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店大欺客。
宁锦悦怒了,她非常讨厌吃黄瓜,可是为了减肥,她愣是点了一整盘的黄瓜。
她已经这么努力了,厨师为什么还要敷衍她。
说到底,宁锦悦只是把对黄瓜的厌恶,迁怒到了厨师身上。
宁锦悦拍了一下桌子,问店小二,“你家厨师这么猖狂,你家老板知道吗?”
店小二面色为难的挠了挠头,“我家厨师是我家老板娘的老婆,我家老板娘又是出了名的怕老婆,所以这件事情,你找我们老板娘投诉,估计没有用。”
老板娘没用,那就找厨师本人。
宁锦悦问陆亿,“我要去找厨师撕逼,你陪我去吗?”
陆亿正在吃面条,听了宁锦悦的话,鼓着腮帮子摇摇头,“不去。”
宁锦悦委屈的看着陆亿,“你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不帮我,就没人帮我了。”
陆亿咽下面条,认真的对宁锦悦说:“可是我认为,能做出这种金牌面条的厨师,肯定不是坏人。”
厨艺≠人品。
事实证明,大部分的吃货都不明白这个道理。
当然,跟吃货,就算费尽口舌,你也讲不明白这个道理。
宁锦悦试图用友情打动陆亿,“可我们是朋友,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你必须站在我这边。”
陆亿也确实被打动了,“说的也是。”
宁锦悦又加了一把劲,“朋友之间,就该两肋插刀,你说对不对?”
陆亿点点头,“对。”
宁锦悦从板凳上站起来,手搭着肩膀,活动了一下筋骨,“起来,陆亿,我们去找厨师算账。”
陆亿摇头,屁股纹丝不动,“我不去。”
宁锦悦的满腔热血,被陆亿一盆凉水浇了一个透心凉,“不是说好要为彼此两肋插刀的吗?”
“你是我的朋友,我当然需要为你两肋插刀。”陆亿说完场面话,突然话锋一转,“可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厨师手里真的有刀,菜刀,可能还不止两把。”
对哦,那个厨师手里有刀。
要是真的发生冲突,不小心被砍了两刀,不死也得落下个重伤。
算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宁锦悦整理了一下头发,坐回到凳子上,把白瓷盘拉到面前,拿起一根黄瓜,塞到嘴里,怂怂哒啃了起来。
店小二站在旁边,没敢离开。
宁锦悦抬头,怯怯的看了店小二一眼:“您去忙吧,我这里没有事情了。”
店小二乐了,问宁锦悦,“您不去找我家厨师算账了?”
宁锦悦摇摇头,“不去了,我大人有大量,就当刚才那场冲突结束了。”
店小二讪笑,“您单方面结束的吧。”
真是有什么样的厨师就有什么样的店小二,这怼人的功夫,真是全店上下一脉相承。
店小二离开以后,黎岭跑出来,假扮记者采访宁锦悦,“亲爱的宿主,《最佳超模》这档节目,采用了二十四小时跟拍的模式,请问对于节目播出后,观众根据你在节目中的表现,集体赐予你‘怂神’这个称呼,你有什么感想吗?”
宁锦悦翻了一个白眼,“我要感谢我的爸爸,我的妈妈,要不是他们从小当机立断的抛弃了我,我可能会不幸背负上家族耻辱的骂名。”
现在多好,她无亲无故的,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也不会成为某人的耻辱。
第37章
店小二可能知道自家厨师的脾气容易得罪人, 中途给宁锦悦和陆亿上了一壶好茶,说是替自家厨师赔礼道歉。
生意再兴旺,也得拼命拉住回头客。
啃完黄瓜, 宁锦悦的怒气就消得差不多了, 现在看店小二的姿态放的这么低,她心中所剩无几的那点抱怨, 伴随着店小二脸上的笑容, 烟消云散。
那边陆亿还在捧着大碗奋战, 势要一鼓作气消灭三大碗牛肉面。
宁锦悦劝陆亿, “慢点吃。”
陆亿许是吃不动了, 拿纸巾擦了擦嘴,往桌子上一倚,对宁锦悦说:“我先歇一下,一会儿再开始吃下半场。”
这真是用生命在吃面。
宁锦悦给陆亿倒了一杯茶,“来,喝点茶水。”
茶水有点烫,陆亿端起茶杯,放到嘴边, 轻轻把茶水吹凉, “我上次喝茶, 还是在十多年前, 那时候,我每天都拼命攒钱,然后趁晚上收摊之前, 去隔壁的茶铺喝一碗最便宜的茶。”
听这语气,八成是要开始回忆过去了,而在这段记忆中,说不定能找到提升厌恶值的关键点。
宁锦悦瞬间竖起了耳朵。
“那时候我家还不像现在这么有钱,一家三口的生计,只靠一个小小的菜摊支撑。”陆亿笑了一下,问宁锦悦,“你知道我家那个时候的生活有多艰苦吗?”
