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4)
汪袤云和人家打了一架,幸好穿的厚,除了一身脏,哪儿也没受伤。在派出所坐着,曹明子只是一直帮她擦拭身上的污渍,一言不发。她以为自己让曹明子失望了——无论是粗暴的殴打还是更粗鲁的脏话——于是走出来的时候,她无奈又抱歉地对曹明子说:“看来咱们的晚餐还是要去下馆子。”
曹明子望着她,昏暗的灯光里看不清曹明子的表情。
“对不起,我——”
汪袤云正低头,却被拥入一个芬芳的怀抱。
“谢谢你。”
曹明子对她说过很多次“谢谢”,这一次最温柔,最平静,没有任何不快与疲倦。
就在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个人是她的,她人生中第一次想要彻底的占有。
救人一命——至少曹明子这么说——或许让汪袤云获得了某种资格,她现在可以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一点了。不过她并没有以此为由提出和曹明子一块儿住。她觉得想也知道,曹明子不但心里依然认为她是学妹,更会认为如果真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拖累了她就不好了。可那人到底是谁呢?她们唯一知道的是无论怎么审,那人就说是随机尾随的,没事先计划,就看着漂亮盯梢了。曹明子没时间深究,汪袤云却怎么都不能相信。因为动手打人的时候她看见了那人的眼睛。那人看着不像猥琐的尾随犯,更像私仇。
她也没问。她甚至有点感谢那人。她的好日子还且过呢。《恋爱的犀牛》就要演到第100场了,她买到了第100场的票,她要和曹明子一起去。
这么多年过去了,回想起来,她仿佛很了解曹明子,又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就像她以为曹明子会喜欢话剧,会像自己那样喜欢。认识快二十年了,她还是在猜。更不要提曹明子到底依据什么核心价值体系俩做决定。
后来看无意中看到豆瓣上关于《恋爱的犀牛》的介绍,里面写着“在情感和实利之间找到一个明智的平衡支点,避免落到一个自己痛苦,别人耻笑的境地”。她一开始觉得说的就是自己,但后来觉得更痛苦的是,现实生活中别人未必耻笑你,因为大家的痛苦都类似,但又不能同病相怜——私密得难以启齿,于是情愿彼此孤立。
走出北国剧场,曹明子挽着她的手——她觉得自己浑身的毛发都舒服熨帖——两人讨论着台词中彼此最喜欢哪一句。
“我喜欢那句‘上天会厚待那些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人’。”曹明子说,十月的金秋。
“我喜欢……”汪袤云开始犹豫。事后想起来——当她能想起来了,能忍受那种灼伤去回忆了——她还是不喜欢自己那一刻的迟疑和忐忑。可她又能怎么办呢?
“哪一句?”曹明子若无其事地问道。
“‘我想给你一切,可我一无所有。我想为你放弃一切,可我又没有什么可以放弃。’”
汪袤云觉得自己的声音几乎在颤抖。可能实际上并没有。又害怕心跳被听见,又巴不得被听见。
“那太残酷了。”曹明子说,“不要给爱那么负担,爱不应该是负担。”
汪袤云听了几乎要窒息。我多希望和你一致,和你有点不一致我就害怕我会失去你。
“那么这句呢?‘爱情跟喜剧,体育,流行音乐没什么不同,是为了让人活得轻松愉快的。’”
曹明子笑了,“你不需要为我这样,你喜欢什么就是什么,那是你的喜欢。”
汪袤云真想说“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但那太傻了。于是她说:“那我还是喜欢‘如果我是法官,你的好恶就是我最高的法则。如果我是神父,再没有比你更好的天堂。如果我是哨兵,你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口令。’”
正好走到马路边,汪袤云转过来对曹明子道:“这就是我想对你说,你明白吗?”
她到底没有喜欢错人,她想,曹明子登时明白了。
但她还是喜欢错了人,曹明子拒绝了,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张皇失措。
最错恐怕还是她自己,当场道歉,送曹明子回家,之后曹明子不主动联系她,她也不主动联系曹明子。夜不能寐的十一月,她躺在床上想曹明子为什么要拒绝自己。惊吓?也许有也许没有。我冲动?也许是也许不是。别的追求者?也许有也许没有。她反感?也许是也许不是。
我不够好?
