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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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香》第一部 BY:卫风
长长的夹道,两侧的宫墙把风声、月光、还有温暖……全都挡了一乾二净。
这里不是没有风,只是外面那随性的风一吹进夹道里,也变成了细细的呜咽,好似鬼哭。
要是夜里有一两个宫监从这里经过,再拿著那种四宫的白蜡绿灯笼,十足是鬼火幢幢。
这般的阴气鬼相,真不愧这条路两端连系的地方。
一边是冷宫。
不错,就是冷宫。
虽然起个名字叫碧桐宫,可是冷宫就是冷宫。
另一边是死人场。
离得这般近,倒是方便。冷宫里死上一个两个,顺顺当当抬过来,就往那里一搁,自有人来收拾。
是烧是埋,我并不清楚。
我只关心,今晚能不能找到明儿的药。
紧一紧身上的斗篷,我连灯笼都没拿。倒不是我怕那绿莹莹的惨白鬼火。
只是……我没有蜡烛了。
你要说,拿著一盏没蜡烛点不亮的灯笼出来做什麽?我可不是疯了。虽然冷宫里疯子不少,但是我还不认为我已经疯了呢。
远远听著梆子敲,时候差不多了。
眼睛习惯了黑暗,所以,当一点绿莹莹的鬼火从死人场那边飘过来的时候,我一下子便捕捉到了。
那点光前进的并不快,前前後後,似乎还在左顾右盼似的。
个胆小的东西,我都不怕了,他有财发还顾忌什麽。
好不容易等那点光近了,我轻声招呼一声:“陆公公?”
那点光猛一顿,有人倒吸气,好象吓了一大跳似的。
“是我,白风。”我从墙的暗影儿里走出来一些,把斗篷向下扯一扯:“陆公公真是信人,一点都没晚了约好的时辰。”
那人长长松口气,压低了声音道:“哎哟,白侍书,您可是吓我一大跳,怎麽连个灯儿也不点。”
没蜡呗。
我放软声音:“风大点不住,再说,也怕人看见,给陆公公招灾不是?”
他嗯了一声,凑近了说:“您是个明白人儿,也知道这从外头弄东西不易,再说又是药材,真是费了好大力气,冒著掉脑袋的风险……”
我急忙拦他话:“陆公公辛苦。这是些许心意,公公打点酒驱寒吧。”
一手递钱,一手接那人手里包。
那人接过了钱,捏了捏,又掂了掂,才松开手里的纸包。
我凑上去嗅了下味道,药倒是不错的样子。
“真是辛苦了,这里也不是说话之处,改日再谢你。”
我把包往怀里一掖,回头就走。
那个太监步子更轻,他们穿的那种鞋子底忒软。
这设计当然是权威话事的意思。
奴才这样东西,就该让人发觉不了他的存在。要是时时有牛蹄子似的啪啪响一直在耳边晃悠,当权者怎麽舒服得了?
我冷冷一笑。
我穿的也是这麽一双鞋。
为是的怕人听见。
在这个被遗忘的宫殿的角落里,还有这麽一群主子不是主子,奴才不是奴才的人的存在。
冷宫里的人。
轻轻推门。
沉重的木门无声的开了一条缝,我闪身挤了进去。
脚步轻快无声,在暗夜里绝不失迷了方向,认定了一扇门。
屋里没有点灯。
我反手合上门,拉下兜帽,长长出一口气。
说不怕是假的。
摸著走到桌前,倒了一杯水喝。水是冰凉的,一条寒线滑落下肚,忍不住打个寒噤。
“你去哪里了?”一个低低的声音响起来。
我吓一跳,拍拍胸口,看向床的方向。
隐隐的黑暗有,有人推被坐了起来。
我不自然的顿顿脚:“你怎麽没睡?是不是又咳嗽了?”
他不回答,只是又问了一句:“你去哪里了?”
