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韦恩少总的社畜日常(21)

作者:巴西莓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英美衍生 西方罗曼 穿越时空 超级英雄 关键字:主角:提姆·德雷克 ┃ 配角:布鲁斯,迪克,杰森,达米安,阿尔弗雷德,康纳 ┃ 其它:哥谭 :社畜总裁的碎碎念 小学生提姆:我,提姆·德雷克,就是死在这里,从韦恩塔上跳下去,我也不会晚上当紧身衣的!——为,为了黑暗骑士。点击展开

在路过一个紧锁着的房间的时候,我转头看向阿福。

阿尔弗雷德点了点头。

这是杰森的房间。

我伸手想去碰触那把紧锁房门的黄铜锁,然后又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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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猜加入蝙蝠洞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对的,是打疫苗。

这很奇怪吗?

在蝙蝠侠的蝙蝠洞里面生活着上千只蝙蝠,这些属于黑暗洞穴的原住民和一只人扮演的翼手目动物和谐的一起居住在这个洞里,但即使如此,这些小动物毕竟没有人类的智慧,为了保险,我必须打上多种疫苗。

——蝙蝠是很多病毒传染给人的中间宿主。

第二件事情就是我自发的学会和阿福一起打扫蝙蝠洞——帮助小蝙蝠们清理粪便。

这项工作说起来可一点都不好玩,我甚至怀疑这是布鲁斯故意来考验我的意志力和决心的。

但我毕竟是能坚持STK事业8年的提摩西·德雷克,这点小困难是难不倒我的。

然而除了这些后勤工作,蝙蝠侠并没有对我有更多的要求,他还是自己在夜晚开起他的蝙蝠车,独自夜巡。但我想他也许好些了,至少我在跟阿福学习如何处理布鲁斯伤口的时候,阿福看向我的目光格外温和。

我没有继续穿着迪克的衣服,布鲁斯本来是很乐意我继承这件衣服的,远在布鲁德海文的迪克更是抽空就给我打电话,但是我想这件衣服的大腿始终太冷了点。

我告诉我自己,我是一个蝙蝠侠的忠实粉丝,拼命地把多年前那个疑问——为什么蝙蝠侠给他的助手穿那么少给打出脑海去。

我重新制作了罗宾的制服,保留了罗宾制服的传统配色,我在迪克制服的基础上把他那条绿鳞小短裤换成了深绿色的紧身裤,在手臂上又多放了很多储物的地方,手套里加上更多机关。

我知道我比不上迪克身经百战,我也不能像他那样只穿一个紧身衣,连防弹披风都不带了。

我想和蝙蝠侠一起坐上蝙蝠车夜巡,我向他表达着我的渴望。

“我擅长计算机,略懂一些黑客技术,我还学过近十年的体操和跆拳道。”

在布鲁斯询问我我有什么特长的时候,我是这么回答的。

然后他就和我来了一场友好的体术交流。

……

别问结果,问就是陷入自闭。

“我想我上次和哈维在打斗只是个意外。”被蝙蝠侠暴锤成这样,我真的能够和他一起上街帮助他,而不是给他添麻烦吗?“我有点不确定我是否能对付你面对的那些罪犯了。”

我想了想,变得更沮丧了。

“我倒不是害怕他们,我只是害怕让你失望,布鲁斯。”

布鲁斯张嘴想说点什么,这么直白的表达他只在好久之前的迪克那里听过。

他最终看着我笑了:“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冲动的搭档,我需要的不是那种人。”

我有些难受,就像是明明自己经过努力,终于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offer,却发现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只能当一个打杂的。

我将头侧依在武器收藏橱窗的玻璃上,看着柜子里收藏的各式武器,一把漆黑的匕首上甚至还能看见干涸的血液。

布鲁斯解开自己的披风,挂在架子上,他走近正盯着橱窗看的孩子:“我真的不需要那种冲动的人,我所投身的这个工作,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思考的能力,而你通过自己就能查明我是蝙蝠侠,就是你最好的证明。”

我转身看向布鲁斯,蝙蝠侠正关怀地看着我:“可你不需要一个黑客,你已经有了芭芭拉,她比我更成熟,做的也更好。”

是的,在芭芭拉下半身瘫痪以后,蝙蝠少女就成为了神谕,用自己高超的电脑黑客能力来继续帮助蝙蝠侠打击犯罪。

“你需要的是有人和你一起去夜巡,在你执行任务的时候给你帮助。”

