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坏种+番外(108)
汤姆凝视着我的眼睛,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阴晴不定。我继续说:“现在我才发现,最简单的东西,反而是最重要的。和爱比起来,其他的事情好像都挺不值一提。我知道你会说我现在说话听上去就像是邓布利多,可是,我真的觉得比起钱或者漂亮衣服,对我来说,你才是最重要的。”
说着,我就站起身走到他的身边,找到了一个他怀里最舒服的角度坐下,嗅着他身上那股雪松与墨水混合的气味。两个人坐在这张椅子上其实有点挤,但汤姆并没有说什么。他只是用指尖勾起我的一小缕头发,缠绕在指尖,一言不发。
“汤姆。你说,要不我们放弃这里的一切……去麻瓜的世界生活吧。你去教书,我去做服务生。或者我们去乡下,种点玫瑰花。我们还可以生几个孩子,给女孩儿取名阿奎拉……希望她会长得更像你。我们一家人一起平平淡淡地过完下半辈子。现在这条路……太辛苦了,稍微一个不留神,就可能失去所有。”
“伊芙琳。”过了好久,汤姆才开口,嗓音略微有些沙哑。“我们已经在这条路上回不了头了。”其实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答案,于是只是沉默地笑了笑,没有表态,轻声说:“那也好,无论是什么地方,只要我们两个人还在一起,就好。”
一阵头晕目眩蓦地袭来,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是被拽进了一团棉花,绵软的,却不真实,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将你和其他事物分隔开了。是毒药开始发挥作用了。不知道它发作起来到底有多快。但是……我清楚,有一个问题再不问,就没有机会了。于是,我小声地开口:“你爱我吗?汤姆?”
这么久以来,除了那一次圣诞节他趁我睡着时在我耳边小声而不知真假的表白,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我爱你。”我真的很想再听他说一次,哪怕是个谎言也好。头晕目眩的感觉益发加重了,我甚至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一点点变慢,直至彻底凝滞。
时间在我的脑海里变得那么长,或许只过了几秒,或许已经过了好几分钟。终于,汤姆的声音柔和地自我头顶处传来,“我爱你,伊芙。”我紧紧攥住他的衣襟,闭上了眼睛,感受着一滴泪缓慢地滑落脸颊,然而嘴角却是上扬的。
“伊芙,再给我唱一次那首歌吧。”
我愣住了。这个要求让我突然开始怀疑,汤姆是不是——早就察觉出了面包的不对劲?早在咽下面包之前?如果他明明知道……那他为什么……
也许他是因为自恃有魂器而感到无所谓?也许他是因为爱我而心甘情愿地吃下那一小块面包?
不过我已经没兴趣知道答案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答应了一句“好”,极轻地唱了起来,“Now, let the day just slip away. So the dark night, may watch over you. Velvet, blue.”毒药已经毫无知觉地一点点抽走了我的精神,让我没办法做出更多反馈,或是思考更多。
我想起了那只夜莺。在唱歌的时候,它也抱着与我相似的心情吧?至少,我们都是带着爱与希望主动奔赴死神的怀抱的。还有荆棘鸟。我终究还是选择了汤姆,选择了这株荆棘成就我的绝唱。
“Silent, true. It embraces your heart and your soul. Nocturne. Never cry never sigh. You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be always see. Com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Have no fear when the night draws near, and fills you with dream sand desire.”
“Like a child asleep, so warm, so deep. You will find me there waiting for you. Nocturne. We will fly claim the sky. We don\'t have to wonder why. Always see always be. Come and dream the night with me. Nocturne. Though darkness lay, it will give away. When the dark night delivers the day. Nocturne.”
