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剑重归+番外(27)

作者:卫风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自刎删号的一剑,重新练级的挽剑,不知道为什麽,那个始终让他有点敬畏的人,千羽,总是能找得到他──想远离人群、却又不甘寂寞的他。他看著他,保护著他,陪著他为他曾遭受的背叛伤害予以反击,并对他说了……喜欢。点击展开

我轻轻捻指,他说:“就这么多。其实……那次在清溥楼的事儿,我也不是有意。但是你的确是真的喜欢过他,和他好过离过。我说那话不是因为你是同性恋,而是因为……”他深呼吸:“你忘了爱,可我不是替代。”

柠檬茶已经凉了,喝起来口感酸涩:“不是……”

“不是什么替代。”我淡淡说:“起码,我不觉得是。”

他笑了笑:“行了,看你的样子也是释怀了。怎么样,什么时候回来帮我忙?”

我看着他,有一瞬间的迷惘。

他伸过手来,我在他手上拍了一下,如……从前一样。

他笑笑走了。

我坐在阳光下的茶座里发呆,已经是暮秋,太阳光依然很烈,我这种昼伏夜出的网虫根本不能摊到阳光下来晒,只抬一下头就赶紧低下,眼睛都睁不开了。

我对律超说的事没有印象,完全没有。但是他这个人从来一是一二是二,话里的真实度是不是百分百也是24K足金了。

懒懒抬眼向外看,忽然有一个人飞快的从小区大门里跑出来,衣衫不整,头发凌乱,居然是赤着脚的。在门口站定脚大口喘气,左顾右盼,惶急莫名。

心里微微一动,我往窗边凑凑,在大块玻璃上敲了两下。那人果然闻声看过来。我拋过去一个浅浅的笑意。或许是我看错,阳光太大,有什么幻觉真是有可能的。他的眼睛里亮晶晶一闪,站直了定定看着我。

我招招手指,他吁口气,慢慢挪步,朝我走过来。他站在桌前,屏息,肃立,和平时慵懒的样子大不相同。

我伸出手,慢慢说:“幸会,我叫林剑平。”

他目光灼灼落在我的脸上,明明是侵略性极强的目光,却还柔情款款,伸手和我相握:“幸会,我是……钟千羽。”

—全文完—

《番外》

千羽没想到会下这么大雨,被困在书店里,看雨势一时半时是停不下来,索性也不急,捧了本国际贸易,在休息区坐着,就是可惜这里是禁烟区,未免无聊。

大的玻璃窗采光好视线好,街上一片白茫茫的大水,连路对面的店门都看不清。忽然有人急匆匆从对街跑了来,冲到了书店的遮阳篷底下,一身上下全在滴水,黑发凌乱的遮住眼睛。那人甩甩头,抬起手似乎是想擦水,抬到一半又放了下去。

千羽忍不住想笑,不知道这人从哪里来的,象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还用得着擦?就是擦,又从何擦起?

那人身材很瘦,腰太细,腿够长,被大雨衬着,就是文弱书生四个字的真实写照。头发打着绺向下滴水,衬衫湿透紧贴皮肤,可是一点不显得落魄狼狈。他手里拿着个包,用塑料纸包得严严实实,千羽看他抹抹塑料纸上的水滴,看到包里的东西没有湿,明显松了一口气。

那人似乎发觉了窗内的视线,回头看过来,千羽没来及别开眼,反而落落大方的点个头。那人愣了一下,也点了点头,又回过身去朝外站着。

就这么一照面,千羽看到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脸上还有几点水珠,肌肤竟然像是细瓷美玉一般,唇有些薄,大概是冷,所以显得苍白。

等到两个人熟识之后,千羽笑着抱住他腰:“从第一回见你,我就想这么做。”

剑平只是笑,他并不太爱讲话,但他的沉默并不让人觉得他拘谨羞涩。可能是因为那一双明眸的关系,总让人觉得他风华内敛,很是含蓄。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说不上来,明明剑平处处都好,做为一个情人,他无可挑剔。

大雨中一辆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撑起一顶黑色圆伞。千羽站起身来,司机已经看到了他,迈步朝书店门口走。千羽走出门,司机忙把伞全遮到他头上。

走到了车门边,不知道为什么千羽回过头来。那个少年站在遮阳篷下,雨太大,蓬子也吃不住,开始向下渗水。他的脚边也积了一汪水。千羽微微一笑,少年怔了一下,依然是点了下头。

“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少年摇了摇头,说道:“不必了。”

“怎么不进去避雨?”