布鲁斯的蓝眼睛眯了起来,他说:“你一定可以,但你需要一些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的刀。

*原文形容,我不知道怎么翻译,英语语境是人造怪物,大家意会一下。

*蝙蝠洞设定混乱,一部分来自酒姓姬友支援的《超人不会不会飞》一书。打疫苗和铲屎,是罗宾必修课,阿福如是说。

第18章 哥谭学院普通一天

艾芙洛是提摩西·德雷克的朋友,至少奈特小姐是在自己内心里是这么默默期望着的。

提摩西在学校里是一个极为耀眼的发光体。

德雷克家的大少爷身份本来就会引人注目,但是真正让提姆成为哥谭学院新一任默认校草的,是他更加闪闪发光的自己,这个俊秀的男孩有着优异的成绩,体育上也十分出众,更难得的是他那成熟稳重的态度。

艾芙洛喜欢德雷克,或许这件事情弗雷德知道,卡罗拉知道,所有人都知道,除了提摩西自己。

有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艾芙洛选择把爱意酝酿在自己的心底成为陈酿,但少女的心思是难以抑制的,她关注那个男孩儿,更甚于关注自己。

提摩西这些日子显得有些奇怪,他似乎看起来很疲惫,艾芙洛经常看到他那双明亮的蓝眼睛下面沉重的眼袋。

“为什么把自己弄得这样累?”弗雷德倚着储物柜问。

“可能是我最近一直在熬夜。”我把书本放好,拿出了下节课需要用的书。

“嘿,提摩西,”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孩儿走了过来,这是我们班里一位成绩很好的男同学,哈德森,“你猜我收到了一个什么新的邮件?”

或许我和他一起去参加过挺多的科学竞赛,哈德森对我很热情。

“是来自罗曼先生的新书!这可是去年获得了诺贝尔奖的罗曼先生的新书!我想你也许愿意今晚和我一起到我家一起看书。”

“哦,不了,我今天晚上……”我今天晚上还得继续到韦恩庄园呢,我得找个借口拒绝。

“哟,这不是德雷克吗!”

九年级的汉克带着他的小弟走了过来。

我有些无奈,自从上次我和他们一起打篮球,他就老是盯着我想要我加入篮球队。

“哟,这不是四眼怪人哈德森吗?”

汉克的嘴臭的可以。

“你有什么事吗?汉克。”我不得不插入其中,避免两个人的冲突。

“我想你应该懂得挑选朋友的方法,”汉克得意洋洋的向我炫耀说,“今天晚上我爸妈不在家,我准备举行一个超级厉害的party,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东西,这次我保证没有,你如果想来的话,我不是不可以让你来……”

“抱歉汉克,放学后我有一大堆事情。”

哈德森拍了拍我的肩,笑着对汉克说:“所以提姆的意思是他不去。”

汉克有些着急,他一把推过哈德森,来到我面前,有些紧张的比划着。

“德雷克,我想你应该明白你需要什么样的朋友,你是一个很酷的人,你不应该跟这个书呆子混在一起,我想你需要和我这样……”

我有些好笑的看着汉克,向他解释:“我和你们都是交朋友,不是拉帮结派,哈德森是一个很好的人,他是我的朋友。”

汉克用力的咬了咬嘴巴,他随即转头离开。

“随你的便吧,德雷克,你爱和什么样的朋友玩,我又管不着,不过我可告诉你,这种朋友屁用没有。”

汉克离开后,哈德森抱着他那一堆书籍来到我面前,他有些紧张的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所以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提姆,今天晚上要一起和我看罗曼先生的书吗?我们还可以一起做数学题!”

“不了,哈德森。”

我双手插兜离开:“我今天晚上有一堆事情等着我。”

“提宝,”弗雷德突然拦住我,这个与我交往时间最长的朋友那双棕色的眼睛看向我的时候,我仿佛被他看穿了,“你究竟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我瞒着你穿上奇装异服去当义警了——虽然现在因为技术太差,经验不足,还只是在实习期,连工作都没上手。

我当然不能这么回答他。

“没什么,我爸让我回家帮他处理一点生意。”

这个借口显然有些荒谬,但是弗雷德却平静的接受了。

他抬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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