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坏种+番外(48)
“我爱你。”他本就极轻的声音里带着几分从未有过的伤感,因此显得格外不真实。这是在做梦吧,我迟钝地想着,只有在梦里,汤姆里德尔才会说出这样一个字眼。那这个梦也挺好的,算是梅林送给我的圣诞礼物了,伴着这样的想法,我彻底往梦乡坠去。
注:
(1)节选自电影《卡萨布兰卡》的主题曲《As Time Goes By》,本章出现的所有歌曲翻译皆为我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的不专业翻译。为剧情需要,更改了一些小细节,比如更改《卡萨布兰卡》在英国上映时间,英国的情况。
(2)《We'll Meet Again》初次发行于1939年,是二战时期传唱最广的歌曲,英女王在抗战演讲时也引用过“We'll meet again.”
(3)此处为《As Time Goes By》。
(4)拉斯罗街为虚构街道名,私设中位于伦敦东区,伍氏孤儿院也位于此处。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可能会把全部伏笔列出来吧,也可能不会,毕竟伏笔数量是三位数,具体多少不知道,反正没人在乎。
汤姆对小女孩那么好是因为她像小时候的伊芙琳,答应去看电影也有小时候的原因在。有关过去的事会在第四卷开头一并讲完,应该能解释大部分疑问,比如多次提到的星星的故事,伊芙琳为什么不喜欢红玫瑰,以及汤姆为什么对伊芙琳那么特别……反正挖的坑是真的多,但是都会填。
☆、Chapter 32 魂器
我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我看不见他们的脸,只能看到他们穿着很不合身的旧衣服,看上去相当邋遢。小男孩的上衣松松垮垮地拖到大腿的位置,小女孩穿的红裙子被洗得发白,一种病态的红,像是碎肉的颜色——不用想也知道他们是从乌鸦窝里出来的孩子。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看上去很亲密,一前一后地走到某件杂物后躲着,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将一个站在路边的漂亮小男孩身上崭新的新西装用泥污染了个遍。恶作剧完成之后两个人就飞快地跑远了,风送来了小女孩肆意的笑声。
当我真的醒来时,对于这个梦的记忆瞬间就消失了大半,我只隐约想起那或许是一个阴天,没有阳光愿意去光顾那破旧污秽的街道,只有那个被捉弄的富人家小男孩身上的金纽扣闪闪发亮。我坐起身时发了好一会儿呆,疑惑于自己怎么会做这么一个梦。
枕头边多了一个包得很严实的包裹,看上去分量很沉。我认出便签纸上的是叔叔的字迹,便也等不及沿着包装纸仔细拆开了,直接拿过魔杖将它划开。层层叠叠的包装纸下装的是一本相册,红木的封面稍微有点旧,刻着我名字的缩写,“G.G”。
相册的第一页是我和叔叔的合照,照片的角落标明了这张照片拍下的时间,1936年1月初。照片上的叔叔还是梳着他相当具有标志性的发型,穿着黑色的长风衣,将扎着麻花辫的我举到他肩膀处的位置。我一只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另一只手举着纸杯蛋糕,对着镜头笑得很灿烂。
照片里的我并没有同年龄孩子应有的婴儿肥,反而是瘦得惊人,两只竹竿般细的胳膊仿佛一用力就会折断,脸色和新刷的墙一样惨白。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拍过这张照片了,也想不起我什么时候这么瘦,像是大病过一场。那条粉红色的裙子倒是因为一直堆在衣柜的角落里而没有被我遗忘。
我又往后翻了几页,都是我与叔叔的合照,时间则是几年后了。在这些照片里,我都穿着样式很简单的黑色、白色、或是灰色的裙子,将头发用发网盘好,没有一点碎发,也不再大笑了,最多只是抿起嘴角,笑意寡淡得如同廉价酒馆里掺了太多水的啤酒。
明明是几张彩色、可以动的照片,可如果不是我们身后的天空颜色还是灰蓝色的,这些照片看上去这就像是一张普通的麻瓜黑白照片一样,还因为照相时不小心摇晃了镜头显得模糊。我对于童年的印象大多都是黑白的,黯淡的,就像永远都不会将所有灯打开的格林德沃老宅。
如今,我习惯了在霍格沃茨自由自在的生活,已经开始无法理解曾经的我是怎么能容忍那些毫无性格可言的衣服与打扮的。看来,我不记得的东西,相片都替我记得。在那毫无温情的家,叔叔对我的关爱使得他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心目中唯一的慈悲的神。
再后面的照片就是我和珀尔修斯的了,第一张照片拍摄的时间是1936年的夏天,应该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照片里的珀尔修斯板着脸,可能是才被我打了,出于所谓的绅士风度不好向我还手。而我则满不在乎地盯着镜头,强忍着笑意,脸色比年初时好了很多,还胖了些。
“还不起床吗?”汤姆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我下意识地合上手里的相册,抬眼看向他,惊讶地问道:“汤姆?你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收回了落在相册上的视线,没有回答,在我床边坐下,我想他是看到我和珀尔修斯的合照了。“都要十二点了。”
“昨天晚上睡得晚嘛。”我凑上去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圣诞快乐。”看着他的脸,我蓦地想起昨晚那个恍惚的梦,试探着问道:“昨晚你把我抱回寝室就走了吗?”汤姆突然痞笑了起来,“原来你在期待我对你做点别的什么吗?”
