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248)

作者:瑟嫣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英美衍生 港台 快穿 古典名著 关键字:主角:季言之 ┃ 配角:接档文【[快穿]逆袭成男神】了解一下 ┃ 其它:快穿,其他 男主言情向,快穿文!唔,CP的话,有的世界有、有的世界无,总而言之看情况而定!反正照蠢作者的话来说就是普通人变态成“好人”的故事 点击展开

季言之:“……”

记得谁说过来着,养一只狗,中文名叫二狗子,英文名就叫道格森二世。当时的他听了这句话是板着一张脸竖起了拇指,但是现在嘛,他就叫道格森二世啊,至于一世,自然是已经成了皮毛地毯的狗爹了…

季言之失意体前屈,一脸的生无可恋……

还说这个世界随便他浪呢,这世叫道格森二世的他,就算浪得飞起,内心也是很绝望的好不好…

大灰狼有些奇怪的围着季言之转了一圈,将季言之的生无可恋,当成了肚子饿,不免长辈之心浓浓的道:“道格森啊,既然肚子饿了,就跟舅舅一起回家吧!”

“我…”

我那不是肚子饿好吧…

季言之话还没说出口,只说了一个‘我’字,肚子就不适时宜的咕咕叫了起来…

季言之伸出毛绒绒、肉呼呼的爪子捂住肚子,好像在不好意思一样。大灰狼谅解的点点头,伸出刚才踩住螃蟹的左前肢,在季言之同样毛绒绒的脑袋揉了揉,

“既然肚子饿了,那就跟舅舅回家吧!”

大灰狼蹭了蹭季言之,然后狼口一张,竟然将季言之一口衔住,快速的奔跑起来。而被大灰狼衔住的季言之,全程懵逼脸的回到了位于山洞里的家…

晚餐是血淋淋的一只兔子,季言之一见就没了食欲,便将血淋淋的兔子用前爪按住,然后往狼妈妈的方向推…

“妈,你吃!”

狼妈妈一脸恍然大悟:“哦,妈妈忘了道格森不吃生食,而是喜欢像人类一样吃煮熟或者烤制的食物。道格森等等妈妈,妈妈将兔子拿去让人加工一下…”

说完,狼妈妈也不给季言之反应的机会,衔起血淋淋的兔子就往山洞外走去。季言之好奇的跟上,然后就见狼妈妈无比凶残的砸开了七个小矮人居住的小房子!

季言之:…… ……

不是说七个小矮人是七个大坏蛋,还杀了狗爹扒了狗爹的皮毛,制成了地毯吗,怎么狼妈你砸七个小矮人居住的小房子的门,砸得那么熟练,一看就没少做这样的事,而且……

一个小矮人颤抖的接过血淋淋的兔子,说马上帮忙处理好,六个小矮人纷纷抱成一团儿纷纷飙泪,而狼妈很‘优雅’的将被她利爪‘劈’成一块块的木门残骸往抱成一团儿,飙泪的六个小矮人面前推了推,然后一屁股坐在已经没了门的小房子前,等着小矮人一号将食物加工好…

季言之默了默,果断开口:“再来点蛋糕和葡萄酒,对了,蛋糕要涂上一层厚厚的奶酪和野浆果做的果酱...”

狼妈这才反应过来季言之居然跟了出来,不免往旁挪了挪身子,让季言之在她身边卧着。季言之听话的靠近狼妈,然后下意识的就像咸鱼一样,翻着肚子,在狼妈的身边滚了一圈…

滚完圈的季言之再次陷入生无可恋中,动物本能不可逆,即使厉害如他,也不能抗拒幼崽爱跟妈妈撒娇的本能。好在又开始咕咕作响的肚子再一次的‘解救’了季言之,已经决定破碗破摔的季言之干脆化悲痛为食欲,将精通厨艺的小矮人一号做的烤兔子外加奶酪果酱蛋糕吃了个干干净净…

季言之满足的喝干一盆子的葡萄酒,然后打了一个酒嗝:“味道不错,以后小一就是本王的专属厨子…”

本王?专属厨子?

