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昔年+番外(3)
“什么都行。”程斯年走过去,挨着她坐下来,然后伸手搂住她的手臂,是温热的,是活生生的。
程母推了她一下,让她去把电视打开,程斯年就松开手去开电视,回过头之后看到客厅沙发上挂着的风景山水画日历钟表上显示的时间,20XX年11月20。
然后想起什么,在身上找手机,却翻出来之前那种老式手机,只能上手机QQ的那种,然后又跑回房间,身后自己老妈说了什么她也没在意,坐在显示待机的电脑前,点进去打开网页。
手有些颤抖的打上‘黎清兮’三个字,然后点击搜索。
浏览完消息之后程斯年松了一口气,然后看到电脑页面右下角挂着的QQ有个头像在闪烁。
点进去一看是傅汎问她明天什么时候回学校,程斯年简单回了几句,还有些不敢相信时光倒流回到了十年前,即便她本身就是脑力劳动者,重生的梗看了不知多少,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没有那种真实感。
可她止不住的想,是不是上天真的怜悯她,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让她可以弥补遗憾?
这一年,她高三,成绩中等偏上,究其原因是偏科极为严重;这一年,她父母健在,她还拥有美满幸福的家庭;这一年,她开始第一次在网络上发表原创文章,连载网络小说;这一年,黎清兮还在,即便算是她事业的低谷期,但她还活生生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程斯年曲腿蹲坐在椅子上,眼睛盯着电脑界面,客厅有电视的声音隐隐传来,她脑中想着这十年间发生的事,即便到现在仍然没有重生的实感,可如果这是真的,是不是代表她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
上一世,她的父母在她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在家中煤气中毒双双身亡,命运似乎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她失去父母之后才让她在最喜欢的领域取得了最好的成就,可却连一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
上一世,她与黎清兮毫无交集!不,也许有一点点,她去参加她的签唱会,去过她的演唱会,去任何一个她公开出现的场合,她只不过是她千万粉丝中最普通的一个,在网络上肆意窥屏,把哪些名为爱的种子一颗一颗的种在自己的心上,却不给它浇水,扼制它发芽,阻拦它茁壮成长,直到,直到黎清兮的离去,那些种子瞬间破土而出,心脏上的裂痕无法缝补,然后她发现自己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理由了,所以,在年仅27岁的时候,在黎清兮离去之后,她选择同样的一条路。
“斯年呢?”
“在屋里玩电脑呢。”
程斯年听到外面对话的声音,动了动身子,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将麻木的双腿挪下来,等着那种酥麻感过去,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程父朝里面看了一眼,正巧对上她转过去的目光。
“怎么不开灯?”
“爸爸。”
“嗯,别玩了,起来活动活动,眼睛都玩坏了。”
程斯年应了一声,程父就关上门出去,眨了眨眼睛,将里面的水光敛去,腿上的酥麻感已经过去,只是还有些无力,撑着电脑桌站起身来,程斯年想,老天既然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不会让那些事情重蹈覆辙。
不论是她的父母,还是她的人生,亦或是,黎清兮。这一世,她会拼了命保护她想保护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基调轻松,
前期会慢热一点。
感谢小可爱的支持!
笔芯!
