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我自倾城(143)
和李姑娘小半年的相处是他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时候,所以即便跟着她离开就要放下手头已经上了正轨的江湖月报,他也并不觉得可惜,何况对他来说,几份月报也不算什么事情,他只是负责筛选一些消息放上去,主版面从来都是李公子拍板,和他没有什么大关系。
李澈那边准假也准得很痛快,只是各处地界都有他的人手,他不准备把阿飞这么个好用的工具人闲置,便让各地情报人手互通往来,务必要做到阿飞到什么地方,消息就要送到他手上。
假如是一两年前,李澈的人手还做不到这一点,但三年时间放在官场都够李澈执掌一方的了,把各地情报站消息打通简直不能算个事,阿飞也是在即将启程时才得知这么个噩耗,只能长叹一口气。
李凝倒是不知道自家的情报网还能玩出花样来了,她在保定时坐着华贵车驾宛如公主出巡,出了城后觉得离了李澈视线,顿时怎么舒坦怎么来,简单衣物穿上身,一匹快马带阿飞,又把自己过成了江湖女子的样子。
李澈不喜欢江湖,很大概率来自李凝带给他的阴影,不在江湖时,李凝是他掌上的明珠,绫罗锦绣裹出来的娇小姐,入了江湖,她就成了穿着破烂衣裳,几天不洗澡,坐在条凳上啃馒头的乞丐姑娘。
李凝出来时答应得好好的,可没几天就故态复萌,她甚至不啃馒头,改吃干粮饼子了,饶是陷入爱情的阿飞都觉得,他的心上人未免太接地气。
阿飞本有心提醒,然而看到李凝自在的样子,还是没有说得出口,各地情报站的情报消息是从他这里中转回保定的,其中也有关于李凝的,他盯着那一叠加急情报看了半夜,最终还是选择替李凝遮掩。
各地情报站的主笔人字迹不同,阿飞并没有注意这一点,所以当经由他修改的情报送到李澈手上时,李澈看了半晌,匪夷所思地问华峰道:“为什么我教了这么久,他还是这么愚蠢?”
华峰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谁会觉得一个人能记得住上百种来自不同情报站的字迹啊。
第130章 飞剑客(16)
早春时节,天气微寒。
李寻欢通常很少在这个季节出去走动, 他经常咳嗽, 吹不了冷风, 但为了进一步摸清李澈的动向, 他还是一早就来到了李宅。
一开始听说李寻欢要来, 李澈险些问出李寻欢是谁, 好在他记忆力不差,立刻想起自己亲手评定的天下第二, 得知他要来拜访的消息,还是热情地接待了他。
虽然这份热情看上去实在有些寒碜。
李寻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有些单纯的,他虽是书香门第出身,却没怎么学过人情世故, 官场混迹不到一年,就又回了江湖打转, 对一个普通的江湖人来说,他的阅历和头脑已经够用, 但对李澈来说, 李寻欢挑一挑眉,动一动嘴, 就像是把心里的想法全都倒给了他似的。
李澈不动声色, 李寻欢走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直华峰的身上。
华峰什么话都没说, 自从假装哑巴之后, 他就极少和人交流, 除了和李寻欢说话的那次,他几年间开口的次数不超过五指之数。
李澈只是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用想多了,李探花想来,就让他来吧。”
近来李澈已经觉得有些没意思了。
江湖人犯蠢是江湖人的事,乐子多了也会无聊,他本能意识到李寻欢是个颇为有趣的人,为此他可以放一条长长的线,去钓这条不错的鱼。
李凝也在钓鱼。
她游历江湖和旁人不同,极少去那些繁华地界,她喜欢青山绿水,只要带够行囊,她最长在深山待过一个多月,十分有趣。
可惜李澈从不肯和她一起。
应该说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的游历。
阿飞喜欢。
他从关外来,一路见了不少人和事,坏的居多,有时候他会想起关外的荒原,那里人烟稀少,最多的是羊群和狼群,除了猎与被猎再无其他,他少年时觉得无聊,如今倒觉得那是一段颇为单纯的时光。
和李凝在一起,比一个人时又好了不少。
