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剧同人)杀死玛丽苏[综英美]+番外(73)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摆设,昏暗的灯光,敞开的窗口,微微飞扬的染着污渍的窗纱,以及……坐在床边单人沙发上,只露出侧脸的男人。
他的右手拿着一把老式的手-枪,左手则拎着一瓶喝了一大半的啤酒,就这样静静望着窗外漆黑的夜晚,毫不意外他们的到来,脸色异常平静。
简的枪口稳稳对着他的头,只要他有任何危险动作,她会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从她肩上探出头来的侦探扫视过整个房间,顿时放松下来,凑过去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他的枪没打开保险栓。”
而且他很自信,即便对方想按下保险栓动手,也不会有这个专业狙击手的动作快。她完全可以放下心来。
“我知道。”简回答,手依旧没有移动,目光如鹰一样敏锐犀利。
“这里,不仅仅只有我们三个。”她的声音很平静,“——至少,马上就不是了。”
夏洛克一顿,就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朝桌子上的手机望去。
屏幕恰巧黑了下去,而他很幸运地看到了前一秒的画面,上面只有一行字——
“短信发送成功。”
夏洛克立刻从安全区——简的身后走了出去,她甚至来不及阻止他,眼睁睁看着这个卷毛侦探在二人的注视下,若无其事地来到了桌子旁边,毫无隐私自觉地拿起对方翻了翻,然后又顺着原路线走了回来,面对着简神色微妙的脸,他扬了扬手里,表情一如既往的严肃。
“只有一条短信,‘他们来了’。其余的在我们来之前全都删掉了。接收人备注显示为‘MR.M’,钱先生或者神秘人?——毫不意外装神弄鬼的把戏。”
夏洛克·福尔摩斯开始飙起了极具个人特色的死亡语速,开始进行合理联想加缜密推理,“在来的路上我让一个‘朋友’帮我查了‘约翰森·威尔逊’这个人——你干嘛用这种眼光看我,我的确有朋友,虽然敌人更多——约翰森·威尔逊,四十六岁,十年前与前妻温蒂·奥尔科特离婚,有一个儿子,在离婚后跟随母亲前往美国定居,去年考上MIT,主修机械工程——优秀的年轻人,和他老爸年轻时不相上下,不是吗?”
简皱了皱眉,打量着这个胡子拉碴看上去落魄寒酸的中年男人,怀疑那位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朋友”是否在整他。
不过很快侦探先生就对此作出了解答。
“约翰森·威尔逊,1972年出生于利物浦,父亲是园丁,母亲是护士,从小就表现出了对机械方面的天赋,二十一岁以第二名的成绩考上拉夫堡大学,主修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跟随导师参加全国性比赛表现不俗,在实验室参与研发工作,在遇到温蒂·奥尔科特之前通过了英国宇航系统公司的实习面试,前途未来一片光明——”
夏洛克快速说完这一串重要信息,然后看向约翰森·威尔逊,对面表现得十足淡定,甚至露出了微笑,用嘶哑的,犹如刀锉的声音缓缓开口,“说下去。”
“我说完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一向不按常理出牌,干脆利落地回答,很明显噎了对方一下。
简忍不住嘴唇微扬,却又马上抿了下去,一动不动地用枪指着对方,确保卷毛不会因为惹怒威尔逊而被当场击毙——虽然他一向都有这个能力。
“为什么杀害女秘书?栽赃给安格斯·多伊?和你联系的MR.M是谁?你和他做了什么交易,他指使你布置了现场?像你这样的人还有谁?你知道我们来了为什么不选择逃跑?——”
夏洛克·福尔摩斯以惊人的语速说出这一串问题,末了,他沉住眼神,一眨不眨地盯着对方,等待他的回答。
简在听完他这气都不喘的提问后,忽然诞生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也许以往那些侦探先生所捉住的罪犯之所以对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供认不讳,并非是出于诚心悔过,而是……完全跟不上侦探的提问速度。在经受死亡语速的轮番轰炸后,忘记了大部分疑问,以至于无法回答。
她觉得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很高,他说话的速度简直就像是一场对脑细胞的屠杀。
显然对方也被他不带喘气的提问给镇住了,威尔逊沉默了片刻,忽然笑出声来,对目光里透出疑惑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缓缓说道,“你为什么不问我,在遇到了温蒂·奥尔科特之后发生了什么呢?那个‘前途未来一片光明’的家伙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模样的呢?”