少年微微一笑低下头去,长长的被雨水濡湿的睫毛象两把羽扇:“我太湿了。”

千羽偏了下头,司机马上从车里另拿出一把伞来,千羽把伞递给他:“给你用吧。”

少年看了他几秒,把伞接了过去:“谢谢……怎么还你呢?”千羽一笑,转身上了车。少年追出来一步:“手机号码留给我吧!”

千羽想了想,把号码报了出来。司机明显是吃了一惊,但良好的素养令他脸上一点吃惊或其它的神情都没有露出来。

这么眼高于顶行事令人捉摸不定的少爷,做什么事情也不吃惊。连贺小姐那么缠都没有得到少爷的手机号码,现在却很轻易的给了一个路边的少年。

只是一个很小的插曲,所以过了几天,千羽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对方声音清朗,先道了谢,然后说要还伞的时候,他几乎要想不起这件事来了。

不,也不是。幷没有全忘记。那天雨那么大,少年的衬衫湿透了贴在身上,清瘦不见骨……千羽失笑,怎么对这么一个青涩的少年起这念头,看样子就象个大学新生。

伞送来的时候,少年也只和他很客气的又道了一次谢,千羽什么也没说。这件事,便真的要忘记了。

要说巧合,大约真的是巧合。从酒吧里出来去取车时,路旁的灌木丛里忽然传出一声低吟,千羽的步子一慢,脚踝忽然一紧,被人抓住了。

他镇定的很,一不惊二不吵,蹲下身去拔开草叶。握住那只手向外一带,树丛里跌出一个人来,一身潮热中带着淡淡的酒气,却仍然掩不住原本清新的气息。

“帮……帮我……”两个字说得艰难之极,呼吸破碎紊乱。

千羽见得多,这人不是酒醉,不是嗑药……不过,却又两样都占了。“你住哪儿?”

那人嘤了一声,身体软了下去。

千羽把他的脸端起来,路灯下那张脸上已经全湿了,一层蒙蒙的汗珠,脸颊酡红,唇似樱桃。千羽只觉得有几分眼熟,却没想起在哪里见这人。

这少年幷不是太漂亮的那一种,却出奇的顺眼。

呵,想起来了。好象他和水很有缘份似的,上次是一身雨,这次是一身汗。

已经问不出什么来,千羽打横把他抱起来,少年很瘦,不过一个大男孩怎么也比女孩子重多了,到药房买了一些清疏的药剂,把少年抱回了公寓。

钟千羽做事向来没有什么章法,不过带陌生人回家的事,却还是头一次。说不上来,从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子,就觉得他出奇的顺眼。

把药给他喂下去,少年浑身上下已经湿得象浇了一层水。千羽去浴室放了一缸水回来,刚踏进客厅的门便怔住了。

少年的衬衫已经全扯散了,雪白胸口被壁灯的光映上了一层淡淡的橙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少年的手,已经伸进了双腿之间,隔着薄薄的裤料,完全可以看到他的手在动作。

千羽移不开眼光,看着少年完全是本能的在挣扎动作,年轻的身体被欲望催促着,脸孔嫣红,象搽了胭脂。

套子和KY是临时去买的,他从不在家里留宿情人,所以没有这种东西预备。少年的身体青涩削薄,柔韧中又透出一股刚脆。酒气也好,汗味也好,都掩不住他肌肤上有点清新的香。

千羽一次又一次埋入他的身体,因为药力和酒劲,那春水一样的身体软热动人,虽然对方青涩之极,千羽却仍然得到了顶级的快感。

虽然两个人第一次在一起过夜仓促狼狈,完全是意外。但是早上醒来时,千羽看到他在微微晨光中轻轻蹙眉,心弦便随之发紧。情绪完全被这个大男孩牵着走。

穿衣时剑平沉默不语,手指颤抖。但扣完最后一粒扣子,他还是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这个……我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千羽完全意外。剑平低下头:“好象电影里面一夜情之后,两个人很少见面,总有一个先离去的——”他抬起头来,双目清澈明亮:“你为什么不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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