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昔年+番外(6)
程斯年只能被迫答应了种种不平等条约,但是傅汎到的时候天也黑了。
“我说你瞎跑什么!而且出门还不带钱!”傅汎过来一边吐槽着她,一边伸手就要朝程斯年拍过去。
好在程斯年早有防备,连忙躲了过去。
“我逃课来的,要是请家长也得算你一份!”傅汎拉着程斯年去买票,一路上嘟嘟囔囔什么以后她再这样就要跟她绝交之类的话。
程斯年原本性格就内敛的过分,要不是从小就被父母送出来上学,想着让她改一改原本的性子,怕是如今还指不定成什么样子呢。
上一世她跟傅汎交好,两人上了大学后虽然见面的机会少了,可但凡有空,总是会聚上一聚,只是上了大学后发生了许多事,导致她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像一个囚徒,又像一个看守者,谁也进不来,而她自己也出不去,亦不想出去。
在上一世的后几年中,两人分别在不同的城市,各自有着不同的路要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如今重来一世,再次见到傅汎倒是没有什么生疏之感,但听到她这样在耳边嘟嘟囔囔不停的唠叨,还真是有一些怀念。
“汎哥,可以了,快走吧!”程斯年拍了拍傅汎的肩,想要她停止碎碎念。
不过傅汎一伸手直接勾住程斯年的脖子,仗着身高的便利和力气的差距硬是压着程斯年反抗不了,半拖着将她拉过去买票,不在她身上出点气怎么也过不去自己心里这一关,明明说好的一起逃课,这人倒好,抛下她的时候真是头也不回,能不能走点心!
两人买票坐上了机场大巴朝市里走去,程斯年闭目将头靠着车窗上,也不顾颠簸的车子让她的头一下一下的砸到窗子上,一动不动的闭眼假寐,许是这一天在外面站的时间太久,此刻竟觉得身上极冷,是那种从骨子里散发的冷。
“快走快走,等我有钱了,一定买内场的票去看宁乐的演唱会。”下了车傅汎就拉着程斯年的手匆匆跑去公交站点。
傅汎倒是算不上一个真爱粉,虽然看起来挺积极的,但她也就是觉得有趣罢了,她追的星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你没钱。”程斯年小身板自然是比不得傅汎这头活驴的,只能被动的被她拉着跑,停下来之后才喘着气开口。
啧,真是不可爱!
“我以后会有的。”傅汎瞪着程斯年,不甘示弱!
“现在没有。”
“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么坏!”
两人在站台打闹起来,程斯年笑着躲开傅汎的毒手,然后停住身子,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车来了。”
傅汎心有不甘,哼了一声,但还是伸手拉过程斯年,让她站的远一点,以免被车碰到。
程斯年愣了一下,这个动作不是傅汎第一次做,她记得清楚,上一世,她跟傅汎两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她就总是将她护在内侧,而程斯年自己对此原本是没什么印象的。
因为走路的时间是她最喜欢思考的时候,虽然算不上全身心的投入,但后来她写的那些东西,几乎所有的大纲内容都是在她走路的时候在心中规划的。
唯独那一次,想的太过投入,而身边也围了一些人,吵吵闹闹中,居然让她心思更沉入其中,虽看起来与平时无异,甚至走路时还知道下楼、转弯,可就在快到校门口的时候她朝着那边走去,傅汎拉了她一下。
程斯年转过头看向她,一脸的疑惑。
“看车啊!真不愿意跟你一起走,还得看着你。”傅汎抱怨了一声。
程斯年愣愣的看着她,身边人都进了旁边的奶茶店,她还在想着刚刚自己的失神。
“走啊,吓傻了?”傅汎拉着她朝奶茶店里走,拽了拽她的胳膊:“没事,我不是一直看着你呢么!”
这句话程斯年上一世,记了一辈子,也是后来她孤身一人不愿与任何人打交道,却偏偏会主动联系傅汎的原因。
“你总是这样拉着我,要是有一天你不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程斯年转过头问。
“所以你总算是知道自己的问题了吗?知错就改啊!”傅汎理直气壮的说她,然后从兜里掏出零钱上车,跟司机说了两个人才投了钱,又回头跟程斯年说:“善莫大焉啊!”