“闭嘴吧。”我微红了脸,抄起身后的枕头直往他脸上按去,他用力将枕头拨开,顺便钳制住了我的手。我想要摆脱,试图往一边躲,不过他却不放手,我们笑闹着在床上滚作一团。我放弃了徒劳的挣扎,呆呆地望着他近在咫尺的脸。
气氛因为我们所处的姿势而显得暧昧,眼下我正躺在汤姆的下方,他用单手撑住自己的身体好让自己不压在我身上。我正打算催他起来,他却率先一步伸向了我的脖颈,缓缓勾出我一直戴在脖子上的戒指,“你好像从不取下它,是因为它是你的魂器吗?伊芙琳?”
我愣了两三秒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问什么,再转念一想,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你读过那本《尖端黑魔法揭秘》了?霍格沃茨还有这本书?我还以为那是独一无二的孤本呢。”他坐了起来,将我的右手掌心摊开,手心里,我的生命线一分为二。(1)
“如果不是我发现了这一点,恐怕我还很难相信你有魂器。”望着那骤然分叉的生命线,我的心微微抽搐了一下,蜷起手心,认真地说:“有魂器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而且书上说,在死后,像我这样破碎的灵魂是会永远都被困在幻境中的。既不可以走向死亡,又不可以成为幽灵。”
两年前,我满心只想着如何精进我的魔法,又如何在黑魔法领域里获得超出前人的成就。毫无来由地,得以战胜死亡的永恒生命对于那时的我拥有趋近于无穷的魅力,所以在看到魂器的知识后,我毫不犹豫地动了制作魂器的念头。
然而当我真的成功制作出这个魂器之后,我的心底却产生了某种怀疑,怀疑永生是否真的有我想象的那样美好,我是否又会在某一天厌倦永生。毕竟书上并没有写明魂器是否会延缓巫师的衰老,我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够忍受自己一个人无穷无尽地活着。
更何况,现在,我能感觉到自己那颗原本如石头般僵硬冰冷的心在一点点软化,我偶尔也会用那些所谓正义之士的人道主义思想去思考问题。那个冰冷的格洛丽亚在逐渐被更鲜活的伊芙琳瓦解、取代。我本以为自己会为这种变化惊恐,可是正相反,我只觉得自己正在与某种束缚剥离开来,并打心底感到解脱。
汤姆轻笑了一声,“伊芙琳,天堂从来都不是属于我们这样的人的,他们不会欢迎我们去。而且有了魂器,就拥有了永生,你何必担心什么幻境呢?”他的手抚上我的脸颊,眼中流露出些许近乎痴迷的神情,就像是在仔细地打量一件精美绝伦的艺术品。
“那本书上说,灵魂应该保持完整无缺,分裂它是一种逆反自然的邪恶行为。灵魂只要被分裂过,就会变得不稳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后遗症。它还会在人的脸上留下可见的痕迹,不过为什么,我看不出你受了任何影响,伊芙琳?”
“魂器不止是会在人的脸上留下痕迹,它还可能改变人的性格,带走人的理智,换句话说,制作一个魂器就是随机取走你灵魂的一部分。但是我的那本《尖端黑魔法揭秘》上还有关于如何抵消这种影响的魔法,所以魂器带给我的影响目前还是可以忽略不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