“——那才是你需要知道的关键,不是吗,福尔摩斯?”
他果然认识侦探。这场谋杀就如安格斯当初所说的那样,是有心人的指使而非巧合。
“我会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做,我会一字不漏地告诉你们真相。”威尔逊微笑,“——不过有一个条件。”
夏洛克微微皱眉。
“我要我的名字出现在明天的报纸上,在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到的地方。”威尔逊说,眼神意味深长。
“——就像那个女记者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关键时刻——!
躲在女人身后的侦探- 3-
第46章 四十五
就像所有□□丝成功逆袭的故事一样:至少在前二十年, 约翰森·威尔逊的人生虽然偶有波折, 但一直都是向上走的。
自小调皮聪明, 对一切充满好奇, 十岁时将家里的大小电器拆了个遍,被父母发现了他在机械方面的独特天赋, 并尽力将他送入了英国著名高等学府,拥有世界一流科研水平的拉夫堡大学。
这原本会成为一个天才儿童的励志故事, 只可惜, 在约翰森不到十三岁的时候,父母感情出现裂痕,母亲再也无法忍受父亲的酗酒和家暴行为,怒而提出了离婚,在挽回失败后, 约翰森被判给了母亲。很快母亲再婚, 和继父有了一个宝贝儿子, 约翰森就这么过上了他心中“寄人篱下”的孤独生活。
十五的约翰森从此变得沉默,安静, 鲜少展露笑容。即便母亲依旧爱他, 但儿时父母吵架留下的阴影无法挥去,加上弟弟出生后母亲愈发忙碌, 无法兼顾大儿子,忽视了他逐渐变得阴郁的性格,小时候活泼可爱的孩子在长大后成为了学校里饱受欺凌的书呆子。高中时约翰森每天回家都会带着新的伤痕,他觉得羞耻, 恼怒,因此拒绝了母亲和继父的关心,长久地将自己锁在阁楼的房间里,一心想要在成年后从这里搬出去,从此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所以他发奋学习,在两年后成功考上了拉夫堡大学,主修最有名气的电子电气工程学,成为了班里最优秀的学生,颇受老师的重视,性格也渐渐变得明朗起来。而就在这时,约翰森遇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美利坚的交换生温蒂·奥尔科特,褐发绿眼的漂亮姑娘,携着一种加州的阳光气息,聪明活泼,开朗风趣,瞬间俘获了班里一大群男生,这其中就包括约翰森·威尔逊。
俗套的爱情故事。作为老师的“爱宠”,才华横溢,沉稳有礼的学生,即便是在人才辈出的大学里也很受女孩子们欢迎,恰巧来这里作交换生的温蒂有很多学业上的问题需要请教,一来二去两人看对了眼,很快就开始了正式的约会,交往,传为一时佳话。
热恋的甜蜜终止在温蒂发现自己怀孕之后,祸不单行,她的交换生时限已到,马上就要回到美国,可她不能就这样大着肚子回去,在十九岁时成为一个单身妈妈——她虔诚的信教的父亲会把她从家里赶出去的!温蒂想要打掉这个孩子,但深爱她的约翰森却组织了她,他爱她,也爱这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他明白一个从小失去了父亲的孩子会活得多么孤单痛苦。思索再三之后,约翰森决定放弃学业——他推拒了宇航系统公司的实习,为了温蒂中途辍学,随着她漂洋过海去了美国,在征求对方父母同意后与温蒂结婚,很快就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他们为他取名为阿尔伯特·威尔逊。
约翰森就这样在美国住了下来,岳父为他在附近的修车厂找了个电焊工的工作,虽然薪水不多,但能勉强度日,生活过得不算富裕,但平静充实。
一切的转折点发生在温蒂的父亲生病的那天。脑部血管破裂,在昏死中被送入病房,医生诊断是“CVA”,即脑卒中。原本不算富裕的中产家庭遭此横祸,几乎是掏空了存款才保住了父亲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