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大唐炼金术师+番外(20)
刘壮依言坐下,可总觉得空气十分尴尬。姚秀涂了跌打酒的手一巴掌拍在他的肩上,刚嚷了半声,想起姚秀的叮嘱,咬紧牙关不敢再嚎。
跌打酒渐渐发挥作用,那疼痛感也渐渐消逝。
“听闻你是老来儿,又是独苗,向来娇惯宠爱。但家中长辈年事高,你莫再贪玩胡闹,静下心侍奉父母,耕种买卖,养活家人才是真。”姚秀将瓶子塞好,放在刘壮手中,“这瓶跌打酒拿去,我说的话,可也要听进心里。”
刘壮接过跌打酒,摸摸身上,抠出几枚通宝。姚秀坐好,把那几枚通宝推回给他,“不是什么值钱物件,送你便是,这些钱拿去买些肉给你父亲吧。”
“这……”
“无妨,拿去吧。”姚秀脸上依旧露着笑容,刘壮咬咬牙,低头行礼,“多谢姚先生。只不过,要是什么都不做,我没法收下!”
姚秀想了想,提了一个让自己后悔一整晚的提案:“同我说说朱英,可好?”
朱英就是朱樱的男装形象,他知道的。
刘壮挪了挪,欲言又止。禁不住姚秀的目光,他终于开口:“姚先生,你人那么好,还是离朱英远点好。”
没等姚秀追问,他已自顾地说下去:“朱英这个人……好赌,常去赌场,脾气不好就打人。他是个外邦人,四年前他被抓走之前,已经比我还高些,挺吓人的。您也知道,我就是赌场看门的,膀子练着除了吓人没别的用,我们几个弟兄跟他打过好几次,他太能跑了,还会法术,常常一转身就看到他拿着刀枪什么的扔过来。我们没辙啊,跑去报官是不可能的,被官府知道赌场还养了打手和借黑钱,那一切都晚了。”
姚秀沉默。
“后来他抢别人的新娘——我可没说假话,我亲眼看见他把穿了绿裙子、一身新娘装扮的女人掳走逃跑的。那姑娘失踪好多天,她爹娘求爷爷告奶奶终于找到人,结果发现好好的姑娘硬生生给糟蹋了!这个人的名声不管在长安城还是在周边镇子村落,都是臭的。这样的人,不值得你费心。”
姚秀处于震惊之中,完全没能缓过神来。等他想要追问时,才发现刘壮已经告辞了。
心情久久不得平静。一直以为是传言,可今日这人,是亲眼看到的,至少他所言属实。配着今日遇见的那位扔鸡蛋的妇女,他久久不能言。
案几上摊着的是一幅画。
火红的樱花,火红的衣裳,散发银光的铠甲,和那一头最为闪耀的金发。
在他面前的朱樱,像个孩子,口不对心,还处处想和他唱反调。可关键时刻,却又能摒弃一切,明明自己的武功半桶水,还拼尽全力地保护他人。
南诏国一会,以不满为开端,却以挂念为收场。只是在救回朱樱后,他因承受了她的蛊毒,再加操劳过度,竟是一病不起。连她离开,他撑着病体前去送别,也只是遥遥一望,她连自己的存在,都毫无察觉。
后悔吗?不后悔,只是,如果当时能入她的眼,该多好啊。
朱缨打了个喷嚏。
她在长安城两年多,树了一大堆等她死后能直接刨坟的敌,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当年李承恩要带她走,她以为自己要去坐牢,于是一五一十把罪行给交代求个痛快,那时候李承恩就问过这句话:“你是怎么做到的?”
她那时候根本不清楚大唐国的法律,按着亚美斯多利斯的法律行动,就成那样了。
当然这个理由她没能说出口,显得太弱智——还国军上尉呢,丢人。
再回长安的时候,因了她一身天策府女兵样式的衣服,所有人都没能认出她就是那个被带走的“朱英”——他们似乎都以为她是男人。这么多年过去,她以为大家早就把他给忘了,穿着便装出门的时候就没想那么多,可没想到,说书的为李承恩记着她,被强嫁的女孩的父母记着她,大家都记着她。
并不是什么让人高兴的事。早就习惯了,不是吗?
