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John以Sherlock通常的方式思索着,我会被你的姓名湮没于无形。
不管怎样,那是个目标,也是意图之所在。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二,Sherlock解决了一个涉及被下了毒的信笺、某个俄罗斯走私团伙、三角恋情还有金边夹鼻眼镜的案子。他闪亮光鲜得如同哈罗德百货店的橱窗。地球上没谁能比这个人更灼热辉煌了,John对此十分肯定。Sherlock是个不可思议的生物,这人还把John给拦腰抱起来转了一大圈儿,就在街道中央。通常情况下John会拒绝被像个小孩子似的捞起来转啊转的,这附近所有来回扫视的监视器都能清楚地把他拍下来,但他一如往常地忘记了抗议。然而这次,当Sherlock走到人行道上把他放下来的时候,John终于鼓起勇气对Sherlock讲出了自己心里真正的想法。
“你要像这样子到什么时候?”他在能管住自己之前就开口问了。
“哪样?”
John耸肩,他的皮肤因为不适而刺痛。“像你现在这样。对我心醉沉迷的——用那种方式看着我。我只是,当你那么看着我的时候……算了。如果你不再那么做了,而我却依然没……那会让我恐慌到丧失神智,一想到你有一天会停止如此。就是这样。我想要这个,想要——我想在这儿帮助你,只要我还能够。我只是想要在这里,和你一起。我大概能拥有你的,呃,专注到什么时候?”
Sherlock眯起双眼。“你真的在想那种事?”
“差不多每天都在。”John承认了。
Sherlock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明亮到不堪的微笑。“John,迷上小提琴的音色时我三岁,而我在七岁的时候破了第一个案子。 它们当中有哪件被我抛弃了?”
“唔……没有。但——”
“直到在巴兹医院那一天才遇见你不是我的错,对吧?”
“当然了,可是——”
“你真是个白痴,”Sherlock温柔地说。
过了五、六秒John才意识到他在冲着自己的朋友微笑。他或许真是个白痴。John试着去想象一个不爱小提琴也不解决罪案的Sherlock Holmes。他做不到。然后John兴高采烈地发现自己也想象不出一个不关心他有没有扁桃体的Sherlock Holmes。Sherlock是个疯子、John性恋,是这地球上最珍贵、最美好的东西。
“我是个白痴,”John 附议。“但你不太在乎,对吧?”
“当然不,”Sherlock对John笑了,“几乎每个人都是。”
“那么,”John清了清嗓子。“想要试试你清单上的那些事吗?”
“哪张清单?”
“哪一张都可以。如果太疯狂的话我会否决。”
Sherlock歪着头思索,这项提议令他非常、非常的愉快。John猜度着有哪些选项正在被Sherlock为了怎样的项目排除掉,然后不由自主地想毫无疑问,那里面可能有半数都骇人听闻。
“我能采取你全部的指纹然后用显微镜检验么?”
“行啊。说真的,就这个?”
“那么你能再蘸上墨水,把指纹印在我皮肤上么?不会外露的位置,我保证。”
“你难道不是会更想把你自己的印在我身上么?”
“是的,”Sherlock承认,“但那可能太过分了。”
“不,那没关系,非常好。但Sherlock……我知道你在有所保留。指纹挺不错的。还有什么?你另一张单子上的事呢?告诉我。”
他的友人似乎犹豫了,好像如果他真心实意地钻研起另一张单子的话John就会尖叫着逃走似的。但最终,Sherlock一只手搭在臀侧,孤注一掷。
“我能舔你的眼球么?”
John不戴隐形眼镜,他视力极佳,所以他考虑了一下。这个想法与其说是令人厌恶,不如说是有欠舒适。他能做到一直睁着眼睛吗?但紧接着他想起那些在国外的日子里,细小的石子与沙粒撞上他的角膜,他用湿布处理时得多么小心翼翼。毕竟Sherlock的舌头可是非常的谨慎、柔软、湿润与温暖,除了它像支侵略军一样掠动的时候。
“为什么不呢,”John心平气和地说。“这又不是我干过的最疯狂的事。毕竟,我都入侵过阿富汗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