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番外(13)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你……”春承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像只受惊过度的小猫。

她揪着小玉罐的猫耳,心里来来回回就一个声音:秀秀……这是怎么了?

第11章 【1 1】

“且去忙你的吧,这边我来看着。”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要将人打发走,碍着未婚关系,春承不好杵在那不动。不动就是不给秀秀颜面,那样的事她断断不能做。

走之前春承不放心地回眸瞧她,便见明媚秀气的大小姐冲她自信地眨眨眼,看得春承没来由地揉了揉耳尖。

她这会披着男子的壳,自然不好围在女人堆里沾染脂粉。秀秀支开她,说来说去也是为她着想。

想通此节,春承扬了扬唇,有种被人体贴着的温暖悄悄冒出头。

生意上的事她没来得及同秀秀多言,哪知坐在一旁喝杯茶的空当,秀秀就已做成三单生意。

春承与有荣焉地眯了眯眼。怎么说呢?秀秀这温温和和落落大方的样子,极有当家主母的作派。

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客人没看成热闹,最后讪讪走开。真心对衣服感兴趣的千金小姐们,这会却是不言不语了。

女子看女子,总是多那么两分打量,从头到脚,再到每一根头发丝恨不能看得清清楚楚。

春至两家的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春少爷的未婚妻是至家大小姐,而能明目张胆地踏入此地教春少爷且去忙的人,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

至秀对现世的生意不甚熟悉,但做生意免不了与人打交道。只要是人,就有应有的性情。

前世作为世家不受宠的女儿,隐忍蛰伏,多年来打磨出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她对人心的把握、对人情往来的熟稔,是所有人没想到的。

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她只但笑不语,自有身边的侍者给出专业的回答。

进门前那些围着春承热情搭话的千金小姐,先是被至大小姐出众的谈吐吸引,再被织锦阁质量上乘花色繁多的衣饰夺去注意。

有些人似乎天生审美就比她人好,无师自通。

至秀在推出旗袍的时候,时常会捎带与之气质相合的丝巾首饰,她嗓音动听,容貌昳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者有春少爷坐镇,即便有人生出其他心思,也不敢乱来。

侍者恭恭敬敬送走客人,又恭恭敬敬地返回,在未来少奶奶跟前站稳。猛地见到能对阁里生意做主的另外一个主子,惊艳之余,还有未知的忐忑。

“少、少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陡然被人喊‘少奶奶’,至秀那股害羞的劲头涌上来,不敢教羞涩显露人前,她强装着淡然,看了眼老神在在的春大少爷。

春承心细,察觉到她刻意藏起来的不自在,冲着侍者冷淡道:“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

她惯来冷冰冰的,唯一的温声细语只给了眼前这人。侍者不觉什么,笑着退开。

春承指尖点在右手手背:“秀秀喜欢做生意?”

料到她有此一问,至秀从容道:“算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

之所以会,说起来还是前世为了嫁个好人家,能够妥善的相夫教子,打理俗务。而后阴差阳错嫁进春家,有了一个女夫君,又在成亲当晚遇上城破,转念一想,至秀眸眼生出笑意。遇见这人,怎一个缘字了得?

“你笑什么?”

“笑春少爷,女人缘极好。”

“女人缘?”想到方才聒噪烦人的画面,春承面色古怪:“这算是什么好事?”

“不算好事吗?”

至秀笑吟吟地看过去,心思不停翻转:你前世身为女子,却还是娶了妻,遑论这一世女扮男装更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两辈子加一块儿你总免不了和女子纠缠,女人缘极好的你,我说错了么?

“秀秀?”春承被她看得脊背发凉,当下站起身牵起大小姐的手就往楼上走。

至秀随着她的步伐,也没计较被她强硬地带上楼。春承病弱,便是强硬,真落在手腕也没多少力道。

想到她那副教人心疼的身子骨,那份无名之火隐隐有熄灭的趋势。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在看到春承的瞬间,她分明是欢喜的,即便春承喜欢拈花惹草,她也并不觉得能以未婚妻的身份强求什么。

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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