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剧同人)杀死玛丽苏[综英美]+番外(108)

作者:浮马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英美衍生 女强 快穿 超级英雄 这年头,玛丽苏破天际,女票成最大卖点。英雄保持沉默深陷美人冢。反派智商掉线使命感堪忧。世界需要一位清道夫,还反派之超凡,予英雄以荣光。如果爱他们,请尊重他们。相信每一个人的苦难与努力都独具意义。点击展开

——现在很多阿卡姆的病友都表示了怀疑,这位擅长用歌声报复社会的新邻居就是因为正面遭遇过小丑一次才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简正仰头想要回忆起之前的事, 她记得她好像是在一个餐馆来着, 后来吃了一个肉丸子食物中毒晕过去了,失去意识之前还紧紧搂着哈莉的腰……怎么一转眼就来到了这儿?她是穿越了吗?

生命一号, 【……你别告诉我你是真疯了】

简想要揉揉因为垂着太久而酸疼的脖子,无奈发现自己的双手和双腿都被绑在了椅子上,她试图在原地用力蹦跶了两下没成功,只好老老实实地坐了回去, 百无聊赖地回了系统助手一句,【没想到还挺有意思……】

生命一号郁闷地瞅着她,【别告诉我,你想这么干已经很久了……以神经病之名,行放我自我之事?】

简眨了眨眼,精神抖擞,看上去一点也不为出于完全陌生的环境而感到紧张,反而充满了好奇,【不不不……当然不,我可是个正经人!——再说了,既然你安排给我这个身份,我肯定义不容辞尽心尽力地要把这个人设演好,演活,决不能让任何人怀疑我的来历——】

生命一号深刻表达出了质疑,【你确定不是在本色出演?】

简一本正经,【哪能啊——没看我都敬业到以身试毒了吗?】

说到这里生命一号也有惊奇了,【作为一个超能力为‘吞噬’的家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肉丸子居然能让你都栽了跟头……看来这个小苏苏的手艺是真有毒.啊……】

没错,简曾经告诉过毒藤女她的能力是“吃”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她的胃口就犹如无底深渊,什么都能吃得下,无论何时都出于无比饥饿的境地,能吞噬钢铁,炸弹,甚至他人的超能力——因此她完全不受艾莎那“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的影响,人人称赞的佳肴在她嘴里味同嚼蜡。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一个贪食者居然还能有吃家常菜中毒的一天!——这可真是命运无常,轮回不爽。

【遭报应了吧?】生命一号幸灾乐祸,笑得鼻涕泡都要飞出来了,【让你乱吃苏做的东西……真当自己万苏从中过,百毒不侵身哪?】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简觉得自己大概这辈子是没福气去吃艾莎做的美味了。食材再高级,对人体再有益,属性相克放到一起也会伤身,还是各自安放为好。

【到底怎么回事儿?】简问生命一号,【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在偷偷录像,怎么,想把这作为黑历史来要挟我?】

生命一号被一语戳破,忍不住挠了挠头,心虚地撇嘴,【哪有……人家只是、只是难得见到你这么、这么可爱的样子嘛……】

简在心里冷笑一声,选择不去和它计较,【告诉我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是和哈莉奎因在一起?】

生命一号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开口,【是这样没错,只不过后来半途蝙蝠侠出现了,带着你这么个累赘哈莉奎因当然不可能打过全副武装的老爷,虽然后来JOKER的人赶了过来掩护哈莉离开,但没能抢下你,你就这么一路被蝙蝠侠扛了回来……】

简义愤填膺,【难怪一醒来就觉得肚子这么痛!我还以为是食物中毒的后遗症……搞了半天原来是这样!区别对待!简直是区别对待!——】

明明自杀小队里老爷对哈莉就是宠溺的公主抱,同样是女性,同样是不怎么正常的小神经病,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怎么就这磨大!扛哎!就不怕她昏迷中吐自己一身吗!好歹都是投怀送抱(详情见《头号玩家》世界)过的老熟人了,至于这么不留情面吗!

作为蝙蝠侠前任粉丝的简心里忿忿,并下决定从这一刻开始自动开除粉籍转黑,投入哈莉大宝贝儿的怀抱——

生命一号默默注视着简脸上不断变化的丰富表情,心里感叹主人可真敬业,都这个时候了还不忘保持人设不蹦,而且极具神经病天赋……它边感叹边好心地提醒了宿主一句,【蝙蝠侠就在墙后望着你呢,表现自然些~】

嗯??!