意识到季言之说得是啥的小矮人一号瞪大了眼睛,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话一样。

酒足饭饱,季言之餍足的打了一个嗝儿,很严肃也很认真的点头:“我没说错,小一你也没有听错,小一你就专门给本王做饭。记着是一日三餐外加宵夜,要是少了一顿……”

季言之左看右看,然后伸出右爪往地上重重一按……

已经成功筑基,算是走上妖修一途的季言之力气很大,更不用说他是用了全部的力量,于是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出现了一个深深,而且是清晰可见的爪印…

六个小矮人又重新抱成一团儿,眼泪飙得更凶,至于季言之口中的‘小一’,也就是小矮人一号,也是含着热泪,委屈极了的点头表示,自己会做好厨师的工作,为季言之提供美味的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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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老季穿成大灰狼的,但是写的时候~~┓(???`?)┏,就成了这样~~噗,真心不是故意的(正经脸)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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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第十七个故事

季言之在七个小矮人所住的小房子里见到了狗爹的唯一遗物, 那条被护理、保养得十分好的毛皮地毯。不过据哭唧唧的小矮人二号,也就是小二解释,他们没有伤害道格森一世,之所以会拥有这条漂亮得如同金子, 会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毛皮地毯,是他们用挖矿采集来的一小袋钻石,从猎人大叔手中换来的!

“猎人?”想到《小红帽》、《白雪公主》外加很多童话故事里都出场过的猎人大叔, 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问:“小二口中的猎人,是住在森林外的小镇上,家和小红帽家比较靠近,看起来特别不修边幅, 总是背着猎弓, 身边跟着一条瘸腿狗儿的中年大叔?”

小二狂点头:“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杀了你的爸爸, 我们七兄弟都是无辜的!”

季言之有些困恼的挠挠毛茸茸的脑袋, 这没道理啊,他的狗爹即使毛皮漂亮,但品种好歹是一头纯正的牧羊犬。牧羊犬是什么样的存在?是牧民牧马放羊的好帮手, 总不能因为狗爹不走寻常路,猎人大叔不能因为狗爹不赶走多次向羊儿下手的狼妈、反而和狼妈谈起了恋爱, 就痛下杀手吧……

或者说猎人大叔本意是想猎杀和狗爹待在一起的狼妈, 但是靶子不准, 射中了狗爹。又因为狗爹那一身毛皮实在漂亮, 就扒了狗爹的皮,并从七个小矮人的手上换取了一小袋子的钻石…

简直太不要脸了,季言之义愤填膺的表示,狗爹的皮毛哪值一小袋子钻石的价…

咳,好像这么想想,太没有良心了!

变成动物后,思维方式也幼稚化了的季言之有些心虚的撇过头:“今天吃什么?”

小二想了一会儿,回答道:“做饭是大哥的事,我不知道啦!”

季言之:……既然不知道,那还想那么一会儿,是想找打呢还是想打打?

用无语都无法形容自己郁闷的心情,季言之干脆懒得再找小二说话,免得自己真的控制不了自己的暴脾气,动手揍小矮人二号就不好了。

季言之离开了小房子,开始往离小房子不远的湖泊走去。不过在路痴的蜜汁方向感的作用下,季言之再一次偏离了路线,他越走越偏,穿过杂草丛生、灌木密集,高大树木直冲云霄,周围一切看起来绿得发黑,足以用黑森林来形容的密林,然后就发现了一幢长满了爬山虎,看起来很破旧,里面却灯火通明的宫殿…

季言之歪着脑袋在原地思索一秒,然后果断的迈开腿儿,飞快的朝着宫殿奔去。

不就是被巫婆施了恶毒咒语,变成了一头雄狮的倒霉王子的住所吗,对于如今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季言之来说,吃东西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而且,虽说他的系统空间也准备了不少的食物以备不时之需,但免费的食物,或者说霸王餐吃起来更有成就感不是。抱着如此霸道的想法,季言之飞速的窜进了宫殿,

同《美女和野兽》故事里所说的那样,因为一顿饭就把自己温柔善良外加美丽的小女儿给‘卖’了的商人,赶夜路因为迷路‘闯’进了这幢宫殿里一样的是,庭院里一个人也没有。马厩的门大敞开着,除了干草和燕麦外,连马儿也没有。想来,野兽王子已经在默默的等待着他的老丈人的到来…

季言之转而迈动四肢,朝着灯火通明的大厅跑去,刚到门口,属于食物的香味儿就扑面而来。

“手艺不错!”

很大方给变成了生活用品的仆人们点了好多赞,季言之溜上了摆满食物的餐桌上,开始像人一样,左爪握叉,右爪握刀,吃起了香味四溢的烤鸡,以及大概有五分熟的烤牛排…

正顶着食物一蹦一跳来到大厅,准备将最后一份食物放道餐桌上的‘托盘’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怎么属于王子殿下的位置上坐着一只,嗯,有着淡金色、好像阳光一样毛皮,却长得像一头狼的幼崽,在吃着属于王子的食物。而且瞧他左爪握叉,右爪握刀的姿势,怕是很多贵族也做不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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