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姐和那个书生的故事也没什么新奇的,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在元宵节的花灯下见到了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两人一见钟情,互许终生,这话本里写遍了的故事,真放到生活中,还是能沦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迟暮一想到谢大人和他那年轻的美妾在一起的场景,心里就禁不住地一阵恶寒。她决定回去找本书看看,让自己清静清静,好把这骇人的幻象挥散,刚准备转身,李姐就叫住了她。
“你早上还没吃吧?我这有刚蒸的枣糕,你拿去尝尝。”
迟暮接过她递过来的瓷碗,道了声谢:“那我下午把碗给你还过来。”
她反手关上院门,在原地站了一会。手中的瓷碗还很温热,热度熨着指尖,有些灼人,刚出炉的糕点冒着热气,气味香甜得腻人。
“家长里短的,确实有点没意思。”迟暮喃喃道。
她长长叹了口气,将瓷碗换到左手上,足尖一挑,将门边横着的一根削过的树枝挑到半空,伸出右手接住了,翻转着耍了个漂亮的剑花,将树枝直刺出去,伸到一棵树下。
她很久没碰过刀剑了,刀光剑影下的往事像是上辈子的回忆,回想起来都觉得陌生。
刚抽芽的枝叶上聚了水珠,被微风拂了,就颤巍巍地滚下来一滴,正悬在树枝的尖端。迟暮眯起眼睛,盯着那颗摇摇欲坠的水珠看了一会,手腕一动,将它甩掉了。
她笑了笑,扔下树枝,端着瓷碗进屋,好像刚刚的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存稿放新入坑,隔日更。
☆、Chapter.2
就这么平静地过了几天,谢家的婚事也越来越近了。
谢大人这回看上的美人名叫月娘,据说姿容出众,弹得一手好琴,将谢文毅迷得三魂飞了七魄,回家就搬了金库出来给她赎了身,说要纳这美人进门做妾。
到了谢家办喜事的那一天,迟暮一大早就被敲锣打鼓的声音吵醒了。她实在是不堪其扰,捂着耳朵躺了一会,发现那声音越来越近,还伴随着街上行人的欢呼声,这庆祝的队列好像是要把这小小县城都走一遍才肯罢休。
她推门出去,见街上站了不少看热闹的人,还有不少被大人抱着的小孩子,争着抢着要看谢家的新娘。
迟暮在门口等了一会,终于等到李姐凑完了热闹回来,欢天喜地地捧着几枚银子,一边走一边往衣兜里揣。
她若无其事地扫了一眼,问道:“这么早就娶新娘进门了?现在还不是吉时吧?”
“那当然不是,”李姐眉开眼笑,说起话来眉梢都在往上飞,“谢大人说了,要风风光光地娶这月娘进门,这才请了人来,早早地开始庆祝。”
她小心翼翼地拿了枚银子出来:“你瞧,刚刚还在街口散钱呢。”
迟暮沉默了好一会。
做邻居也有两年了,她看得出来,李姐就是最常见的那一类精明市侩的人,但凡眼前有点蝇头小利,都会拼命地去争去抢。其实在这一点上,她的左邻右舍都是如此,没什么差别,毕竟他们也只是最普通的小市民而已。
但她是在江湖中长大的,见得最多的是恩怨是非、刀光剑影,偶尔也有快意恩仇和热血肝胆。没有人会为了微末的利益抢得头破血流,他们都在追求更多的东西,或是权势、或是地位。
她说了句:“我去看看小凤。”
李姐还沉浸在白捡便宜的喜悦里,迟暮回头锁上院门,越过她往外走。她住的这条街在一个僻静的角落,只有三户人家,小院对面是另一条街的围墙,围墙那头是热闹的长街,来往人流熙熙攘攘,声响喧杂。
迟暮经过街口的时候,正看见一群人围着一匹高头大马,马上正是那位风光无限的谢大人,喜气洋洋地穿了身大红的喜服,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乐得像开了花。
她绕过了几条街,进了一个偏僻的窄巷里,却见小凤坐在门边,仰着头和一个站着的女人说话。
迟暮扫了一眼,看她那一身穿金戴银,又罩了面纱的打扮,就大概猜到她是谁了。瑶县上富贵人家不多,能穿戴起金银首饰的,除了几户富商,也就只有县令谢大人家,那几户富商家里都养的是儿子,只有谢家有个声名在外的女儿,这个和小凤说话的女人,只可能是谢临烟。
既然已经有人在了,那她也不好直接上前打扰,迟暮正要转身往外走,小凤已经看见了她,开心地喊了声“迟姐姐”。
迟暮只好走过去,先对那女人打了声招呼:“谢小姐。”
女人有些诧异,面纱后的眼睛闪了闪:“你认识我?”