十二月二十八日清晨,朱缨趁着街上还没什么人,迅速来到永安坊房巧龄的宅子前。姚秀说,他现在才是宅子的主人,可想而知那个没用的房巧龄肯定屈服于姚秀,老老实实地把地契给了姚秀。
大概是赌输的吧?姚秀那么厉害,赌什么赢什么,以房巧龄的臭脾气,肯定会忍不住和他赌的。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
敲门。不多时,里头传来一声“来了”。
是熟悉的温和。
他已经穿戴整齐,袖子挽高,手上还拿着一把面。扬了扬手上的面,姚秀笑道:“没吃早饭吧,给你也做一份。先进来吧,堂屋没人气,有点冷,但至少比吹风强。”
朱缨似乎是赌气一般:“我吃过了。”
姚秀关门的身形顿了顿,若无其事道:“嗯,那我就不煮你的,不要浪费粮食。”
原来还是个节约粮食的主儿,看不出来哈,还以为他那么会赚钱应该习惯浪费了。
进堂屋等了一会儿,姚秀端着面碗出来,放在一边,而后坐在朱缨面前,将她已经解开的袖子往上推,轻点上药。红肿已然消退,她也不觉得疼了,药很有效。
“莫要再用手挡。”姚秀将药收好,坐回面的旁边,一口一口吃着。面有点坨,不太好吃,但无所谓,在这方面他不是很讲究。
“正月……你不回万花谷过年吗?”他们大唐人不是很讲究这个么,逢年过节要回家。
姚秀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不要说话,幸好姚秀吃东西的速度很快,朱缨感觉没等多久,姚秀就已经在用手帕擦嘴。他正襟危坐,对自己的失礼表示抱歉:“食不言,寝不语,这是家父家母教导的,我不想违背,很抱歉让朱军娘看见不雅的场景。”
朱缨做了个夸张的抬眉动作,“比你夸张的人集腋成裘。”
姚秀“噗”地笑了出来,这个朱缨还真爱乱用成语。
有些尴尬的气氛被这用错的成语调成开朗的橙色,朱缨被曹雪阳“命令”来姚秀这里上药,其实她心里清楚曹雪阳是嫌她烦了,也干脆借着这个理由去姚秀那打发时间。
“恩公!你果然在这。”
二人刚走到医馆门前,一位扎着发髻的妇女便迎了上来。不过是二十岁的模样,看起来神采奕奕,但见到被姚秀刻意拉到身后的朱缨,脸上又换了苦笑,目光越过姚秀,向朱缨道:“昨日我娘,是不是为难您了?”
朱缨面无表情地摇头,“不关你事。”
那姑娘满脸歉意,似乎才注意到姚秀,福身行礼,道:“这位是不是姚先生?久仰大名,在下付芳,幸得恩公背负污名救我于水火之中。”
“行了。”朱缨拉住她的手往外拖,“别说了。”
她不想让姚秀听见。姚秀却是眼疾手快拦了二人去路,眸里映照着朱缨的身影,向付芳发问:“这位娘子称朱军娘是‘恩公’,所为的是何事?”
“军娘?您是女……”“别说了——”“请您说吧。”
三人同时道。付芳笑了起来,拉着朱缨转了一圈,满脸尽是惊异:“我便说了,怎么当时就信了您的话,原来您也是女人!可真是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呀。”
推着朱缨擅自进了医馆,付芳倒是不客气,把医馆大门一关,请姚秀坐下,反客为主起来了:“姚先生请恕在下无礼,在下也是学医的,久仰您的大名,早已想要拜访,没想到您与恩公竟然相识。”
她微微侧头,若有所思地看向朱缨。朱缨明显不乐意,脸色黑得不行,撇开头不看她。看吧,这么小孩子气的人,分明不能是个坏人,怎么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坏人了?
“恩公五年前救了我呢。说起来,也已经五年了。”
五年前——
朱缨来这里的第二年,学会了几句这里的话,因为抢钱赌钱在长安城闻名至少有半年。付芳听说过这个人,她很害怕。
可是眼前比这个更让她害怕的,是父母擅自定下来的亲事。
对方是比她大了四岁的表哥,在京中谋了个不上不下的差事,读过几年书,总是爱装自己有多厉害,对人评头品足,尤其是女人。
可她分明见过表哥在一个戏子不愿意的情况下拖入房里。第二天,戏子跳水死在护城河里了。舅舅和舅娘对外说是戏子不满报酬以死相逼,他们不知她会真的跳下去,可付芳知道,这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