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奇梦人则换回了原本的模样,期间还带着陆知槐回了一趟云海仙门,看到云魁和云徽子无恙之后,便也准备与陆知槐去其它地域走走。
不过……
“你说什么?”陆知槐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你刚说法儒救谁去了?”
云忘归叹了口气:“你没听错,师尊和天迹前辈救帝龙胤去了。”
陆知槐和地冥对视一眼,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帝龙胤那么强,谁能抓得走他?”
玉离经在一旁咳了一声:“据说是什么阎神殿的公主殿下。”
地冥啧了一声,陆知槐则是意味深长地说道:“噢~公主殿下啊。”
德风古道众人一脸无奈。
“对了,离经,玉箫呢?我现在有办法除去她体内的死气了。”陆知槐冲他挑了挑眉,“这算是我和地冥离开前,送给法儒的一个惊喜吧。”
“真的吗?”玉离经眉目间是掩饰不住的欣喜之色,“你们随我来。”
……
“啊——终于所有的事情都告一段落,咱们可以好好休息一阵了!”离开德风古道后,陆知槐伸了个懒腰,咯咯笑着在地冥面前转了个圈。
“确实。”地冥含笑走在她的身后,上前几步与她并肩而行,“眩者的任务也都结束了,之后的事情,便让他们自己去操心吧。”
“冥冥,你说我们去哪里放松比较好?”
“知槐以为呢?”
“嗯……我们去北域转一转吧,也能顺道去蝴蝶国看看蝴蝶君和小月他们,还有剑随风和邪说,这么久没见,你肯定也想他们了吧。”
“呵,并没有。”
“啧,你就知道嘴硬。”
“咱们的孩子是不是也快出生了?”
“醒醒,这才几个月,还有一段时间呢。”
“那也该提前想好名字了。”
“姓氏就和我姓吧!”
“不应该是和父亲姓吗?”
“你有姓氏吗?姓末日还是姓地?”
“这……”
“难不成姓玉?可要是姓玉,那这究竟是你的孩子,还是天迹的孩子?”
“……”地冥妥协道,“姓陆。”
陆知槐满意道:“早这么说不就行了。”
……
蝴蝶国内,蝴蝶君一家很是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邪说与地冥交谈的时候,蝶小月将陆知槐拉到一边悄悄说道:“陆姐姐,你当初给我的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呀?我种了好久,它却始终没有发芽,不过最近它总是散发出一种令我很熟悉的气息,父亲好几次想把它挖出来砍成两半看看,都被我阻止了。”
咦,逆神旸竟然还没恢复?
陆知槐连忙道:“你可得把它看好了,那可是精灵族的宝贝,要真被你父亲砍了,他们非找你爹拼命不可!”
蝶小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好吧。”
“对了,剑随风呢?”陆知槐奇怪道。
“剑大叔啊……”蝶小月拖长了声音,“他被色无极姐姐追杀,估计还在逃命呢。”
“哈?”
蝶小月忍笑道:“谁让他放了色无极姐姐鸽子的,活该!”
陆知槐也忍不住笑了。
如今大家都过得很好,这就足够了。
……
离开蝴蝶国后,他们又走了很多地方,也认识了很多人。彼时他们停留在一处偏远的城镇里,等待着这个小镇据说十年一次的祭祀活动。
月色下,地冥低头看着她,眼神专注极了。
两人明明已经在一起经历了很多,但此时陆知槐还是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
她忍不住问他:“你看我做什么?”
地冥亲了亲她的额头,眉眼含笑:“我在看月亮。”
陆知槐茫然:“啊?”
地冥笑了笑,却没有解释,只是温柔地将她拥在了怀里,低头埋在她脖颈处满足地喟叹了一声。
曙晨很好,但曙晨终究属于白昼,只存在于光暗交替的破晓。
可她不一样,她是他的月亮,是恒古长夜中,最明亮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感谢大家几个月来的不离不弃,我才有动力把它写完,这也是我第一本完结的作品,接下来的接档文是《【霹雳】时空旅客》,希望大家还能继续陪我走下去!