大概是深闺里培养出来的礼仪和气质,她说话时双手也端在身前,眼神柔和,细声细气的,声调也不急不缓,语气轻得像是风一吹就能散掉。
“这个姐姐买了我好多花,说是婚礼上要用。”小凤在旁边说,“她刚刚还说,要给我爹请个大夫看看眼睛。”
小女孩倒是很干脆,三言两语就把谢临烟出卖了。迟暮见她身边没有下人跟着,像是一个人跑出来的,便问道:“谢小姐独自到这些地方来,家里人也同意吗?”
“他们不管的。”
谢临烟简短地答了一句,然后就陷入了沉默,也不知道她是不太健谈,还是对陌生人话就不多。但迟暮已经从她的语气里窥见了更多的东西:谢文毅新得了美人,自然乐不思蜀,家里大夫人和两个姨娘忙着争宠,当然也顾不上她,谢家今天又在忙着办婚事,多她一个少她一个,都不会有人留意。
迟暮对她的家事也没什么兴趣,兀自低头去看小凤:“今天有新鲜的花吗?给姐姐拿一枝好不好?”
小凤蹦蹦跳跳地进门去了,没过多久,就给她拿了一枝开得正盛的杏花出来。迟暮原本就是过来看看她,再顺道买一枝花回去的,付了钱以后正要离开,旁边的谢临烟突然说:“这个时节,长安城的杏花应该开了许多。”
迟暮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只好点点头,附和着应了一声。
“姑娘去过长安吗?”谢临烟柔声问,“听你口音,应该是江南人吧?”
“我在苏杭一带长大的,长安是真没去过。”迟暮说,“谢小姐既然这么说,那应该是去过很多次吧?”
谢临烟在面纱后笑了笑,神情温和:“长安是个挺繁华的城市,和瑶县这种小地方实在不能比,姑娘要是有空,也可以去看看。”
她还是那副柔声细气的模样,眼神渐渐放空,好像有些怀念:“长安城外有座月老庙,我和我心上人,就是在那认识的。”
“心上人”这郑重的称呼,迟暮还是第一次听人提起。她正观察着谢临烟的脸色,对方却突然眼神一黯,垂下了眼睫:“说起来,李郎进京赶考,也有好一段时间了,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显然是深在闺阁,满腔心事都无从倾诉,眼下好不容易遇见个陌生人,就忍不住诉起苦来。迟暮和她不熟,对她和那穷书生的事也只听过添油加醋过后的传闻,只好简单地宽慰道:“也许是有事要忙,谢小姐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实在放心不下,去长安城看看也行。”
谢临烟这才回过神来,温温柔柔地说了声抱歉:“平日在家有嬷嬷管着,也没人能商议这些事,见姑娘是个外人,就禁不住多说了两句,抱歉,是我唐突了。”
她说着,还规矩地行了一礼:“不打扰姑娘,我先回家去了,再晚些时候,家里就要摆宴席了。”
谢临烟走了以后,迟暮问小凤:“婚宴上的花,是这个姐姐牵头,来找你买的吧?”
“是呀,”小凤点头,“谢姐姐人很好的。”
谢家找小凤买花这件事,迟暮原先还觉得奇怪。毕竟瑶县也不是没有大的花店,这是一笔大生意,他们自然都争着要接,小凤只是一个街头卖花的小姑娘,肯定争不过那些商户。
既然有谢临烟牵头,这也就说得过去了。她可怜这女孩生计艰难,就借这个机会给她带了笔生意,算是让她能赚一点是一点,往后的日子也能稍稍好过一些。
迟暮看着手中的杏花,问她:“你去过长安吗?”
“没有,不过我爹去过。”小凤仰着头,分外憧憬的模样,“他说长安城可好玩了,东市西市都很有很多人,那些人都和谢大人一样,能骑马,衣服上镶着珠宝,还有外来的胡商,卖那些你一辈子也没见过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