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对角巷94号(280)
坦白说,看见画框里的自己还挺怪的。画像上的姑娘有金色的卷发,长长的睫毛,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看了一会,得出了结论:我真是个惹人爱的女巫,特别是和我姐姐相比。
所有巫师都知道,那些看上去有独立思想的肖像都要经过日复一日的魔法输入。所以我渐渐习惯了每天坐在画像前,对着自己说话。
在我有限的生命里,我一直对一个问题无比好奇。
德拉科·马尔福爱我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马尔福只爱他自己。但作为和他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的人,有时他还会给我一丝幻想。这也是我一遍遍的问自己这个问题的原因。
诸位,请停止胡思乱想。我并不是一个纠缠于虚无缥缈的爱情的女巫。我只是对自己摸不透的东西有着一点点的执念,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们可以从我成年的那个夏天说起。
第二次巫师大战已经过去一年多了,那些站错队伍的纯血家族们逐渐有抬头的趋势。无聊的聚会就是最好的证据。
我和我的姐姐对于上次战争的观点不大一样。在我看来,伏地魔的思想打从根上就是烂的——我是说区别对待纯血巫师和非纯血巫师。但在达芙妮看来,第二次巫师大战是一场纯血巫师的耻辱失败,只不过是因为战败的一方有一个愚蠢的领导人罢了。
有的时候我觉得达芙妮的头脑和神秘人差不多,只有一粒扁桃仁那么大。但我对她格外宽容,因为从小父母对我姐姐的要求太过严苛了。
那天早上,她用巨怪一样的蛮力把我塞进了一件礼服里面。老实说,我是个纤瘦的姑娘,但我怀疑那件礼服的腰身是为没长内脏的人设计的。
“我们非得折磨彼此吗?”我忍不住说。“你已经尝试了三次了,达芙妮,我不可能穿上它。”
“别说话,憋住气。”她没好气地说,“今天的客人都很重要。有罗齐尔,沙克尔,隆巴顿,斯拉格霍恩,还有——马尔福!”
我大概是狠狠抽了一口气,以至于她居然成功地系上了裙子。
“真厉害。”我缓了好一会儿才能发出声音,“我们招待的客人包括了两边的立场。”
达芙妮的脸色没比我好到哪去。我不想招惹她,但我还是小心地坐在她旁边,给她整理头发。因为我是个温柔体贴的小妹妹。
“你不需要紧张,达菲。你可以在里面挑一个最英俊的。”
她又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拍开我的手,给我挑一只合适的口红。
我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爸爸妈妈已经开始催促达芙妮了,她必须尽快选择一个优秀的丈夫,当然,得是纯血的。格林格拉斯的荣耀被压在了一个小姑娘身上。
达芙妮没有后路,因为我显然不是那个能担重任的孩子。我为她难过,但我不能谴责我的父母。因为我能够享受安逸的生活和所谓的“尊贵”的地位,都是靠家族里一代代巫师们的某些牺牲换来的。
你瞧,做一个纯血巫师有什么好的呢?
但达芙妮的确不必担心,因为我早替她想好了一个人选——德拉科·马尔福。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了。马尔福一家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在黑魔头眼皮子底下做了邓布利多的内应,现在还获得了救世主波特的背书。不过一年的时间,卢修斯·马尔福又开始打点崭新的魔法部了。多么讽刺呢,只要他最后站对了边,没人会记得从前的小污点。他们依然是风光无限的马尔福。
我没有在内涵斯内普教授的意思。斯内普教授和他们不一样,他真是个有大智慧的巫师。没有哪个女巫不为他的爱情故事流眼泪。
说回德拉科·马尔福。他和我姐姐一个年级,他父母和我父母保持着不远不近的社交,最重要的是,他十分英俊,带着一股斯莱特林的高傲和脆弱感。
我一度怀疑达芙妮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对他有所迷恋。不过后来她不再和男孩子们交往了,对我的态度也比从前好了许多。或许就是那个时期,她知道了我的秘密,我们家族的秘密。
在我还为自己的小算盘美滋滋的时候,盛装出席的客人们已经抵达格林格拉斯庄园。
奥利凡德家的女巫也来了,尽管她的表情有些勉强。她今年春天和韦斯莱双胞胎中的一个结婚了,但她丈夫大概不想和我们这些纯血巫师打交道,并没有出现。
我倒觉得他们是一对儿有趣的夫妇,在霍格沃茨的时候,我见识了不少他们的恶作剧。如果让我在今天的客人们中挑一个聊天的伙伴,我是愿意和格温德琳·奥利凡德喝一杯茶的。但她只是放下了一份礼物就匆匆离开了。让无聊的宴会变得更加无聊。
我借着精致的茶杯遮掩,观察宴会上的人们。
德拉科·马尔福果然带着任务开始和格林格拉斯家的女儿寒暄了。
只不过他大概弄错了对象。
“我?”我略带惊讶地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确认他是在邀请我去花园散步。
“对,你。” 那张苍白的尖脸有些不耐烦。“不然还能是谁?”
