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我自倾城(74)

作者:若然晴空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武侠 江湖恩怨天之骄子 关键字:主角:李凝,李澈┃ 配角:很多很多人。 ┃ 其它:苏遍江湖。 李凝没什么优点,就是长得好看。于是她就有了很多优点。笑是漫山遍野春花开,明媚动人。不笑是仙子蹙眉惹人心怜。哭是梨花带雨痛断人肠。睡在席子上抠脚是美人春睡娇弄足。点击展开

李凝拉扯了一下璎珞带子,只觉得这一大串宝石坠得脖子有些难受。

她已经习惯了江湖打扮。

李澈倒是觉得不错,却没有勉强的意思,只是说道“在家可以摘,出门的时候还是戴着,我让他们赶工了几顶蚕丝帷帽,上面小半截还是纱,这样可以不用再戴面巾。”

李凝认真地点了点头。

李澈又道“过几天我可能要忙一段时间,改律繁杂,还要加上重新量刑,到时候恩师应该会让我去打下手。”

李凝疑惑地说道“白天你不是说,只是去报平安?”

李澈说道“我当然是去报平安,可量刑的事是师母说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全然的疑惑,要不是李凝实在了解他,几乎都要以为这是真的了。

李澈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他捏了捏李凝没什么肉的脸颊,说道“我讨厌陆小凤,但不代表我想让你活在这样的律法之下。”

李凝听着他说话,黑亮的眼眸透着一点薄薄的光彩,像是水洗过的天空,一片澄澈,李澈能从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笑得越发真心实意起来。

李凝小声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朝廷的律法能公正一点,会不会就没有江湖,因为只要人人尊法守法,所有人都能活得很自由。”

这倒是在李澈所知范围之内。

李澈想了想,说道“朝廷势强,江湖势弱,江湖势强,朝廷势弱,二者并非对立,之所以说侠以武犯禁,是因为朝廷本就不公,比如纨绔犯事,朝廷会判以铜赎刑,交了罚银就没事,但犯在江湖人手里,轻则伤,重则死。”

江湖是朝廷的阴影,此消彼长,江湖势力越大,代表着朝廷越弱,如今的朝廷当然算不上弱,可江湖势力一茬又一茬,因为江湖人要的公正朝廷给不了。

陆小凤当然是侠,他虽有官府的朋友,但遇事从不会想到报官,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江湖经验办事,他把自己当成“官”的一种,朝廷的官论法,他论的是情理义气。

西门吹雪的侠也是这样,他一年出四次门,每次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其中虽有大半都是朝廷同样在通缉的要犯,但也有按照朝廷律法来说罪不当死,但西门吹雪觉得该死,于是杀人。

李澈这辈子都是做不了“侠”的,但不妨碍他理解这种侠义。

过了两天,王相果然在朝中提出了重新议刑之事,经由朝堂论辩,天子首肯,之后陆陆续续转了两天天流程,议刑之事就落定了。

西门吹雪如约前来收回金丝蛊。

他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晚,但近来入冬,天黑得早,他来时李府晚饭都过了有一会儿了,李澈专程请了休沐在家等了他一天,临晚刚好被相府的人来请了过去。

李凝在客厅等得睡着了。

桌案不远点着一盏灯,幽幽的青烟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甜香气,李凝枕着一只手臂睡在椅子扶手上,半张脸刚好被烛火映照着,比起数月前的锋芒,几日前的病弱,她看上去有些软乎。

西门吹雪站在厅前,一时不知是该径直过去把人叫醒,还是站在外面等她睡醒。

好在李凝睡得不熟,本来也是,不是实在困了的人,很难在椅子上睡熟。

她一睁开眼,就看到西门吹雪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李凝轻咳了一声。

毕竟先前她对西门吹雪的态度并不怎么好,谁能想在她中毒快死的时候,救她的竟然会是西门吹雪呢。

她连忙站起身来,说道“西门大侠……”

西门吹雪看了她一眼,说道“请我救你的人是陆小凤。”

要是换成初入江湖那会儿,李凝大约听不懂这里的江湖人说话说到一半的剩余意思,但现在她已经接受良好了,知道西门吹雪的意思是她只要承陆小凤的情就好,对他实在不必要这么客气。

