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生(40)

作者:八千桂酒/虾磕续命呢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兄弟年上,心狠手辣的弟控和内心阴暗的小可怜,狗血的汪洋大海 点击展开

没想到他开的还挺稳,诸戈酒劲上来了,不太舒服地喘了口气,那男孩说:“用开一下车窗吗?”

“不了。”

男孩没说别的,给诸戈送到小区门口就停了,诸戈回头说了声谢,那男孩摆了摆手,掏了根烟给自己点上,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第二天诸戈醒过来的时候还有点头疼,他感觉自己过了二十六以后明显没以前经得起折腾了,捂着脑袋坐起来缓了好一会才觉得没那么难受了,起床收拾了一下就去公司了。

他去了公司其实也没什么正事,就是去点个卯,事情都是底下人在做。

有很多人都说,诸戈命好,长这么大一直顺风顺水的,屁也不是现在也混的不差,诸戈自己其实也是这么感觉的,他知道如果自己努努力,可能会比现在强很多,不过他不太想折腾,有时间吃吃喝喝玩玩不也挺好的吗,像萧龙辛似的折腾什么啊。

其实他今天都不想来公司了,是他爸说自己朋友的儿子大学快毕业了,他爸想让那小孩去诸戈公司实习,诸戈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就答应了,于情于理今天他都得来一趟,认认人,再带出去吃顿饭什么的。

诸戈看见人了,总觉得有点眼熟,他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不就是昨天晚上开车送他回家那男孩吗?

那男孩今天没戴帽子,诸戈看清了他的脸,白,干净,有点剑眉星目的意思,看了诸戈也没多说别的,就像昨天晚上两个人根本没见过似的,规规矩矩地和他握手。

“你好,哥,我叫李京云。”

诸戈看了看他,露出了笑:“是你啊,”

李京云看着诸戈,觉得他笑起来有点“油”,看着很亲切,却有些不怀好意,他不知道是因为见着自己了还是诸戈就爱这么笑,也没说什么,和他握了握手就规规矩矩地站着等候发落。

“带你认认人,然后吃顿饭,”诸戈回头拿自己的西装外套穿上了:“行吗?”

李京云说认人就算了,自己是新来的,应该主动去和大家搞好关系,不过请诸戈吃顿饭是应该的。

“瞎客气,”诸戈带他走了:“用得着你请吗。”

两个人去了个日料馆子,诸戈坐下以后手机就一直在响,他低头看了看给按了,过一会又给烦的干脆关机了。

李京云给他倒了杯清酒,诸戈看了看李京云:“要毕业了?”

“快了,”他说:“没几个月了。”

“大学学的什么?”

李京云说:“雕塑”。

诸戈有点意外:“雕塑?你爸让吗?”

“不让也没办法,我那时候挺浑的,”李京云说:“岁数小不懂事,越不让干什么越干什么,也不是多喜欢,自己也知道以后不会干这个,就是浑。”

诸戈心想,怪不得答应来自己公司实习了。

不过他没多说什么,因为总觉得两个人虽然差不了几岁,但对方总归比他小,还是学生,那个词儿是什么,代沟?

所以他哦了一声,没多说,只简单告诉他即将要去的部门是什么情况,有事儿了来找自己。

李京云应了,两个人开始吃饭,他吃东西很快,而且没有声音。诸戈好像有心事坠着,心不在焉地吃了点,一抬头他已经快吃好了。

“慢点吃,急什么?”诸戈挑了块鱼生送到嘴里。

“习惯了。”李京云细长的手指端着灰绿色的酒杯。

诸戈低头看了看,指着他的手指头:“搞艺术的手。”

李京云笑了一下,薄薄的眼皮动了动,再没多说。

吃过了饭,诸戈想和他分开让他自己去公司了,他觉得两个人当不了朋友,年纪差的多了点,李京云性格又有点冷,他尽到责任照应就够了。

可还没分开就出了事。

一群人闹哄哄地迎着两个人来了,其中一个走在中间的灰衬衫刚按了手机,抬头去看,看见诸戈,有了点急切的喜色,可是又冷下来了。

因为他也看见了李京云。

李京云有点心不在焉,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诸戈就拉着他走了,路过的时候那个灰衬衫死死盯着他看,突然伸手拦住了他们。

