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她+番外(50)
刘导提溜起外套也准备走,见叶知秋正对着镜子,抿口红,便笑了:“肯定是去约会,不然你这会应该不上妆。”
换了平时,因为回了家就是吃饭洗漱的休息,叶知秋当然不会专门再化个妆。
她笑了:“也不算约会。”
“是是是,你和陆北南,只能叫例行见面仪式。”刘导呵呵一笑。
叶知秋没有反驳:“下班了,明天见。”
国庆这段时间一直很忙碌,忙碌到连续几天都没能准时接到阿弥早晚打来的电话,难得今天准时下班。
先峰路还是那么寂寥,成片的荒地上长满了因秋意枯黄了的草,天边暖阳斜照,远处的城市和近处的屋群形成了黄昏。
长勺街中央,墙壁最黑,最旧的房子就是阿弥家。往常时候,阿弥家一楼绿铁皮门都是关着的,今天却一下午都敞开着。
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黑直长发,纱布蒙着眼睛,一个板寸圆头,胳膊上满是纹身。
阿弥还是让范小祝进了她家的门。本来她想听知秋的话,不和范小祝太要好的,可是千欢忙着卖烤串,唐果忙着做作业,只有范小祝时间多一些。
范小祝每天早上回来会和她打个招呼,然后就回她的小杂货间里睡觉,下午两三点起床。她白天似乎也没什么别的事情,通常就是洗洗衣服吃个饭什么的,她有很多时间陪阿弥在长勺街走来走去。
阿弥趁银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去了范小祝那个房间,即是她看不到一走进范小祝的房间也觉得憋屈。
范小祝真可怜,什么都没有,住在一个不过三个大迈步就能走完的房间里。阿弥至少还有个大柜子,房间虽然不是很大,可是横竖都能走七八步。
出于这种可怜,阿弥经常叫范小祝来她家里坐,用桌上彩色的杯子喝水。
“快五点了,差三分钟。”阿弥摸着手腕上的表笑了下。
手表是上次知秋从国外给她带回来的,表盘上有一个钢珠代表分钟,表盘侧面也有一个滚珠,代及时钟。
有了手表以后对时间的概念也清晰了不少,她知道今天知秋今天四点多就会下班,可是有时候会因为各种情况而加班加点,可能就又是要很晚才会回家。
范小祝站起身去清洗用过的杯子,经过灶台的时候还细心地帮着阿弥把水台上的水渍都抹干净了。
叶知秋正好是这会到的,站在门口便看见了屋里的人。
阿弥脸向着窗户方向,笑得很开心:“小祝你真厉害,那下次你用我的家的灶做饭吧。 ”
窗口那边,迎着光站在灶台边清洗杯子的范小祝背对着叶知秋,她话不多,声音清冷,不急不燥,有着与她年纪不相衬的稳重:“嗯,好啊。”
看得出来,她们已经像很要好的朋友了。
不过想想也是,两人年纪相差不大,住得又近。范小祝有着很多可以让阿弥跟她好的理由,叶知秋冲转过身来的范小祝点了下头,她没有开口说话。
范小祝也就只好跟着噤声,呆呆地看着叶知秋悄然走近阿弥。
叶知秋站在门口的时候,范小祝觉得她看到的是个打扮艳丽,精致,举手投足都极具优雅的女人——温婉而成熟的女人。
可是当叶知秋微拎着略有些蓬松的裙摆,轻轻迈着步子,笑着走向阿弥的时候,范小祝觉得叶知秋更像一个调皮的少女。
叶知秋轻声上前,把手捂在阿约眼部的纱布上,然后低头闻着她的发香,在她眼边笑着问:“猜猜我是谁。”
不管这个游戏玩多少遍,阿弥都仍旧保持着最初的那种快乐,她总是第一时间伸手按住叶知秋的手,让温暖的感觉在她眼前停留得更久些。
叶知秋目光一瞥,正好看见阿弥抬起的手腕上,一抹金属色的黑,她抿唇笑了下,语气柔软:“我要问问题了哦。”
只要有的时间和阿弥打电话,聊会天,叶知秋总会习惯性地给阿弥讲解一些阿弥不太懂的词语,或者新鲜的事物。
尤其是对于当前很流行,在阿弥看得见的时候却不存在的东西。
比如智能手机,比如网络,比如共享单车,叶知秋日常看见什么,便会想着回头讲给阿弥听,甚至有时候还会给阿弥说一些地理相关的东西,试图向她说明,这个世界的万千变幻,和广阔无边。
有些东西阿弥理解起来很快,有些却总会忘记,有时候重复说过几次的事情都不记得。
听到知秋要提问,她便有些心虚,小身板一挺,手也就放了下来,生怕漏听了一个字:“你、你问吧。”
“现在几点了。”知秋手还放在阿弥眼睛的位置,身子却已然往前挪了些,只稍一低头,便能看见阿弥混身紧张的样子。
学渣属性可真强,叶知秋笑了:“那就考考阿弥,现在是几点几分了?”