“睡不著,去後面院子里散散步。”
床上的人轻轻咳嗽一声:“散步还能采到药材,我闻闻……六七种呢,你也没拿灯笼,倒还看得清。”
他说话一贯如此尖利,我苦笑著走近床边,慢慢坐了下来:“就知道骗不了你。药吃完了,怎麽办?一天比一天咳得厉害,尽早你把肺都咳破了才行麽?”
“我就是受些风寒……”
“风寒也是可以死人的。”我接过来说,顺手捻一捻被边:“睡这种铺盖,风寒也能变成伤寒,你自己说说,这一个多月来你毫无起色,脸色越来越难看,病骨支离。我可不想你活不过这冬天……这里天天抬出去的人还少麽?不差你一个。”
他咳了两声:“你又找那起子黑心的是不是?他们真是死人骨头都要榨出二两油的。你哪来的钱。”
我硬按著他躺下。手底下,他胸口的一根椎骨硬的硌手,就只剩了一层皮。
“我还有点私房钱的。”
他硬不过我,躺到了枕上,嘴里还不闲著:“你还有私房钱?你连自己叫什麽都是我告诉了你的,还记得哪里能藏钱?”
我岔开话:“别说话,养养气吧你。我给你煎点药,等下喝了就睡。”
手脚麻利的很,在床脚边摸出药罐来。
他硬压著咳嗽,喘气声变得极粗重:“白风,你别给我耍滑头,等我好了,非收拾你。”
我哼一声:“等你好了再说狠话吧。”
“白侍书,你越来越大胆了!”他字字咬著说出来。
我嘻嘻一笑:“明侍书,你越来越会逞口舌之利了,省点力气多养病是正经,跟我磨嘴皮子有用麽?”
风吹得小炉里的火忽明忽暗。
我明明是蹲在上风头里,不留神风一旋,还是把烟吹进眼里。
我一边揉眼,一边留神听著屋里的动静。
多快呵,不知不觉,竟然已经一年。
我把炉里的柴拨一拨,看火苗又窜高一些。
我是谁,谁是我?
白风?
或是章竟?
仰起头来,夜空中异常明亮的星,一闪一闪的,破碎而清冷的光芒。
这不是我所熟悉的世界。
不是那车水马龙,声色犬马的万丈红尘。
不是那有汽车飞机轮船电灯电视电脑网路的喧嚣世界。
可是我无限怀念那曾经视若无睹的一切。
因为那里虽然尘烟嚣攘,却知道自己是谁。
章竟,没有大富贵,但也可以让自己温饱的一个孤儿。
不是这里……不象这里。
白风,一个找不到立身之处的人,一个被家族抛弃,被世人遗忘,在这冷宫一角等死的……男宠。
明宇,还有白风。
他们是男宠。
啊,现在不能说他们了。
因为,我现在叫白风。
不是章竟。
我们是男宠。
是堂堂一朝天子後宫养来取乐的,地位比女妃低得多的,男宠。
这个宠字实不恰当。
我们从未得幸,哪当得一个宠字?
当时我被一辆重型卡车结结实实撞倒,然後碾过。
死亡发生在一瞬间,痛苦其实没有太多。
那时候我还在想,真不错,虽然幸运的事没遇到太多,但是不幸中总还有些侥幸。死就死也没什麽可怕,最怕断手断脚截瘫或是变成植物人。
那就叫生不如死了。
可是,为什么,我会在这具身体里醒来?
破败的屋子,虽然收拾的整齐,可是那一股颓丧的气息从掉了漆的柱,潮气霉的墙,还有那已经积尘的屋梁上满满的散发,把人挤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什么地方?
我问这一句,一旁坐的人,淡淡说,这里是冷宫。
你不记得了么?他说,白风,这是冷宫。你挨了四十板,差点送命。
我冷静地看他。
一身青衣,头束青带。那垂肩的头发黑得象上漆的生丝,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