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俗称作死。
而显然,这位林公子是作死界的一名小能手。
江玉郎同样厌恶的开口。
“听懂了?你千辛万苦救的人其中就有这个林公子,那几个死在这次大火里的无辜百姓全都是因为他的牵连,这种人死在火场简直活该,你救了他反倒是脏了你的手!”
林晓晓的面色也有些冷了。
虽然她竭力救人,尽力把每个地方都搜了个遍,但人的身体情况是不同的,在后期,她找到的人,并不是只有呛昏过去这一种,有好几个,在她找到后,已经没了生命迹象,他们已经被浓烟给活活呛死了!
因为浓烟充斥空间,而导致呼吸困难,最后窒息,意识渐渐消失,这样的死亡该是何等的痛苦?
不过除了厌恶,她还迅速想到了一件事。
“那个林公子武功如何?”
江玉郎冷哼。
“只是个脑满肠肥的普通人。”
“普通人……”
林晓晓喝了口茶水。
“六扇门人组成的守卫,可不是一个普通人能随便跑出去的。”
叶孤鸿冷淡开口。
“你猜的没错,那个林公子身边被安插了人手,故意引得他出去。避开了六扇门的人。”
林晓晓:“你们说的那个林公子,昨晚是不是穿着一身锦缎紫衣,腰带上镶了鸡蛋大的绿翡翠?”
叶孤鸿有些惊讶。
“你怎么知道。”
林晓晓思索道。
“猜的。我在救那几个人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他们怎么全都趴在桌子上。”
按理来说,着火了,人自然是要逃跑的,所以林晓晓找到的那些人都是歪七扭八的倒在各个角落。
但那几个人却不是,他们相当一致的倒在了桌子上。桌上似乎还有菜,不过林晓晓眼睛不行,也就看了个模糊大概。
当时又是那种情况,她来不及细想。
不过现在想来,就很明显不对劲了。
至于怎么猜到那几个人谁是林公子的,这个倒也简单。
这个时代紫色染料很是稀少难得,正所谓物以稀为贵,所以有时候看衣服颜色和料子,就能大致看出一个人的贫富了,
一件紫色的,料子是上等绸缎做成的衣服可不便宜,腰带上镶着鸡蛋大的绿翡翠,更是土壕行为。
当然,她那个时候在火场眼睛基本看不见,顶多模糊的看见紫色的人影,料子纯靠手摸出来的。至于鸡蛋大的绿翡翠,那是她拖这家伙的时候,听到有东西在地上划的刺挠声,询问系统后,系统告诉她的。
并且,那几个人中,三个姑娘,三个男人,两个男人虽然重,但都是精壮,只有一个那沉重的体重让林晓晓记忆犹新。符合江玉郎说的脑满肠肥。
“现在想来,哪怕喝醉了,也不可能所有人都醉成那样,起码陪酒的姑娘们不会。他们这样更像是被下了药。现在你们和我说了那个什么林公子的事情,我就大概能猜到了。”
林晓晓摩挲着茶杯冷淡道。
“有人在府中引得那个林公子离开,到了百花楼,大概陪着林公子的还有他的随从或者自家护卫?为了不惊动他们,下手的人先是给他们下药迷倒了他们,最后再放了一把火。成功消除自己的踪迹,大火烧毁一切,六扇门的人想查恐怕也很难查到什么。”
啪啪啪。
一连串的鼓掌声传来。
江玉郎和叶孤鸿下意识的往外看去,林晓晓没动,毕竟她现在想看也看不见。
“说的好!”
