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剑奇谭二同人)[夜初/沈谢]无字天书+番外(6)

作者:谢家初八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故事主线发生在流月城垮掉的十来年后。 以及本文的副标题应该叫做倒霉孩子和他的睡美人...... 本文正剧,偶尔逗比,结局肯定HE。点击展开

而不知为何,村里头那见谁都流里流气的沈大柱,看到阿毛表兄却从来远远绕道,实在凑巧碰上了,也特别老实恭敬地赔着笑脸。

村里的几个正当豆蔻待字闺中的姑娘,则悄悄对新来的青年芳心暗许,常常装作顺道路过,去看他干活时挺拔利落的身手,和汗水与泥土也遮盖不住的端方清俊。然后再偷偷把姑娘家那娇羞的怦然心动,蕴藏在蒸的糕点或者绣的手巾里,三不五时地送去沈阿毛家里,希望换得那人的一丝在意。

但一颗颗少女心中的相思情意,都只如同泥牛入海,毫无回音。姑娘们都偷偷跺脚,暗恨自己怎么喜欢上这么个冤家,空有容貌倜傥,却偏偏不解风情。

这位沈家村待嫁少女共同的春闺梦里人的初七,此时正在邻近镇上的市集里,把一批新做好的农具交给相熟的店家,收下了今天的报酬。

这几个月来,他通过做农具来养活自己和沈阿毛。

初七不是没有考虑过,带着沈阿毛回静水湖或者纪山去居住,抑或卖出几件精密偃甲挣足钱一劳永逸。但是那样的话,沈阿毛的人生大概会别无选择的被他改变,甚至拖进一些不必要的前世旧事里,生活的平静,估计也会被轻易打破。

那并非他所愿。他只希望沈阿毛这一世,能拥有一个平凡、轻松而崭新的生活。

所以他只很有限地改进了一下附近村落惯用的农具式样,造出数把卖与镇上商铺,结果很快售卖一空。于是店家忙不迭跟他商定,让他定期供货,酬劳好说。

乡野间的尘世生活,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大的花销。他自己也种些果蔬,还不时去山林里猎些野味。手里的这些收入,已足够他应对日常支出,以及送沈阿毛去学堂念书。

他望望天色算算时辰,离沈阿毛的学堂放课还有那么一些时候,便抬脚往市集的东边走去。那边有卖沈阿毛喜欢的桂花糕。

沈阿毛下了学,走出学堂,便看见那道熟悉的身影正倚在学堂门外的墙上。他欢喜地加快步伐走过去:“初七!”

等候的人冲着他露出了多少沈家村少女朝思暮想的笑容,迎上来牵住他的手。

“今天累吗?”

沈阿毛摇摇头,然后兴冲冲地说:“初七初七,今天先生没有倒霉,于是先生心情很好,给我起了一个大名!他说阿毛难登大雅之堂……”

初七笑笑,掏出怀里的桂花糕,展开层层包裹的纸,拈起一块喂进孩子嘴里,然后不以为意地接话:“名字称谓不过是代号,我觉得阿毛也挺好。”

初七说的是他真实的想法。就像他自己到底是叫做初七还是谢衣,他觉得都并无所谓。

不过他看出来,嚼着桂花糕的孩子很兴奋,于是不忍扫他的兴,接过话头:“先生给阿毛起了什么名字?”

“沈夜。”孩子口齿不清地说,然后把桂花糕吞下去,清楚地重复了一遍,“先生给我起名叫沈夜。”

沈阿毛感觉到牵着他的人猛地顿下脚步。

初七的表情看不出太大变化,但看向他的眼睛里神色非常复杂。

初七的反应出乎了孩子的意料。于是沈阿毛拉拉他的手,小声地说:“初七,你不喜欢这个名字吗?”