这么简单。阿弥松了口气,笑意已然藏不住,她摸了下时间,声音清脆而自信,话语并没有因为得意而变得毛燥,浅浅道:“是五点二十分。”
“对了。”阿弥有些卖弄的意思:“你说过,有些人会把数字转成文字来念,那现在就是我爱你的时间。”
说什么呢。
叶知秋笑着揉了柔阿弥的脑袋:“真厉害,自己学会了联想。”
眼前明明是两个女人,范小祝却从中忽地闻到一种暖昧的气息,她有些尴尬地走上前,把在手里捧了半天,水迹都干了的杯子摆放回原位。
“你脸又怎么了?”叶知秋逗完阿弥,这才直起身子和她不大喜欢的这个板寸加纹身女孩说话。
作为医生,其实不容易对人群有什么偏见,叶知秋自认她并不讨厌范小祝。只是这样一个打扮奇怪的人和阿弥走得过近,总令她满心的不安。
范小祝抬手摸了下脸,胳膊底下的纹身是一株青红交接的植物,单单只是看纹身本身的话,会觉得这是一副很美的古风画。
手一摸到脸,范小祝嘴角就抽了下:“没事。”
若说范小祝是被揍的,那说明她这次被揍得没上次那么惨,只是因为肿的痕迹覆盖在了上次那个本来快好了的淤青上,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更严重。
叶知秋是医生,一眼便看出来痕迹的粗浅:“应该不是这两天,前天被人打了。”
阿弥身子一缩瑟,有些难过:“小祝,是谁打了你啊。”
要是知秋不说的话,她完全不知道小祝的脸受了伤,一想到小祝受了伤,还那么安静地听她说话,陪她吃饭,阿弥就有些黯然。
小祝只说没事,便不愿意再多说其它的,叶知秋便也没有深问,转开话题,说起去吃饭的事情。
因为阿弥和小祝本身就打算去快餐店的,叶知秋不好刻意扰乱她的计划,便跟着一块去了。
三个人去快餐店吃了饭又一同回来的,一回来范小祝就进自个屋里拿了个包包斜背在肩上,翻身跨上死飞,蹬起就溜:“阿弥,我走啦。”
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卫衣里露出浅蓝色的衬衣领,要不是眉目过于清秀,很容易被当成男孩子。
骑着死飞在暮色中远去的范小祝身上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朝气,她的影子被晚霞紧紧拖住,掩进灰尘中,最后挂进了街尾的那丛树阴里。
“小祝是做什么工作的呢?”叶知秋拉着阿弥进了屋,心里边细算了下,阿弥认识这个范小祝已经两三周,两人几乎每天都会打个照面。
想想范小祝,再想想自己,叶知秋在心里暗自叹息了声。
阿弥轻缓地摇了下头:“小祝没说,她只说她在天海城那里上班。”
连千欢都不知道小祝是做什么的呢。
叶知秋越发觉得这个小祝有点奇怪,工作时间奇怪不说,工作地点也是有几分乌烟瘴气的味道。
她对天海城多少还是有些印象的,属于急救事故多发地,通常送来的人基本都是打架斗殴搞得混身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