男人走进来,眼睛满是欣赏。
“林晓晓,你简直太适合当我们六扇门的人了,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不考虑。”林晓晓冷酷道。
“当我看到你拿五十两金子都要拼凑的时候,我就知道六扇门绝对不适合我。所以你死心吧,追命。”
没错,进来的人正是养好伤,重新出来干活的追命。
虽然六扇门现在并没有女捕头,但以往并不是没有先例,追命觉得,以林晓晓的武功和聪明才智,她如果当捕头,成就说不定会远胜于他。
不过他也只是这么一说,毕竟这个时代对女人来说,到底是不公平的。虽然惜才,但朋友过的开心更重要。
听到林晓晓的话,追命哭笑不得。
“我一个光棍汉,又喜欢好酒,自然存不住钱,可不关六扇门什么事。”
林晓晓嗤笑。
“得了吧,我用脚指头算都知道,按照朝廷对你们六扇门的态度,肯定想方设法的克扣你们工钱。”
捕快可不是一个好差事,这是贱业,社会地位很低,哪怕六扇门的捕快不是这个程度,但在某些读书读傻了,只觉得脑子里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官员眼里。六扇门的捕快就是比寻常捕快武功更厉害一点罢了,反正都是莽夫。
并且六扇门的捕快和普通捕快还有一点不同,他们有不少前身是江湖人。
在那些官员心里,江湖人就是不安定因素,是让人厌恶的危险,毕竟武侠世界,侠义心肠,每年总有几个贪官污吏被某位不知名侠士给暗地里咔嚓了。
所以六扇门这个和江湖接洽的部门,在朝廷实在是过于显眼和特殊了。天然和文官有隔阂。
追命无奈,因为这说的也是事实。所谓穷文富武,练武花费的武器,食物,还有药材总是很多,偏偏有人看不惯他们这群莽夫花这么多钱,又或者看不惯他们本身,总想着使绊子削减他们六扇门的钱。
不过无所谓,反正钱够花就行,他做捕头本就不是为了钱财,他为的是顺从自己的心。
所以哪怕被林晓晓点破六扇门的窘境,追命依然笑道。
“好了,好了,我连夜赶路到这,听到你的事,脚都没停的就过来了,鞋底子都磨破了,你要是好认我这个朋友,就别取笑我了,给我喝口水吧。”
江玉郎倒了杯水。
“请。”
追命也知道江玉郎,笑着道了声谢,和叶孤鸿也打了声招呼。随即看向林晓晓眼睛上的纱布。
“我听闻你这眼睛起码得十天半个月才好,你现在感觉如何,上了药还疼吗?”
“还行,不用十天半个月,五天我就能恢复了。”
林晓晓摸了摸纱布狐疑道。
“倒是你,消息挺灵通啊,脚不停歇还知道这个?”
追命是真的渴了,咕咚喝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是为了林家的事情来的,先到了林府,听了他们说,这才知道你也在这,昨晚还因为救人受了伤,至于你的伤势,则是因为给你医治的大夫现在就在林府。”
林晓晓挑眉。
“那个林公子还没醒?”
“是啊,还昏迷着呢。”
追命想到那个画面,头疼道。
“我一到那,远远的就听见林夫人哭天喊地的。我差点以为有人死了。听说从昨晚一直哭到现在。”
昨晚哭到现在?
林晓晓也有点惊讶。
【系统。从昨晚出事到现在多久了?】
系统:【八个时辰已经有了。】
八个时辰,十六个小时?
林晓晓心里一算,顿时面露敬佩。
【这林夫人牛批啊,她这哪里还能叫水做的?这分明是水龙头成精了吧?!】
林晓晓小声道。
“到底是什么事情啊,搞得幕后之人这么丧心病狂,竟然纵火。”
要知道这个时代,纵火可是比杀人还要大的罪业。毕竟你杀人只杀一个,在闹市街放一把火,那死的可大多都是无辜之人。并且多的是老人孩子简直丧心病狂。哪怕是杀手一般都干不出这事。
追命朝窗户和门口看了看,也低声道。
“按理来说,我是不应该告诉你们的。但是……”
林晓晓很懂的嘴角微翘。“但是也不是不能透露一二?叶孤城那有一坛上好的琼华露,我送你啊。”
系统:【喂喂,现实版的我偷男朋友的酒养你?】
追命顿时来了兴趣,但却迟疑道。
“这……叶城主的酒,给我不好吧?”
“放心,那也算我的酒。叶孤城让人送来后给我喝的。”
林晓晓想到了什么,瘪嘴道。
“但是他说什么一天只能喝一小杯,琼华露又不是烈酒,一小杯喝个什么劲,喝酒就要喝大碗嘛!所以我就没喝,一直放在马车上。”
追命身为一个酒鬼,听到这话相当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