简目光一亮,心脏顿时以极不寻常的频率疯狂撞击着胸腔,脸上和耳尖不自觉地涌起红晕,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手指激动地微微颤抖,整个人不自觉地开始挺直脊背,肌肉绷紧,呼吸急促,目光迷离……

唉?!生命一号倒吸一口凉气,【等等——你、你说的你是老爷粉……莫不是真的?!】

简害羞地点点头。

【可、可是你从来都没表现出来过!】生命一号表情崩裂,几乎恨铁不成钢,【而且在绿洲的世界里你明明有很多可以女票老爷的机会啊!!真是!——】

简似乎被他这个问题问住了,还真的特别认真地想了想,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苦苦思索了很久,终于得出了答案。

【大概是因为……近乡情怯?】简啧了一声,【越喜欢越尊重,反而越不敢轻易下手?——其实我也很喜欢妮妮,不也是见了一面就落荒而逃嘛……】

生命一号:嗯?斯塔克?——还真没看出来!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简望着天花板,【哦对……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所以就算是在游戏世界中,她大多时候也只是保持着足够敬畏的距离远观着那些能够被称之为英雄和反派的迷人角色。她心里无比清楚,也许此刻走上前去与他们搭话能够获得令人满意的回应,在虚拟世界中展开一段浪漫的情缘也并非不被允许,但她仍然克制住了自己。

那时候她也说不清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但越喜欢一个人物,就越会变得小心翼翼,唯恐冒犯对方,觉得他应当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而并非通过利用金手指强行抬高自己的身价去配得上对方。真正的人格魅力不在于颜值或超能力,而在于他遇事时展现出来的那种不可摧毁的意志力,以及永不会被埋没的金子般的灵魂,比如蝙蝠侠,比如托尼·斯塔克。

她之前也来过DC世界,但从未和蝙蝠侠正面打过交道。她对他的观感大概是所有遇到的人物中最为复杂的一个,有欣赏,但更多是敬畏。

所以她从来无法理解有人会把布鲁斯·韦恩描述成一个风流倜傥来者不拒的花花公子。对于他而言,“布鲁斯·韦恩”这个身份才更像是一种掩饰,而藏在面具之下的蝙蝠侠才是真正的他。他并非全然的善,至少,不仅仅是。但他是唯一一个身边的朋友以及所有超级英雄都无法真正理解的人,他的孤独是无法消除的,就像他无时无刻的警惕和多疑一样,注定一生伴随。

一直都有这么一句话:反派们成就了蝙蝠侠,听上去似乎不无道理。他的对手几乎都是曾经遭受过不公待遇的受害者,但人生经历让他们决定以极其邪恶恐怖的方式予以报复。可蝙蝠侠其超群独特之处就在于,即便他遭遇了这个世界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恶意,他依旧告诉世人:你成为什么样的人,不是取决于你的天赋和能力,而是你的选择。

他凭一己之力,对抗的是一整个世界。

他不完美,他也拥有人性的常见弱点。他自大,那是极度聪明之人的特质。他固执,向来坚持自己的决定。他喜欢独来独往,因为身周豺狼虎豹环绕,会给自己的搭档带来生命之危。他是英雄,也背负着暴力执法者之名。他是骑士,也将化身邪恶之子的梦魇。他是为数不多天生就没有超能力的人,他所有的成就皆来自于努力,不断的训练和无数次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他战胜了他所恐惧的食物,然后化成恐惧本身——成为了守护哥谭的黑暗骑士。

他从不是什么浪荡的花花公子,他是蝙蝠侠。他不相信理想主义,和别的英雄相比他更冷酷,但并非无情。他老奸巨猾,擅长以智取胜,阴沉且难以接近,展现出了一个无坚不摧、完美无缺的外表,但他的内心深处,仍然还藏着那个饱受折磨,时常从噩梦中惊醒的八岁男孩儿。

听过他的人会好奇他,知道他的人会喜欢他,了解他的人会敬畏他,但爱他的,会选择远离他。

蝙蝠侠这一生中最沉重也最伟大的使命,就是守护这座他出生和成长的城市,没有什么能与之相抗衡,即便是他最爱的人也不行。这就是他最残酷,也最迷人的地方:意志。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