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76)

作者:梦里呓语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江湖恩怨 天作之合 重生 成长 关键字:主角:杜云歌,薛书雁 ┃ 配角:何蓁蓁,秦珊珊 ┃ 其它:妙音门,忘忧山 上辈子死无全尸的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再次睁开眼之后,就得到了一个冲击力相当大的消息:再过不到三个时辰,她的比武招亲大会就要结束了;而上辈子赢下这次比武的人正是杀她的凶手。点击展开

然而这么一来,秦珊珊早就把自己刚刚想表的那套殷勤给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得就着之前薛书雁的那个话题往下走:

“一开始我真的不知道那把琴有那么好,都能请得动小门主你亲自过去看。小门主也知道,我们胡人的帐子里什么兽皮和金银珠宝香料之类的都是有的,但是独独这种琴棋书画之类的风雅物事,别说全草原上最家大业大的乌扎卡族了,哪怕把几十个部落拼在一起,能找出来的这些方面的东西也少得很。”

“所以当初在你师姐手里看见这么把琴的时候,那是真真跟看见了珍宝一样没啥差别,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就给抢过来了。”

“不过抢过来之后我也有好生看管着的!”似乎怕杜云歌觉得那把琴已经被她给糟蹋坏了、就改注意不想过去了,秦珊珊赶紧补充道:

“而且自从我叔父看上了这把琴之后,我为了安抚他,就把这琴赏赐给了他,他对中原的这些物事也爱得很,甚至专门打造了个柜子还上了锁,派人在旁边天天巡逻日日夜夜都好生把守,肯定不会弄坏的!”

杜云歌先是松了口气心想,要是秦珊珊的那位叔父阿扎马特真的是个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个爱琴之人的话,那还没准真的能好生保存下来;但是一想到要从守卫森严的地方把琴给拿出来,杜云歌就觉得一阵头疼,煞是两难。

不过哪怕要从这样森严的防守之下把琴给偷走或者抢走、再或者斥巨资买走,也要比轻轻松松就能将一把已经被糟蹋坏了的琴给带走的好。

为了尽快赶回塞外,这三人赶起路来是没日没夜的,尤其在逼近出塞的关卡的时候,秦珊珊更是肉痛地掏出了自己的易容器具,从一个眉目平淡得很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个胡人女子的脸上仿了张简易的面具给薛书雁。

这样一来,就算她用来包头发的纱巾掉了,有这么张高鼻深目高颧骨、嘴唇还有点微微往外翻的典型的胡人的脸在上面顶着,外人也不会对她的身份产生太多的质疑,就是很伤脸、每晚把脸皮拿下来之后都要擦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就是了。

出关的时候遇到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薛书雁和杜云歌的路引上全都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两人的姓名呢,要是到时候万一有个听说过她们名号的人一不小心失口叫了出来,那这一番布置和谋划就全都尽付东流水了。于是最后还是秦珊珊拍案决定,给两人分别换了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衣服,入关的时候就说这是买的汉人歌姬以及伺候小姑娘的一个胡人侍女,看她可怜,就顺便带回来一起认祖归宗。

薛书雁:……别拦我我要痛揍我的表妹。

杜云歌抱着从路边某家乐器店里花了整整五两纹银买来的一把琵琶——由此可见胡人这边的这些东西果然宝贝得很,要是换做在秦淮那边的话,此等连弦都没能调好、连漆都亮到发假的货色,五两纹银能至少买上个三四把——脸上蒙着面纱,发间和脖子上、手上全都戴了一大堆叮叮当当的金镯珍珠,侧脸还用金粉抹了个小小的月牙儿上去,隔着面纱朦朦胧胧的,别有一番缥缈的、塞外独有的风情之美。

这些东西换作他人来穿戴的话,别的先不说,就冲着那一身杨妃色的裙子,一般人就肯定要穿得活像个媒婆,但是杜云歌生得好,皮肤又白,这个色一上身,反而恰恰对得起“杨妃”的这个意思来了;更别提那些让别人来戴就是无比俗艳的首饰,在她的那双纤细的、宛如凝脂一般的腕子上,便愈发有种楚楚又盈盈的感觉,让人真想伸出手去亲手丈量一下那双手究竟有多纤细。

这样的一行人在经过关卡的时候,自然遭到了众人的目光洗礼,只不过大家的注意力完全不在秦珊珊和薛书雁的身上,大半都是冲着杜云歌去的,连守城门的卫士都不能例外,只是简单地查了一下秦珊珊的挂着汉人名字的路引之后,又拿了秦珊珊塞过去的几粒碎银,便轻轻松松地让这一行人出塞去了,完全没有发现自己放过去的竟然是三个超级了不得的人物。

结果她们走了没多远,杜云歌还在那里拼命地卸身上的金银珠宝呢,就听见远处有纵马疾驰的声音,一并传来的还有高亢的歌声与呼朋引伴的喊声。秦珊珊眉头一皱,对薛书雁道:

“你先找地方躲起来。我听这声音,里面怕是有我叔父手下的人。他们在你小的时候就见过你,知道你去了妙音门,要是这么好看的姑娘身边再跟一个三杆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你的话,让人不怀疑都不行——所以你这个性子怎么从小到大就没改啊?!”