只是有些难为各地的情报站,无论在多荒僻的深山老林,送来的情报从没有延误三日以上的,由于工作量大,阿飞经常陪李凝半天,就要忙碌半天,李凝看得有趣,却没有替他分担的意思。
就像李澈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她会陪他,却不会插手。
这是阿飞和李凝住在一处小镇客栈的第十天。
小镇三面环山,行人通常会选择另外一条路绕行山体,李凝却独独看中了这些山,她夜宿在客栈里,白日就去登山,有时打些野味,阿飞白日也陪她,到了晚上只能点灯夜战,通常这时候李凝会坐在不远处陪着他。
烛火昏黄,半坐半靠在椅子上的李姑娘翻过一页话本,偶尔喝一口茶。
这情景实在是阿飞梦里才有过的,成真也不过这几日的事情。
阿飞有心想说说话,一低眼却又看到了桌上堆积如山的情报,顿时说不出来了。
这几日李澈让情报站的人手传来消息,要他在筛选情报之外,每日选出十份有价值的情报附上评点,阿飞的字迹只能说算不上难看,文采是不用说的,根本没有那玩意儿,如果不是一直在自学,他刚来中原时甚至是个半文盲。
今天的评点还有四份。
阿飞不敢敷衍李澈,他倒是和旁人不一样,旁人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澈,他对李澈恭敬是因为他是李姑娘的兄长,他不想在李澈面前表现出半点不好的地方,就只能把自己往死里压榨。
这种压榨是有好处的,至少刚来中原时一身锋芒扎人眼的年轻人已经慢慢沉淀下来,成为了一个光华内敛的……年轻人。
总归还是年轻人。
阿飞翻到其中一页看上去没什么不同的情报时心情是很平静的。
然后就有一道晴天霹雳朝他当头砸下。
那一页上赫然写着龙小云暗练《怜花宝鉴》,已有小成。
若换个人来,先要问龙小云是谁,又要问《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阿飞认得龙小云,却不知道《怜花宝鉴》是什么东西,情报底下倒是细细描述了一番。
当年沈浪夫妇和宿敌王怜花归隐海外,王怜花临行时便将自己毕生武功集一册,写就《怜花宝鉴》,因其中有太多歹毒奇术,他有心想将这本秘籍交由天底下最值得信任的人来保管,并在适当时候为这本书挑选一个天赋心性俱佳的传人,王怜花自然想到了当时风头最劲,也最值得托付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只是那时王怜花急着和沈浪夫妇一起出海,李寻欢又恰好有事出关去了,王怜花便将《怜花宝鉴》托付给了林诗音,隐世世家孙家的一个子弟为此一直守在李园附近,只要《怜花宝鉴》交到李寻欢的手上,他的任务就算完成,只可惜那一次正是李寻欢出关遇到截杀,被龙啸云救下的那次。
重伤的龙啸云对来照顾自己的林诗音一见钟情,李寻欢经历了一番痛苦之后决意退出,成日醉酒宿妓,希望表妹认清自己和大哥的差距,林诗音悲愤之下全然忘记了王怜花的嘱托,后来李寻欢远走,她和龙啸云成婚,想起此事来,便将《怜花宝鉴》翻出,交给了自家儿子习练。
父母爱子,龙小云在林诗音眼里自然千好万好,仿佛再也没有比龙小云更符合王怜花要求的人,孙家子弟为此潜在李园附近多年,只为防备林诗音将《怜花宝鉴》交给外人,却不想林诗音会把秘籍交给自己的儿子。
阿飞怔了半晌,忽然一阵幽香扑面,他下意识抬起头,正见李凝好奇地从他手里接过情报,问道:“怎么这个脸色,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她看了几眼,眉头就皱了起来。
同在保定,她当然听说过龙啸云的儿子,不仅听过,还见过几面,龙小云从小是个坏胚子,八岁就杀过人,十来岁的时候更是犯过几件大案,因龙啸云是个江湖人,死的也是江湖人,官府并不过问,到如今十二三岁,名声更是传遍州府,本就可恶的一个人,再让他学了高深武功,那就成可怕了。
阿飞说道:“这件情报很重要,我要连夜去送一趟,姑娘早点睡,明天一早我就回来。”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和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