我向梅林发誓,当时我立刻看向了我姐姐,试图向她表达我的歉意。但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于是那天,除了斯莱特林公共休息室之外,我第一次和德拉科·马尔福说话。
这位年轻的男巫好像常年把嫌弃挂在脸上,以至于我根本看不出他真正的情感——而我自认为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
这是一次糟糕透顶的“约会”,而且我不是唯一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因为德拉科·马尔福甚至已经无聊到用手指敲魔杖玩了。
“如果你觉得没意思,我可以带你回到会客厅去。”我忍不住说。
“什么?”他回过神来,“不,我感觉挺好的。”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回答有些莫名其妙,他补充道,“我觉得你挺好的。”
我所学习的一切礼仪中没有一条告诉我,在这种时刻该说什么。
“我觉得你也挺好的。虽然直到十分钟之前我都以为你会和达芙妮约会。”我决定坦白一些。“大家都知道她是继承人。”
“去他的继承人吧。”那男孩说,“现在我就想认识你,阿斯托利亚。因为你挺漂亮的,而且和其他人不一样。”
有一只百灵鸟在我的脑子里欢快的唱歌。他可真是个会玩弄女人心的坏小子。
于是我站住了脚,抬起一边眉毛,提出了一个愚蠢的邀请,“你想喝点酒吗?”
那天晚上我的父亲第一次对我发火,因为我违反了禁酒令(对,虽然我成年了,但他仍然以我身体不好为由禁止我喝酒)。不过当事人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因为我正睡得昏天黑地呢。达芙妮可能对父母说了什么,等我醒来的时候,他们已经不再生气了。
我妈妈甚至表现得有点兴奋,她时不时地会说两句马尔福的好话,比如他们家的男人只有一个优点——终生忠于他们的妻子。
要是格林格拉斯夫人知道德拉科·马尔福看见我醉酒时的嫌弃表情,她一定不会这么夸奖他。
出人意料的是,马尔福先生很快就邀请我进行第二次约会了。
我们在一个风景优美、人迹罕至的湖上游船。我觉得自己表现得非常得体。
除了因为好奇问候了他的初恋女友——并且一不小心称其为狮子狗帕金森。
一定是因为我不礼貌的称呼,德拉科·马尔福压根不承认潘西是他的女朋友。他还“不小心”地把水扬在了我的袖子上。
初心不改马尔福。他和上学时候的纨绔劲儿没两样。
接着是第三次约会、第四次约会、第一次接吻、第五次约会。
我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总之,我在我全家的默许下,和德拉科·马尔福谈起了恋爱。但这家伙终于露出了本性。他有时十分温柔,有时又漫不经心。有时候气得人牙痒痒,有时候又周到得无可挑剔。
在我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不断摸索着他的性格,像学习一门深奥的课程,试图寻找一个对付德拉科·马尔福的好办法。眼泪偶尔起作用,冷战是绝对不行的,吵架我吵不过他,决斗他又知道太多奇奇怪怪的魔法。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是我的美色(和高贵的灵魂)征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