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江总今天也在撒娇+番外(26)
程希有些讶异。她也看到江知夏房间里面的编程的书,但亲眼目睹显然更不一样。
“这个网站是你做的吗?”虽然她没有手机,室友在寝室聊天的时候,她听到过。这个网站现在已经成为锦江学生的新宠,挺多学生在上面晒动态发帖子,还拉近了几个学校之间的关系。
“那个校园暴力的帖子?”
“是我发的嘿嘿嘿,蹭了一波热点,带来了网站的第一批用户哦。”江知夏摸摸下巴。
“你,真的特别好。”那个帖子变相地推动了锦江关于校园暴力的查处,“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
“没什么,我还从中获益了啊。”江知夏不以为然,“校园暴力的人渣都应该被拖出去打一顿。诶不聊这个”江知夏转移开话题,对于程希差点被欺负耿耿于怀。
“你看我打算再推广这个网站嘛,比如办一期校园校花校草选美大赛,用拉票的方式,肯定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也能顺带拉到投资,而且我们希希肯定能拿第一……”江知夏拉着程希在她旁边坐下,滔滔不绝地跟程希分享她的想法。
这些计划她只在企鹅上和肖扬简短聊过,现在迫不及待地跟程希分享,并且毫不怀疑她能不能听懂,虽然现在计算机没有很普及,但是以程希的聪明程度,绝对能接受啦。
像一只仔细展示自己身上每一根光彩靓丽的羽毛的花孔雀,江知夏忍不住越说越神采飞扬。
有理想的人,好像会发光啊。
“你每天上课很困都是因为回来在写这些吗?”程希问。
“嗯呐,没错。”
“你看现在的手机都比较慢,不那么智能,但是以后它会发展得特别好,不仅仅在电脑上,手机会成为人们身边更加方便和快捷的设备,她会大大改变我们的生活。第一次工业革命前,谁能想到人类会在几百年内进步这么多呢?”
“举个例子,以前大家买东西都在实体店里面去试去买,有了淘贝网以后,大家开始尝试通过网络买到全国各地的商品,是不是很方便?还带来了很多新的岗位。换而言之,随着技术发展,手机能做到的越来越多,网络也可以使人们的生活发生很大改变,到时候,一中甚至会和最偏僻的山村共享一个课堂。”
这是前世的她和程希的一个执念,帮助更多的孩子获得新生。
听到这里的程希定定地看着她。
“所以这一块的利润非常丰厚,发展前景一片明朗,而我的理想,就是建立起一个非常好的社交平台,推出深受网民喜爱的网络产品!”江知夏自信飞扬,她是真的喜欢这一切,并且真的做到了。前世即使她起步比较晚,也硬生生抓住时代的浪潮,建立起最受国内受众最大的社交平台。
再来一次,江知夏也丝毫不惧。
程希一边和她讨论,一边真切地感受到江知夏在做的事情,看着自信飞扬的她毫不怀疑,“你一定可以。”
“不,是我们哦。”江知夏正色,“抓紧时机,我们可以做到的可多了。不仅仅是课堂上的。”很多时候真正最珍贵的是信息差,站在时代的风口上,每个人都有实现自己的机会。
江知夏想要程希有一个更美好,更快乐,并且不孤独的人生。
“当然,希希,”江知夏伸出左腿,“眼前就是一条未来的金大腿本腿,不要放跑我呀。”
程希看着她的动作猜到她是什么意思,顺势接话:“要是金大腿自己跑了怎么办?”