☆、逃课
吃晚饭的时候三人围坐在客厅的茶几上,程家父母被程斯年看的浑身不自在,问她怎么了她又不说,两人只能又将视线放到电视上。
程斯年收回目光,专心吃饭,太多年没有吃过程母做的饭,所以晚上多吃了一碗,差点让自家老爹饿肚子。
程斯年在牡城的二中就读,而程家在牡城下面的小镇里,所以第二天吃过早饭,她就要收拾东西,坐车返回学校,拖到不能再拖,程母催第三次的时候,程斯年终于背上书包离开家门。
她12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出去上学,即便她们当地也有初高中,但因为她自小就是沉闷的性格,不爱说话也不爱学习,程家父母明知道送她出去上学会让家里压力变得更大,还是义无反顾的将她送了出去,哪怕那时的她学习成绩提升不上来,但至少别再养成更沉闷的性子。
不过也好在父母有远见,早早的将她送出去上学,虽然她如今性格仍旧不讨喜,但到底比之前开朗了许多,而父母两人倒也真的攒下了钱,在她升高中那年买了楼房,还给她的房间装了电脑,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两天假期她也愿意往家里跑的原因。
坐了两个小时的客车进了市里,又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才到学校附近,因为二中的学生宿舍较少,而且都是八人寝室,所以父母在外面给她找了管吃管住的公寓,不过在高二分文理班之后,她跟傅汎一起另换了地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房东常年不在家,把房子租给她俩。
傅汎跟她一样,也是借读生,学习成绩跟她差不多,两人交好还是因为一个冰淇淋。
高一的时候两人就同班,但两人并没有什么交集,因为班主任是语文老师,而她的语文成绩向来都是年级第一的存在,所以她也算是一直坐在好学生堆里的前排座位,而傅汎却一直在中后排的位置徘徊,有一次晚自习前她去超市,傅汎在楼上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说想吃冰淇淋,她转身就去买了,可其实她只是在开玩笑,上了楼之后,她跟傅汎说请她吃的,结果第二天她就请了回来。
说来也巧,分了文理班之后,两人又是同班,而分班后的第一次月考要按照成绩排座位,她的总分加起来跟傅汎一模一样,两人顺理成章的成为同桌。
程斯年到小区楼下的时候已经快两点了,傅汎打来电话得知她到楼下了,便挂了电话在客厅里等着,听到开门声跑出去,见到程斯年就扑了上去:“橙子,我等你好久了。”
程斯年退了一步站稳身子,乍然看到好友十年前的样子让她有些想笑,昨晚一直翻来覆去不敢睡,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没多久就惊醒了,感觉不到一丝实感。
傅汎高考考了师范大学,毕业之后当了老师,那时她身上多了些为人师表的姿态,成熟又稳重,不像此刻,在经过杀马特时代之后,她这一脑袋鸡窝头也实在是算得上黑料了,其实在这个时候,她这个发型还算得上是流行,因为爱打扮,倒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和情书,在高中时期就已经换过两任男朋友了。
“我收拾一下再去吃饭。”看到好友青涩的脸庞,久违的记忆也回笼,自然知道她此刻为什么等在这里。
因为已经升入高三,即便是周末的晚上也要上晚自习的,两人去学校不远处的店里吃麻辣烫。
看着傅汎碗里红通通的一片,程斯年再次笑了笑,她这种吃麻辣烫把辣椒当主食的人还真是挺少,看着她吃的开心,程斯年也拿了辣椒罐想要加一点。
“你干嘛?”傅汎伸手拦住她,阻止了她的动作。
“我就是想尝尝。”程斯年收了手,忘记她这个时候还饱受胃病的折磨了。
两人吃完饭就去了学校,二中虽然算不上最好的学校,但在常城也是不差的,在这度过的日子还是很怀念的,程斯年像是第一次来一样,眼睛四处乱看,跟着傅汎走进班级之后就尴尬了,她忘记她如今坐在哪里了。
不过好在傅汎拉着她八卦了一会,她这才想起来,朝着前面的几排走去,然后目不斜视的坐在一个人的身旁。
她之所以想起来,还是因为如今的这个同桌给她的印象太过深刻。
她之前的座位是在班级的后排,这次能调到前面一点还是因为原本这座的同学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抓了个正着,这才把她调到前面的。
为此,当初她还曾不知好歹的去找班主任质问,凭什么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我?那时她性格虽然开朗了许多,但朋友却也算不上多,因为要把她跟傅汎分开,一时情急竟冲动的乱说话,明明班主任也是喜欢她,想让她去前面好好学习的。
但如今这个同桌,名字叫钱鑫鑫,还有个外号,叫七百万,两人同桌的第一天她实在是心情不好,不能像在后排一样偷偷看小说,或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也不能上课睡觉让她实在是觉得很痛苦,这同桌也是搞笑,主动跟她说话,问她平时护肤用什么?她才17岁,对于护肤仅停留在浅显的表面上,只知道用一些水和乳液,所以也就随意回答了她,而她这个好同桌当即开心的说,她平时护肤也补水,然后在课间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着新同桌拿着一个空的矿泉水瓶去角落接了半瓶水回来朝脸上拍,还问她要不要补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