初七不知说什么好。

沈阿毛认真地解释道:“先生说,我出生在日蚀永夜之刻,因此希望我以夜为名,而不忘光明。”

初七还是沉默着。

孩子只好继续说下去:“先生还说,我入学太晚,根基太差,希望我时刻不忘大成至圣先师孔夫子的教诲,所以这个名字也有警醒我记住‘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的意思。”

初七的不言不语让孩子原本兴奋的神情耷拉了下来。

学堂的陈先生是闻名乡里的儒者,沈阿毛以为先生起的名字定是好的。陈先生一直不太喜欢他,因为打他入学堂以来,先生一直小灾小祸不断,折断过心爱的毛笔,摔碎过珍视的砚台。若不是初七拿“子不语怪力乱神”那套先生自己爱用的之乎者也堵住先生的嘴,估计陈先生真会把他从学堂里赶出来。

他入了学堂,识字念书虽方才起步,但他也知道沈阿毛这个名字确实不算光彩。他曾问过初七的名字从何而来,初七沉默良久,只轻描淡写说了一句:“尊长所赐”。他便暗暗咬定,也要陈先生给他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名。

“初七,你若不喜欢,我便还叫做阿毛。”他的眼睛眨啊眨地望着初七,“阿毛也没什么不好。”

“不。”初七蹲下来,摸摸他的头,“先生给了你一个很好的名字。”

“真的吗?”孩子并不太相信地说,“可是你明明不太高兴。”

“没有,”初七笑笑,又拈起一块桂花糕喂进孩子嘴里,“是太高兴了,所以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孩子的脸颊因为咀嚼食物而生机勃勃地鼓起来。这几个月因着初七的照料,孩子已经比初见时长得结实了不少。而此时他还眨着犯疑的眼睛望着初七。

“真的,再没有比沈夜,更好的名字了。”初七站起身,微笑着说。

两人一路上将那包桂花糕一个喂一个吃得解决干净,然后大手牵小手地回了村子。

远远地,两人便望见自家门前放着一个食盒。不用说,又定是哪家姑娘悄悄为心仪之人送来了自己的手艺和心意。

刚改名的沈夜面色一沉。初七看着孩子的喜怒形于色,微微挑了挑嘴角。

他松开沈夜的手,走过去拾起地上的食盒,掀开来看。

“红枣乌鸡汤,”初七一脸困扰地自言自语,“这可如何是好,我实在不喜红枣的味道啊。”

沈夜的脸色和缓了一些。

“怎么办,我还是比较想吃阿毛做的蘑菇炖兔肉啊。”初七望向他。

沈夜的嘴角稍微扬起了一寸弧度:“蘑菇家里还有,你去抓兔子,我就做。”

“那这个……听说老根叔最近病了,乌鸡汤滋补,还是去孝敬老人家吧。”初七于是端着食盒往村子那头走,“之后我便去后山拎只兔子回来。”

自从有了初七,草木丰盛物种繁多的后山几乎变成了沈夜家来去自由予取予求的自留地。沈夜于是理所当然地发号施令:“上次那只兔子肉太老,这次抓只小一点的。”

初七已走远几步,听闻沈夜的话便回过了头。

他左手执着食盒,挥挥右手冲沈夜一笑:“是。”然后初七转过身,他扬起的手收回,最终落在左胸之前,完成了一个标准的神农礼动作。

他在心里将那句应答补充完整。

是,主人。

做饭一事,本来初七执意要一力承担。但在他烧糊了一锅米烤焦了几条鱼和炭化掉了一只兔子之后,一直沉默在旁看着的沈夜说话了。

“初七,”沈夜用手戳戳兔子黝黑挺直的身体,叹口气,“你教过我,生命至为灿烂、至为珍贵而又永不重来,我们一定要敬之畏之、珍之重之……”

孩子抬起漆黑的眼睛看着他:“我觉得,还是我做饭能对生命尊重一点。”

于是从此,庖厨之事,就由两人分工合力。置备食材和砍剖切削,是初七的工作,而剩下的蒸煮炸炒,则由沈夜动手。

初七对自己一言难尽的厨艺略感歉疚,毕竟沈夜还只是一个十二岁不到的孩子,却要在灶台间忙碌来去。

不过所幸,沈夜似乎对做饭一事很得乐趣。

当然,初七并不知晓,沈夜为什么如此热衷烹调。

在孩子的眼里,初七实在太好,近乎无所不能。他从初七那里得到的那么多,而他能为初七做的,竟是那样的少。

所以能看着初七,把自己做的饭一口口吃下去,他觉得,自己总算有点用武之地。

也会让他稍微觉得,自己还能被初七需要。

吃完新鲜的蘑菇炖兔子之后,初七收拾了碗筷去到门前井边,然后发现沈夜跟了出来,似乎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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