程斯年上了车,寻了处地方站稳,蹙眉尽量躲避着与周围人的接触,以往她倒也不这样,大概是后来自己一个人呆的太久了,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一种抵触心理,这才开始慢慢的影响她的生活,如今倒是又要重新适应一番。
两人到体育场的时候,演唱会还没开始,即便是这样冷的天,外面也围了许多人,在卖荧光棒和宁乐周边的摊位前转了两圈之后,周围的人就渐渐少了。
“我突然觉得咱俩这样像个傻子,又进不去,人家又不会从这出来,咱俩过来是干嘛呢!”傅汎突然说了一句。
好吧,她说的有道理,年轻时谁没犯过几回傻,不过今天能看到黎清兮已经让她很开心了。
两人就回了学校附近找了家烧烤店,极为豪气的点了一堆串,结账的时候清空了傅汎的兜!
“接下来你养我两天吧。”
程斯年点头,两人家庭条件都只是一般,虽说也不缺两人的钱花,但跟市里的同学比起来,她们两个真的算是穷的不能再穷了。
以前她们也是这样,偶尔出去大吃一顿,然后‘吃糠咽菜’一星期,看来接下来的几天她们两个只能去吃食堂了,说不定夜宵也要从生活中远离几天。
不过年少的时候,从来不会因为这些而忧愁,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明天的太阳仍旧会升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我会告诉你们我是趁着午休时间码字的嘛!
我骄傲?
☆、投稿
第二天程斯年果然感冒了,早自习头昏脑胀的,身边奇葩同桌还在嘟嘟囔囔跟她说些只有她自己能理解笑点的笑话。
无聊的转着笔,程斯年突然想起来,她这个时候已经在网上发表长篇小说了吧,那这几天岂不是断更了?
这几天实在是昏昏沉沉的没什么真实感。
看来得找个时间去网吧补上这两天的,好在她习惯把小说写完再发表。
想到这,程斯年不免又担忧起自己的成绩,不过好在她还有其他办法,上一世,自己曽发表过一篇文章,以少年人的角度写对世界的看法,写对人生的迷茫与期待,当时她因为这篇文章走进大众的视野,身上网络作家的称号也转变成90后青年作家,也是因为这篇文章,而引起叶邵礼的注意,让两人相识的。
程斯年对于自己写过的东西,记忆极为深刻,一个早自习就把之前曾写过的文章迅速写了出来。
可如今再看之前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别扭,就像如今看自己写的那些小说,以她现如今的水平可以写的更好一些,可在当下的那个时候,又是她在那个时候能达到的水平。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也是程斯年最喜欢的一门学科,可在她拿出高中文言文全解之后,顿时满脸黑线。
程斯年将书扣上,实在是不想看到中间那个跟手机一模一样大小的洞,这可是她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在后面用小刀一点一点刻出来的,整整齐齐的。
当时上高中的时候,班主任总是搜手机,动不动就全班大查一番,但也确实有奇效,总是有来不及藏起来的人被班主任把手机没收。
第一次查的时候,程斯年在后座把手机藏在宽大的校服袖口处,那个时候手机还比较小巧又轻,只要动作不大,倒是不用担心它会掉出来,可还没等她松口气,前面同学就被从袖口和裤腿把手机搜出来,她当时还跟傅汎同桌,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生无可恋。
然后就看到前桌一顿神操作,上高中的时候跟这个前桌关系还不错,她有一个从小学就开始谈恋爱的男朋友,在她重生回来前,两人已经修成正果,还生了一个极为漂亮可爱的小公主。
前桌的男朋友比她们高两届,已经在上大学了,所以为了维持这段异地恋,她是缺不了手机的。
趁着班主任搜前面同学的时候,这前桌也是厉害,转过身来拉开校服拉链,将手机塞到……emmm,胸前,然后转过身去,极为乖巧的看书,动作干脆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