宁锦悦摇摇头,“想象不到。”
陆亿放下茶杯,手腕搭在桌子上,对宁锦悦说:“完全是揭不开锅的程度,买来的大米,不能焖成米饭,只能煮粥,这样那袋大米就可以吃得更久一点。”
不是父母不努力挣钱,他们起早贪黑的进菜卖菜,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收入却依旧低的可怜。
这个社会,从来不会善待穷苦的底层人民,甚至连一丝上进的机会都不愿意施舍给他们。
陆亿记得,那时候,她每天放学之后,都要去菜市场。
她数学很好,可以独立给顾客称重找钱,忙的时候,父母就把她放到卖葱姜蒜的地方,让她帮忙卖菜。
陆亿对宁锦悦说:“挣钱真的很难,那时候菜价低,钱都是按分按毛来挣的,哪怕我现在身家几百亿,还是会觉得几毛钱很珍贵。”
宁锦悦恍然大悟。
怪不得陆亿对待几毛钱的态度那么执拗,原来是童年有阴影。
买菜的叔叔阿姨看陆亿年纪小,有时候差个三五毛钱,就不让她找零了,说让她留下买糖吃。
可她舍不得买糖,她把这些零零散散的钱攒起来,每天收摊之前,拿去隔壁茶铺买茶喝。
说到这里,陆亿忍不住笑了一下,“说起来,那还是我的初恋。”
茶铺老板家有个女儿,每天放学以后,她都会去茶铺等她爸爸收摊。等待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坐在茶铺门口写作业。
宁锦悦问陆亿,“那个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吧?”
三岁看终生,陆亿能成为现在这样一个看脸狂魔,小时候一定也非常愿意黏着长得漂亮的小姑娘。
陆亿摇摇头,“不漂亮,很普通,眼睛小小的,眉毛还有些稀疏。”
宁锦悦惊讶,“你竟然没有看脸。”
陆亿笑着说,“我喜欢她身上的味道。”
轻轻淡淡的茶香,闻过一次之后,再也难以忘怀。
菜市场里,不是菜摊肉铺,就是家禽活鱼,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特别刺鼻。每次收摊回家,陆亿都要用热水擦好久的身子,才能把那股难闻的味道洗掉。
所以,陆亿很喜欢那个小姑娘身上淡淡的茶香味。
陆亿眉头一皱,“不过后来,我有了情敌。”
宁锦悦问陆亿,“谁啊?”
陆亿神情严肃,“猪肉铺家的二女儿。”
猪肉铺?
家的?
二女儿?
别人讲起初恋故事时,都是唯美青涩的,一起上下学,一起放风筝,吃同一个冰淇淋之类的,总之拉个小手就要羞涩一学期。
反观我们陆大小姐的初恋故事,那真是无比的接地气啊。
“噗。”宁锦悦没忍住笑,刚喝进嘴的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陆亿瞪了宁锦悦一眼,生气的说:“笑什么笑,有能耐你这辈子别吃猪肉啊。”
宁锦悦已经把饭戒了,一辈子不吃猪肉,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不过宁锦悦没有继续和陆亿抬杠,并认真的跟陆亿道了歉,“对不起,我不应该笑的。”
没办法,故事太精彩,不管怎么样都要哄着陆亿继续讲下去。
陆亿现在想起那段初恋故事,眼神依旧悲痛,“为了方便讲述,接下来,我会把茶铺家的女儿和猪肉铺家的二女儿,代称为小茶和小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