薛书雁还没等秦珊珊抱怨完,就一个纵跃,身形就隐没在路边零星的行脚店的房顶上了,留下一句话犹在两人耳畔:

“习惯了,改不掉。”

秦珊珊气得只想跺脚。然而她还没来得及让杜云歌避进车厢里呢,就听见从远处遥遥传来一声猖狂的大笑,随即叽里咕噜地说了好一通胡语。这人说起胡语来的时候口音比秦珊珊重多了,语速也要快多了,她拼命地听也只能听得懂“漂亮”和“是不是”这两个字。

然而秦珊珊的神色却随着这帮人的话语变得越来越凝重,那边话音一落,她就即刻挡在了杜云歌的面前,第一时间就把杜云歌推进了车厢里,高声喊了回去:

“贵客在此,不得造次!”

她这句话是用胡语说的,然而这句话拉得长,秦珊珊吐字又清晰,杜云歌竟然还真的就听懂了她在说什么。然而这句话对那些迎面而来的年轻人们可委实没有什么用,在看见了杜云歌身上穿着的明显是汉人样式的裙子之后更是猖狂地大笑了起来,随即挽弓搭箭,对着车厢里就是遥遥一箭!

秦珊珊下意识地就想去挡,然而她往腰侧一摸,才发现自己手无寸铁——她本来也就不擅长这些舞刀弄枪的,除了轻功使得好一点、用毒的时候熟练一点之外,她在武学方面的造诣连薛书雁的十分之一都及不上!

这一箭来势汹汹、不带半点的放水,明摆着就想把车厢里的那个汉人给惊一跳,要是死了的话那也没办法,无非就是玩闹之下一个没把控好就是了。

秦珊珊急得都红了眼眶,干脆就伸出了手去,明摆着要用血肉之躯迎下这一箭了、哪怕拼着在她掌心开个洞也要挡下来!那边还在玩闹的少年们发现了秦珊珊的举动之后吓得齐齐尖叫出声,之前的那种猖狂而不可一世的态度在这一刻完全抛到脑后去了:

那可是乌扎卡族的圣女!要是真的伤到了圣女的话,他们的老爹非把他们给抽筋了不可!

就在这时,从车厢内伸出了一只手。

一只纤细的、洁白的、拿着琵琶的手。

第51章 断弦

就在来自胡人少年那边的长箭离弦、破空而来的一瞬间, 杜云歌终于体会到了她之前在忘忧山上呆着的时候从未感受到过的血淋淋、活生生的胡汉之争的血腥气。她从来只听说过山下的胡汉之争这些年来愈演愈烈, 对乌扎卡族的理解也仅仅局限于梦里的那些只言片语与秦珊珊的转告。但是她从未想过主战派竟然猖狂至斯、排外至斯,更没有想到的是——

在这个地方, 不管是混血还是汉人,均命若草芥,辗转如飞蓬。

她也知道秦珊珊功夫不好,万万无法为她挡下这一剑, 而一边刚刚离开的薛书雁看来是要回来了, 她用眼角的余光都能看到那一袭暗色的衣衫又一次出现在了路旁的屋顶上, 显然拼着暴露身份也要赶过来回护她。

可是这万万使不得。

但是如果要杜云歌细细说一番为什么使不得的话,她一时间倒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想来想去竟然只有一句话可说:

她的薛师姐在中原武林,是个人人景仰的英杰人物。

哪怕面对着的是峨眉武当此等名门大派的掌门、哪怕少林十八罗汉亲至, 薛书雁也毋需对他们过分毕恭毕敬,因为江湖内的辈分排行之类的,除去最起码的长幼之序之外, 更信奉强者为尊。

——然而不管薛书雁在中原武林多厉害、多威风赫赫,在这险恶的塞外胡人的地盘上, 也不过是个人人都能踩上一脚的混血罢了。胡人积习甚多, 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九牛一毛而已。

杜云歌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手心里都急得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握着琵琶的手都有些抖了, 然而她的本人的头脑却好像在这一刻被从身体里分割了出去一样, 还在那里冷静地、近乎执着而坚定地想着一件事: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