我的歌声一点点地低了下去,唱到最后一句时已经轻得如同一句叹息,脑袋无力地垂在了汤姆的脖颈间,感受着他温暖的怀抱。知觉在逐渐模糊,离我远去。最后我只听到,“哐啷”一声,什么东西被撞到了。
只有那束黑玫瑰依旧盛开,在暗夜中独自燃烧着。
注:
(1)选自Johnny Hartman演唱的《For All We Know》。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氛围骤变,是因为这一章要和下一章搭配看,对这一章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真正的结局在下下章,其实如果故事真的在这一章结束,我觉得也能算是HE,在这样的时刻,他们重新恢复了对彼此的爱与信任。从此以后,伊芙琳再无遗憾,汤姆再无软肋。
明天把最后两章一起更了。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如果以后我们两个都死了,至少还可以在幻境里重逢,还可以一直在幻境里相伴下去。这么一想,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连死亡都不可以。”
想起《返老还童》里的一句台词,挺适合汤姆,“We\'re meant to lose the people we love. How else would we know how important they are to us?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的人,要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
☆、Chapter 69 后记
BGM:Should It Matter by Sissel
作者简介:
辛西娅普拉斯(CynthiaPlath),1980年出生于英国约克郡,1999年毕业于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拉文克劳学院。莉拉沙菲克布莱克的外孙女,《唱唱反调》现任副主编。著有《坏种》。
在霍格沃茨的时候,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没有耀眼的成绩,既不会因为违反校规被教授注意,也不会因为某些出众的优点而被大家熟知,更没有格兰芬多三人组的奇妙冒险,毫不起眼,热衷独处,唯一的优点也许就是爱读书,能写点东西,是个不折不扣的拉文克劳式书呆子。
我一直都爱与城堡里的幽灵聊天,那些寂寞了几百年的幽灵们也愿意有我这样一个耐心的听众,所以我一直都知道很多故事,也写过很多故事,都是纯粹的自娱自乐,写了交由友人米兰达阅读后便不再翻阅。
大战后,我经历了一定程度的心理创伤,麻瓜的心理医生告诉我,我可以试着像以前那样写故事,这对我有好处。然而过了一个月,我都没能在羊皮纸上写下一个字,要知道,曾经的我,一天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写出一万多字的悲欢。
事情的转折点是今年的一月,我突然从母亲那里收到了外祖母莉拉、姨祖母沃尔布加以及伊芙琳本人的日记。这段过于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彻底激发了我冷却已久的写作热情。我惊讶于神秘人年轻时居然也有个爱人,因为哈利波特曾不止一次强调,神秘人就是因为不懂得爱的力量而被他打败。
我也曾怀疑过这些故事是否真实,直到波特先生及格兰杰小姐向我证实这些日记本可能存在的真实性。他们说,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这些日记本里的确提到了一些惊人的重要信息。三本日记本让我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到了这一段尘封五十年的往事。
在《坏种》最初动笔的时候,仅仅是第一章,我就花了二十天的时间去完成,因为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笔触去描绘这朵红玫瑰与神秘人的故事。不过写到后来,我慢慢走进了那个战火纷飞、醉生梦死的年代,一天甚至能写两万字,就好像我的热情在跟着伊芙琳一起燃烧。
在动笔写这个故事的初期,我对故事里的任何一个人,尤其是伊芙琳,几乎是毫无感情的,因为她从不是主流价值观里被称赞的那类“好人”,甚至书名就时时点明了,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种,她自己也不止一次在日记里写到自己是个rotter。
她并不值得被赞扬,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了,我说不出缘由,或许这就是灰色人物特有的魅力。我感慨于她鲜活的生命力,敬佩她永不磨灭的骄傲,羡慕向往她那种愿意为所爱孤注一掷、不顾一切的勇气——我清楚自己永远也做不到,无论对象是理想,还是其他。
在写第四卷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和外面的世界脱节了,完全投入进了书中人的悲欢,每天说的话不超过十句。伊芙琳并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然而读着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八年她所记下的东西,我仿佛都能设身处地地感受到她的悲伤、愧疚与绝望。我知道太多的写作技巧,但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最能打动人心的文字无关技巧,永远都是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