“不会的。”江知夏挥手,“金大腿已经套牢啦,希希要好好照顾我啊。”
“好,你说的。”程希眸色变深,笑颜如花。
“嗯呐嗯呐”炫耀收获肯定的江知夏加足动力,开心地写起了代码。
并且在程希的监督下提前完成了学习任务。
直到六号要开学江勤还是没有从京城回来,江知夏和程希跟她通了两次电话,江勤只是叫她们在家里好好玩,并且为程希和江知夏成为好朋友这件事情感到真实的开心。
这次思政培训要搞个半个月,在他回来之前,江知夏就得送程希回寝室了。
“我不,不许走。”江知夏堵在寝室门口,禁止程希把她的东西拿走。想想,晚上一起睡觉的软乎乎香嘟嘟,白天还会给你做各种好吃的,还温柔教你写作业,鼓励你,支持你的小仙女,谁能够放走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夏夏在你们的心里人设已经倒塌了QAQ
1551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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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程希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一整个假期都没有回寝室,真的和江知夏在一起住了一星期,心里也有些波澜,感觉时光过得好快,但该回寝室还是要回寝室,即使不想也不行。
“乖,把我的书包给我啦,周末还是可以来你家写作业啊。”程希学聪明了,对待变深幼稚狂的江知夏,就是要顺毛撸。
江知夏无动于衷,继续copy狗狗视线看着她。
“真的,我保证。”程希伸手小心地捂住江知夏的眼睛,再这样看下去可能她的良心就会痛了,手心里面睫毛的颤动弄得她的手痒痒的。
“哼。”江知夏撅嘴,“睡过人家之后就要走了,唉,你已经对我的身体感到厌倦了吗?这样无情的你,弄得我心好痛,好痛!”
她哼哼唧唧一副指责渣攻的样子,使得程希哭笑不得地捏她的脸。
“你是首都喜剧毕业的吗,给自己加那么多戏?嗯?”
“听不到,我已经被伤透了心,与世隔绝了。”
程·被化身渣攻·一夜无情·希:除了宠着,还能拿她有什么办法?”、
任凭江知夏再怎么自导自演,上演一出负心汉大剧,该回寝室还是要回寝室的,只是等到程希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是七号的早上,晚上要上晚自习,寝室的同学都早已回来,
甩不脱的江知夏背着程希的包,只留了比较轻的几个娃娃给程希拎着:没错,虽然走的时候轻装简行,没想到两个人玩了这一周,居然多了不少给程希买的东西,一起抓的娃娃,强行同款的帆布鞋,夜市上跟摆摊的大学生买的黑曜石手链……
江知夏也许是个仓鼠属性吧,囤东西的情况下还要逼着程希一定要使用,程希拒绝还出不了门,真是一块撕也撕不下来的小年糕。
又甜又黏那种。
江知夏可不知道程希心中把她脑补成了什么样子,一边走一边嘱咐:“你看这个娃娃,放在你书桌前面坐着刚刚好,两条长腿搭下来多可爱啊,你那个书桌太单调了,写作业写着写着都能困,有个粉红色的小可爱坐在那里能够增加趣味。”她压低声音,一脸坏笑:“顺便,还能够让你想起我。”
她指的正是一只粉红豹,当然不是程希抓出来的那一只,说了送她的礼物江总怎么可能会往回还?这只是她专门去精品店买的,就为了凑成一对。
“好朋友用同款当然是理所当然的啦。”江知夏振振有词。
“那你和方方怎么没有?”程希疑问。
“嗯……这个嘛,”江知夏摸摸下巴,好像她和方方没什么同款的东西,就两双运动鞋?“当然是因为我们两个穿同款的东西都会很合适,高颜值穿什么都不挑啊。”
只是小胖其实底子很好完全不能归入低颜值的方方如果听到这句话可能会宰掉她,即使她是自家发小兼老大也一样。
其实是因为前世十分中二,怼天怼地的她,根本就对闺蜜同款这种东西嗤之以鼻好吗?什么粉红色,大佬怎么会往身上戴粉红色的东西呢?而且这么儿女情长,一点也不符合大佬行走江湖的形象……而现在,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中,江知夏最终还是锻炼了一身不要脸的本领,反正一件一件加给程希,简直不要太满足。
闻言的程希抿唇,一边听她继续絮絮叨叨,心下生起一些隐秘的欢喜。
就像只有两个人独属的的时光一样,这一份好,也只属于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