封,没有贴邮票,更没有邮戳什么的,背面封口烫着红色的火漆,这是一种很古老的封信方式,正面则是几个娟秀的手写字,“昂热校长 转 路明非 (收)”。
路明非觉得嘴唇发干,伸出手去的时候,手有些颤抖。
明非:
我们收到了你成绩单的影印件。你做得很好,远比我和你父亲当初都要好。
很希望这一刻我在你的身边,坐在你的病床上,握住你的手,让我们新的男子汉给我签个名。
但是我不能,我所做的事情,我们已经做了整整二十年,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我一旦离开,可能就来不及了。作为母亲,我是很不称职的,但是我想将来你会理解我为何这么做。
你已经走出了漂亮的第一步,你会成长为一个让我欣慰的儿子,也会理解我们。
我很辛苦地怀了十个月才生下你,那十个月和以后的十八年里,每一天我都想象着你长大的样子。
我把我们见面的时间定在你二十二岁那年,我是说你从卡塞尔学院毕业的那一年,我和你的父亲已经计划了很多年要参加你的结业典礼,看着我们唯一的儿子穿上学士服。
我们爱你,一直。
妈妈
乔薇尼
P.S.你爸爸一直坐在旁边看我写这封信,并且烤一只兔子,满手都是油,没法摸笔,他口述了很多话要我写给你,但我觉得都是废话,所以就不赘述了,唯有一句我觉得有价值的,‘儿子,你十八岁成年了……如果你非要找一个女朋友,我也不好太多地管你了……’
路明非沿着折痕把信恢复原状,放回信封里,试图找个口袋把它收起来。但是他没在自己身上找到口袋,只好把它插在胸前的绷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