是的。
一个月的沉默之后,十一月初的曹明子在工作对接上终于还是要找汪袤云。沟通完,电话里,汪袤云提出,晚上一块儿吃个饭吧,然后趁机道歉;曹明子拒绝了。汪袤云从曹明子语气里能明白这不是在拒绝一顿饭,而是在拒绝一个尚未等到回答的问题。
曹明子还想要在电话里说些别的什么来找补,汪袤云立刻打断,说好的,没事不要紧。然后挂断了电话。再也没打。连应该出现的迫使她们联系彼此的工作都没有。
那年冬天是不是特别冷,汪袤云忘记了。十一月底,养母去世了,她回家办完丧事,觉得自己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于是接受了新的任务,出国去了。一走,直到2007年年底,那个南方太冷太冷的冬天,她才回来。
飞机上,睡不着的汪袤云拿出耳机听机上节目。在欧美音乐里找到了Tom Waits的《If I Have To Go》。听着听着,热泪盈眶。2007年秋天的西雅图已经很冷了,她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按理,这是一首听完就应该走了的歌。她已经走了很久。走的时候一句话没有对曹明子说,她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希望曹明子忘记自己还是记得自己。就像突然就冻住一样的离开。然而直到听到这首歌,她这一番别离,才在异国他乡的深秋彻底完成。
她的难过于此才结束。于是她觉得自己可以回去了。
此刻她两鬓都被热泪打湿。
如果没有回去,会不会一切不一样?
可能也不会。每次看到曹明子的身影,她都会忘乎所以。不论她多大,曹明子多大,曹明子永远符合她的审美,她并非永远忠诚于一个种风格,而是忠诚于一个人。
☆、三
想要去爱一个人,相信自己有爱一个人的能力,是完全不同的事情。汪袤云回到北京的时候,回想三年前自己,感叹自己其实不够成熟。这三年里偶尔她也会想,如果曹明子当时真的接受了自己,自己会做些什么?也许曹明子会接受的是现在这个自己。
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三年她只是在努力工作,不曾打听曹明子的消息。刚刚到北京的时候,住处未定,工作又忙,顶头老板道那就安排你们住隔壁丽兹,啥时候搞定住处了再走。休息日的白天走出房间,还未繁华起来的金融街,人影寥寥。她双手放在毛呢大衣口袋里,一路漫无目的,最终在刚开业没多久的连卡佛的橱窗前停下脚步。
汪袤云很好看,有南方人的灵秀与北方人的挺拔。若打扮起来,也是美人,只是她自己懒得,穿衣风格尚简洁,头发从来都是长直发过肩,偶尔扎起来罢了。她有优秀审美,但不喜欢逛,购物欲弱。使她停在橱窗前的不是里面陈列的华服手袋,而是橱窗前的另一个人。
她才回到北京不足半月,还在思考要什么时候以什么契机去打听曹明子的消息、或者要不要打听,不料在此偶遇。
眼前的曹明子头发还是那样长,只是发尾微曲,似乎还染了色,棕色的发丝和黑色的发丝交杂;身上的黑色长大衣,贴身剪裁,曲线精妙,一看即知价格不菲;左手小臂上还挂着一个黑皮面金铰链的手提包——
汪袤云没往下看了,因为目光无法从那熟悉的眼角与鼻梁上移开。淡妆,晶亮的大眼睛,小巧精致的鼻子。曹明子依然是汪袤云会喜欢的样子,永远都是。
但这沉迷也只持续了短短的十几秒,生怕被曹明子发现的汪袤云转开了目光。在逃离还是留下、沉默还是打扰的挣扎中,汪袤云停留在原地,以进退维谷的姿态和曹明子站在橱窗的两头,橱窗里是几件对于当时的她们俩来说都有一点贵、但是很快就会没有那么贵的冬装。
记忆里,汪袤云看见自己的脊背直挺,而曹明子的脖子似乎微微前伸。两人之间的距离,一手伸过去是无论如何够不着,一个人就此倒下的话,又会撞倒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