李凝松了一口气,但还是笑道“当面叫大侠还是很奇怪的,那我就叫你西门公子了。”

西门吹雪这辈子还没被人叫过公子,但他并不在意这些。

李凝一边解着手腕上的绷带,一边说道“这次真的是多亏西门公子……”

她话还没说完,西门吹雪忽然一步掠近,李凝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她的动作比先前慢了许多,西门吹雪手已经伸到她脑后,她的刀才将将拔出。

随即客厅一暗。

西门吹雪熄灭了李凝桌案上的那盏蜡烛。

客厅内悬挂的夜明珠在这时发出了柔柔的光亮,虽然不比蜡烛的光,但对习武之人来说,还是很明亮。

西门吹雪把蜡烛连带灯座一并拿在手里,指腹一碾烛油,眉头皱起,说道“蜡烛里被掺了紫明砂,连续闻一个月,毒性就会弥漫全身,除了红鞋子,你还有仇家?”

李凝惊疑地说道“白袜子?”

西门吹雪起初以为是个人名,或者是江湖外号,等听了李凝的解释,才道“他们想要你的性命,杀一儆百。”

李凝一惊,如果正面对敌,她根本不怕,但这种下毒下到家里面的暗杀手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淡淡地道“一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我并不急需金丝蛊。”

李凝回过了神,摇了摇头,说道“西门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哪有恩还没报,就要先欠的道理,这金丝蛊还请公子收回。”

西门吹雪认真地看着李凝,那是一种观察的眼神。

李凝根本没注意他的眼神,低头解开了包扎着手腕的绷带,露出那一道已经快要长好的伤口。

玉色的手腕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透着微微寒意,仿佛是玉雕成的,一道红痕横亘其中,却不显得狰狞,反倒勾勒出淡淡的艳色。

李凝把手腕递到西门吹雪面前。

西门吹雪绝不是能被美色打动的男人,但他看着李凝,却忽然笑了,说道“你很好。”

第66章 陆小鸡传奇(12)

收回金丝蛊的过程很痛苦。

好在李凝原本就是个很能吃苦的人。

西门吹雪把金丝蛊取出来后, 倒也不像那天一样小心, 他看着手上还带着些许血迹的金丝蛊,说道:“习剑本不该拘泥于外物, 原本我并不打算收回。”

李凝这几天切实地感受到了金丝蛊的好处,她有些惊讶地说道:“人有天资高下,也有出身不同,还有人运气超群, 为何天资运气是自己的,宝物就是外物?”

西门吹雪说道:“你说得对。”

但他仍然没有收回金丝蛊的意思, 他来之前大约也有过想法, 只将金丝蛊放进了一个非金非玉的细长筒里。

李凝也不好劝他,毕竟金丝蛊是他的东西。

西门吹雪是个不习惯和人废话的人, 然而他稍作停顿了一下, 忽然问道:“你为何习刀?”

西门吹雪当真有些好奇。

平心而论,江湖上的年轻剑客也许大多都对他有憧憬,他也确实带动了一些年轻人习剑,但在他之前,习剑的人也远远胜过其他兵器,剑为百兵之君,与大多数武艺相合, 剑为利器, 锻剑的工艺在数个朝代之前已经十分完美,剑为正气,江湖人从来都是仗剑行侠, 剑客多是侠,因为心中有剑的人必然也有正气。

李凝的刀极美,艳得几乎压了杀气,但刀就是刀,无论再美的刀,都逃不过刀的真意:百兵之胆,霸道刚猛。

习刀的人本就少,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和霸道完全不相干的姑娘家。

李凝倒是没有多想,在她看来刀和剑没多大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难道还得分哪个杀人手感更好一点?

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手里的短刀,说道:“教我的人用刀,我也就用刀,至于他为什么用刀,他倒是说过一次。”

那时苏梦枕已经病得很重了,唯有一双眼睛亮如星火,李凝一生之中再也没见过比他更明亮的星火。

李凝慢慢地说道:“刀在手里,命就在手里。”

隔世的话语仍旧带着一股不肯熄灭的执着之意。

西门吹雪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剑是一切,但剑绝不会是他的命,相反,性命在剑道面前不值一提,他每一次出剑都是全力以赴,每遇到一个对手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这就是刀和剑的区别了。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她看着手里的刀,眼里有情,毫无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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