这本书虽然完结了,但我后续还会断断续续更新一些小番外,内容视脑洞而定哈哈哈!
那么,我们下一本书见啦!
爱你们!么么哒!
☆、番外·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走开!你这个怪物!”
“打死她!快打死她!”
“离开我们的村子!”
伴随着小孩子们嚣张骂声而来的,是石头、泥沙、以及腐烂的水果与菜叶。
我瑟缩着抓紧了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尽量护住头部落荒而逃。
自我有记忆开始,伴随着我的就是如影随形的谩骂和驱逐,人们看着我的眼神中总是充满了厌恶与恐惧。
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养大我的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人。
他对我很好。
在他还活着的时候,虽然我因为与他人的不同而受到周围人的排挤,但在他的庇护下仍旧无伤无病的长到了七岁。
我以为他能陪伴我很长时间,直到我长大可以回报他的那一天。
可是他等不到那一天了。
他死了,死在那些江湖人争斗的余波里。
你看,我们普通人就是这样,命如草芥,微如蝼蚁,那些大侠们打架,五颜六色的光芒四处横扫,我们不过轻轻一碰就是非死即伤。
直到他死,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甚至不准我叫他一声爷爷或者父亲。
“琳琅,是我对不起你。”死的时候他一身的血,神智也有些模糊,只是拉着我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对不起”。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他从来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毕竟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早就饿死或者被别人当成怪物打死了。
他死了以后我就被这个村子的人赶了出去,然后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若非必要,我很少与人交流,也害怕和人接触,很长时间就这么一个人孤独的活着。
直到有一天,我在小树林里捡到了一个人。
一个重伤昏迷且背着一把剑的男人。
他长得可真好看啊。
我没上过私塾,不知道该如何用语言去描述,除了好看两个字竟再也想不出其它的词汇。
我把昏迷的他带回了我的家——假如这个简陋的山洞称得上是家的话。
一个人生活得太久,受了伤也只能自己处理,通过观察森林中的动物受伤时会去找什么植物来吃,我也略微明白了一些药理。
我有些羞涩地脱掉了他沾满了血渍的衣服,打来水给他的伤口做了清洁,然后将找来的止血和止痛的草药碾碎敷到了他的伤口上。
给他敷了药后,我本想撕下自己的衣服给他做个包扎,但我看着自己脏得看不出颜色的衣物才想起来,我已经快半个月没洗澡了。
羞愧之下,我只能撕了他的外衣给他包扎。
他昏迷了两天两夜,期间体温一度升高,我只能不断打来冰凉的河水给他降温。至于我为什么不带他去村子里找大夫——我不敢,我不想再被当成怪物遭到一顿毒打。
救他已经花光了我为数不多的、仅存的善意与勇气。
等他醒了,我就会立即离开这里,然后换个地方住。
看着他被烧得通红的脸,我一度以为他撑不过去了,可没想到他还是硬生生挺了过来,并在第三天早晨睁开了眼睛。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双眼睛。
晶莹剔透的紫,仿佛两颗无暇的水晶。
我在猝不及防之下与他对视,爬满了诡异纹路的脸和一双黑白异色的眼睛都清晰的映在了他的眼睛里。
他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刚开口叫了一声“姑娘”,就被我尖叫着打断了。
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他看到我这张可怖的脸了!
我捂着脸逃出了山洞,躲在一颗被我挖空了芯子的大树之内瑟瑟发抖。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反应这么大,毕竟这张脸又不是没被其他人看见过。
可是……可是……我想起他俊秀的面孔和清澈的眼睛,只觉一阵自惭形秽。
我不想在这双美丽的眼睛里看到厌恶。
“姑娘,你……还好吗?”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又听到了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