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过了二十几分钟的样子她才气喘吁吁地回来。
“你去干嘛啦?”
她晃了晃手里的钥匙,“单车。”
我愣了一下,极其认真地看着她,说了一声:“谢谢你。”
“小事小事。”她摆摆手,坐到了我对面。
“今天警察找你什么事,可以和我说说吗?”
我低着头,缓缓开口,电烤炉的照得我的脸上橘光满面,段非凡的故事就从这一片橘色里慢慢地飘散出来。
她一边默默地听着,一边轻轻地把我从电烤炉边拉开了一些。
除了洛初凉的片段,关于段非凡的事情我差不多都和她讲了。故事讲完,衣服刚好烘干。
我去卫生间换了衣服,她把睡衣重新挂回了衣柜,拉着我出门给单车开了锁,然后把钥匙递给我,径直跨上了单车,冲我勾了勾手指。“上来。”
“我自己回家就好了,你载我回去,等下还要走路回来。”
“我要亲眼看着你回家才放心。”
“不用啦,我没事的。”
季末定定地看住我,眼睛里满是不容置疑的味道,“上来。”
两个人对视半晌,最终是我败下阵来,垂头叹了口气,“……好吧。”
我侧坐在单车后座,双手抓在季末腰侧,侧脸轻轻地靠在她背上。
想起上一次洛初凉也是这样坐在我的单车后座,突然觉得很温暖。
我把手伸到前面环住她的腰,感觉她的腰杆似乎一下子绷直了。
“季末,谢谢你。”
她没有说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风声太大,把我的声音给淹没了。
到家后她帮我锁好了单车,催促着我回家,我往楼梯走了两级,又回头,她正靠在门上,目光幽深地看着我。
见我突然回头,她有些不自然地别开眼睛,然后又移了回来。
“今天谢谢你啦。”
“哎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喜欢说谢谢啊?真要谢我就拿出实际行动,明天一定要好好地来上课呀。”
“好的。”我点点头,跑上了楼梯,在家门口站了许久,才听到楼下防盗门嘭地一声关上的声音。
我又等了三四分钟,才悄悄地跑下楼,取了单车直奔段非凡家里——
好不容易今天下午有时间,现在不去更待何时。
方才段非凡妈妈泼水的时候我大概摸清楚了她家的方位,大概是四楼,等下去敲门看下就知道啦。
唉,想起段阿姨我还是有些害怕,不过,骂我也是应该的……我本来就有错。
我照旧把车锁在楼下的便利超市门口,等着谁进楼或者出来,这样我就可以趁机溜进楼下的大门啦。
这时候便利超市的女老板走了出来,她问我:“你就是刚刚在这里叫段非凡的女生吗?”
“是的阿姨,刚才不好意思打扰您了,现在我找到人了……”
“我不是要说你,这是段非凡给你的信。”阿姨说着递了一张小字条给我。
“段非凡?”我赶紧接过纸条,匆匆忙忙地打开看,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我们从此恩断义绝!不用说对不起!不要再来找我!一想到你我就想到所有恶心的过去!”
我无语地把这段话看了一遍又一遍,嘴里涩得像咬了满满一口蜡。
我这对不起还没说出口就被她堵回去了,
她真是很懂我,
可我好像一点都不懂她。
我抬头望着她家的阳台,心里默念:“段非凡,我等着你,等到哪一天想起我不再让你恶心了,我们还是好朋友。”
第18章 以爱之名
回家之后,我从以前用过的书里面翻出了一本比较厚的亮皮封面练习册,翻到正中间。从左上角开始密密地卷起来,一直卷到右下角,再用透明胶用力地包裹起来。
就这样,这本书就成了一根结结实实的“书棍”。
做这根棍子我用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期间想了很多很多事。
是的,作为一名理智乖巧的“好学生”,我知道自己不能去找张艳报仇。
去找她报仇的后果可能很严重。
父母会担心会难过,可能会被她反打一顿,因为打架斗殴被抓进警察局,被学校公开批评。
更严重的,可能会被学校开除,被她弄死,或者坐牢。因为这架打到最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预测不到。
可是理智和情感真的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这口气不出,即使拿了年纪第一我也不会开心,而且心里被这件事堵着,能安心学习才怪。
人活于世,不论对错,总要有所坚持。
我拿着书棍在手上掂了掂,别看一本书打在身上不怎么痛,这个的分量还是挺重的,比一般的木棍还管用,又能够掩人耳目。
这个是我初中的时候跟班上那些经常打架的同学学的,不得不说,她们其中很多人比我聪明多了,就是不肯放在学习上。
我向在十中读书的同学打探张艳的情况,同学说她还关在派出所,好像要过一个礼拜才能出来。
于是这一个礼拜我没有再骑单车,每天跑步上下学,回家就压腿,打拳,复习以前学过的女子防身术。
到了星期天,我再去问同学,却被告知张艳已经退学了,她父母好像把她送去外省读书了。
我看着手机屏幕,愣了。
浑身的肌肉一阵刺痛,这感觉就好像是蓄了很久的力气,却一拳打到了空气里。不仅没有打到目标,反而弄伤了自己。
我倒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
不管多久,段非凡的帐,我总有一天要找她算回来。
段非凡事件之后,我着实消沉了一段时间,对什么事都感觉兴趣缺缺,整天趴在座位上。
虽然确实不想被人打扰,但心里仍在隐隐期待着洛初凉能够过来问问我,最近为什么没有去走廊上和她们一起聊天了。
人本就是矛盾的动物。
可她真的,一次都没有。
我不禁在心里嘲笑我自己,或许我对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或者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同学而已吧。可是我却如此惦念着她,日日夜夜,时时刻刻。
由于日日在思念和心痛的煎熬里度日如年,时间对我而言变成了一个无比模糊的概念。
就这样我不知道是过了两三周,又或是七八天,我再一次走上走廊。
彼时她正笑着和戴安琪在聊天,依旧是贵气无匹,光芒万丈的样子。
眼角余光瞥见我,竟然主动朝我走了过来,很自然地捏了捏我的脸,“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么呀?”
就这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什么叫做“小别胜新欢”,又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作家会把喜欢上一个人比作“肚子里有数百只蝴蝶扇动着翅膀,要从胸口飞出来。”
也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自己人性中的弱点。
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要靠近。
但是陷在爱情里的人总是贪心不足,靠近之后又想要拥抱,想要亲吻,想要更进一步,想要完全拥有。
最初只要看她一眼就很开心,到最后她看别人一眼你都会生气,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想要的,不过是能够靠近一点点而已。
也是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想通了。
人生苦短,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为什么不趁着喜欢她的时候,趁着能靠近的时候努力地去靠近,获得以爱为名的快乐呢?
即使她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
本来先爱上的人就输了,但是如果输得很幸福,又有什么关系。
我当时脑袋和心里全都是一团乱,没来得及回答洛初凉的问题,不过她好像只是顺口客套一句,也没想着要我回答,笑着看了我一眼就又回去了。
我默默地走到她身边,她们那天在聊的话题都是关于艺考之类的事,我一点都插不上话。不过其实不单单是这个话题,大多数时候我都插不上话。
就默默地站在她身边,有意无意地看她一眼,心里就好像百花盛开。
高二的生活很苦,吃糖是我最大的慰藉。
那时候大家的个签都喜欢改成各种“我们是糖,甜到哀伤”、“我们是糖,从不忧伤”、“我们是糖,掩饰悲伤”。那时候用得好有感觉(现在想来,都是些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
好像是为了搭配个性签名,又好像是为了调剂一下学习的苦,所以那个时候我基本是糖不离口,阿尔卑斯都是整包整包地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