“哥,给你打电话怎么不接啊?”灰衬衫开了口,所有人都在看诸戈。

诸戈倒不是想躲,这么做事不是他的性格,再说也没什么好躲的,他就是觉得李京云在,闹起来不好看。

灰衬衫叫白一奕,和诸戈好过一阵,分手是因为他品性不好,诸戈接触多了觉得这个人不值得一交,想断,可白一奕一直不同意。

诸戈看着他:“和朋友谈点正事,不方便接电话。”

白一奕也要脸,不想这么多人面前让别人看笑话,也没觉得诸戈会这么快就有了新欢,他只是太久没看见诸戈了,死死盯着他,强笑着说:“那晚上再联系。”

诸戈点了点头,带着李京云走了。

“男朋友?”李京云刚出了门就问他,口气很稀松平常:“还是你欠他钱?”

诸戈瞥了一眼李京云,笑了:“前男朋友,我先走了啊,你回公司吧。”

吃饭的地方离公司很近,走路几分钟,诸戈车又坏了,李京云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怎么去。他站在原地看着诸戈的背影,看他穿着得体的西装匆匆前行,又想起了昨天夜里送他回家路上那张因为醉了酒微皱着眉头冷淡的脸。

两个人再见面是一个礼拜以后了,诸戈前一天喝了酒,又睡得晚,被电话吵起来以后电话迷迷糊糊地喂了一声。

电话那边是李京云,说在他家门口等着,来拿一个装资料的优盘。

诸戈下了床去开门,发现李京云今天穿的很随意,还是那套衬衫牛仔裤,诸戈把优盘递给他,有点不太高兴:“谁让你来的?怎么让你跑腿了,我助理呢?”

“我自己来的,”李京云看了看他从没系好的衬衫里露出来的皮肉:“大家都忙,就我没什么事,跑个腿而已。”

拿了优盘,李京云却没走,问诸戈:“你还没吃饭吧?给你买了点。”

诸戈都没注意他手上还提着东西,一大包热腾腾的,诸戈还有点发愣,李京云就进了门,把外卖一盒盒打开铺在茶几上,连筷子勺子都抽出来放好,和他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诸戈坐在沙发上看了看摆成一排的东西,看了好一会,才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

3

诸戈桃花运一直很旺,可以说,从十几岁开始就没有断过。

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吸引人,也从不过问。和每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是真心实意的,虽然喜欢的程度不一样,但最少都是因为喜欢,他对谁都挺好,对谁也都很洒脱。

所以他被很多人念念不忘过,也被很多人死缠烂打过,更被很多人掏心掏肺地对着好过,一顿早餐,他本不应该放在眼里,毕竟还有人为了他专门去学做饭呢,他也没想着对一个大学还没毕业的男孩怎么样。

他只是突然觉得自己的胃好像没那么不舒服了,他一边吃一边想,应该找机会和他聊聊,看看他的意思,给他换个位置,总不能让他真的天天跑腿。

一顿饭的心意也是心意,诸戈是最记得人情的。

再见面是在公司里,诸戈开完了会带着人从会议室往外走,碰上李京云捧着文件去复印,他嘴上还叼着根笔,忙忙碌碌的,又有条不紊,脸上没什么表情,等着复印的时候抬手看了看表,胳膊上好看的肌肉鼓起来一点,满是朝气。

朝气,或者说青春。代表着大有可为,代表着前途无量,诸戈没打扰他,看了一眼就走了。

他在电梯里也抬手看了看表,一样的时间,表却不一样,李京云戴的是块机械表,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其实是戴什么都好看的,无关价格。李京云开的起好车,却只戴了块几千块的表,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不在乎别的。诸戈却不一样,他再喜欢几千块的表,也要往手上戴几十万的百达翡丽。因为他奔三十的人了,没什么资格去只要自己喜欢的,再说,李京云戴什么都好看,他却不行。

诸戈从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觉得自己真是不年轻了,他以前还总觉得,自己和那些四十多岁的叔叔们比,还算是“青春”,现在见了李京云,他才知道自己真是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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