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X方思明】水月镜花+番外(7)
方思明怔怔地望着他。
原随云道:“你终于愿意醒了?”
“……”方思明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仍只盯着他瞧。
“怎么了?”原随云站起身走到床边,“莫非我……莫非大哥的脸上有什么?”
“……大哥?”方思明重复着这个称呼,神色有些疑惑。
“……对,大哥。”原随云笃定道,“可有哪里不对?”
方思明又怔了一会儿,脸上的疑惑渐渐散去,转而化为某种懵懂的喜悦。
他忽然笑了起来:“……大哥。”
原随云微微一顿。
他面上毫无波澜,心下却如同被一头小兽重重一撞。他知道此刻的方思明笑得必然十分好看,嘴角弯起的弧度有如初生新月,而琥珀色的眼里则盛满了灿然阳光。他记得幼年之时看过的新月与阳光,那曾是最喜爱的景色,而待年长之后便只能时时于梦中回忆。
他忍不住地再一次怨恨,为何自己会变成个瞎子。
原随云轻轻嗯了一声。
方思明道:“大哥,我为何会躺在这里?这又是哪里?”
原随云想了想,回答道:“这是我在江南的别院。你被仇人擒住,受了伤,我便把你带到了这里养伤。”
养伤?方思明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浑身上下都在疼,不由发出一声轻哼。
原随云在他身边坐下,柔声问:“疼得很厉害?”
方思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还好。”
原随云喉间溢出一声轻笑,道:“你只要醒过来,就总会好起来的。”
他将方思明背后垫上软枕,扶着半坐起来,又问:“你躺了很久。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方思明干脆地道:“要。”
下人低着头走进屋内,端来了一直温在灶上的米粥。雪白的米粒悬浮在浓稠的汤水之中,表面还洒了几粒鲜红的枸杞。
方思明正要去端,却发觉自己的十根手指上都缠裹了厚厚的绷带,连弯一下都费力。
原随云道:“你别动,我来。”说罢将粥碗拿在手里,一手执勺,在粥中搅动几番,随后舀起,递到方思明嘴边。
这一连串动作流畅无比,执勺的手平稳而笃定,几乎要让人怀疑,他是可以看得见的。
但方思明却莫名觉得,面前之人的内心远不及外表那般平静,似乎有一丝紧张。
他凑头过去,叼住勺子,咽下了那口粥。
原随云淡淡一笑,重新舀了一勺,又递过来。如此,一碗粥渐渐喂完。原随云站起身,将碗放回桌上。方思明望着他背影,忽然轻声道:“大哥很久都未曾这样照顾过我了。”
原随云道:“是吗?”
方思明道:“是啊。上一次还是我犯错挨罚,被刑堂的鞭子打得起不来身那次。那时候大哥也是这样喂我吃东西的……”
“我罚过你……?”原随云喃喃道:“那,你可曾怨恨大哥?”
方思明摇了摇头:“我怎会怨恨大哥?身上虽然疼痛,但心里却是高兴的。因为我知道,大哥……大哥终是关心我的。后来……后来我甚至期盼,能被多罚几次,哪怕伤得再重,只要大哥愿意多看看我,在我身边多呆些时候,都是值得的。”
原随云返回床边,执起方思明受伤的手,像是有些痛惜似的,指尖轻轻抚过层层绷带。
过了片刻,他温声问道:“那倘若大哥一直这样照顾你,你会一直听大哥的话吗?”
方思明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答:“大哥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
原随云微微一顿,他脸上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神色,只是握着方思明的手用力了些。
“……乖。”
*简单地说,就是明明用引梦术把自己封在了梦境里。于是原总就同样用了引梦术,篡改了明明的记忆,厚颜无耻地把“义父”改成了“大哥”。
另外原总唱的词是瞎编的。结合了白居易《无可奈何歌》的内容和一些其它的典故。有趣的是“云何不随”这句,本意是“为何不跟随而去”,但原总,他正好叫原随云233333。这段词翻译过来大概就是原总在叫人起床:
“你在做梦喂!听见我弹琴了吗!听见了就赶快醒过来!接受现实吧!沉迷梦境是没有好结果的!你真的快死了喂!”
第六章
(作大死之后痛并快乐着的原总。)
再次苏醒后,方思明恢复得很快。不过数日,便能下地,再过月余,行动举止已与寻常无异。
原随云起先有些担心。毕竟先前也曾听说,云梦门派严禁利用引梦术修改他人记忆,盖因此法十分凶险。若用得好,自然可借人之梦医人之心;但倘若用得不好,轻则导致性格扭曲,重者甚至可致人发疯发狂。他虽知晓百家武学,但并不擅长医道,这引梦术又是第一次真正在人身上使用,没有多大把握。暗地里观察许久,方思明除了确实把“大哥”当做了“义父”之外,并无什么异常,自觉这一次应当是用得好的。
然而渐渐地,仿佛又有哪里不对。
方思明虽然对他的义父忠心赤诚,但在江湖上绝大多数传说之中,万圣阁少主都还是阴沉狠辣、冷心冷情的。故而原随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留在他身边的这个方思明,为何竟是这样的……这样的……
那是个温暖的春日,原随云正在屋内抚琴,忽隐隐约约听到狗吠之声。循着声音走去,发觉自家院子门口,不知为何竟聚集着数条流浪狗。大的小的,公的母的,有的躺在草地上慵懒地晒太阳,有的互相追逐打闹,还有的一个劲往人身上蹭——那个人是方思明。
方思明看见原随云过来,一开始似乎想躲,闪身就绕到了一棵大树后面。但见原随云站在原地没有离开的意思,又不得不自己绕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行礼:“……大哥。”
原随云下巴朝那些狗点了点,语气温和地问道:“思明不妨与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方思明有些忐忑,仔细观察了原随云,觉得他并不像是生气的模样,这才指了指个头最大的那条黄狗道:“我这几日外出散步时常常遇见它,便随手喂了喂。哪知转天它就将全家老小都带来了,走到哪儿都跟着。”
“哦……”原随云一只手托着下巴,仍然十分温和地问,“想养?”
方思明有一瞬间的诧异,但马上便开口否认:“不,大哥误会了,我从未这样想过。”
“当真?”原随云顿了一顿,“思明……莫与大哥说谎。”
方思明微微一震,低下头道:“是。思明知错。”
原随云仍在沉吟。事实上,他方才一瞬间的确在心底深处涌起了无数种黑暗的想法,他可以让这些小家伙瞬间消失得一只不剩,或让它们的鲜血铺遍门前这条石板路。毕竟将他人心爱之物像垃圾般撕烂揉碎,再把残骸仔仔细细展示在对方面前,欣赏那些哀嚎与痛哭,是他向来最喜欢的事情。
但话一出口,却变成了:“想养便养罢。我蝙蝠岛生意往来多年,不至于几条狗都供不起。”
方思明猛地抬头,不可思议道:“大哥?!”
原随云道:“嗯。怎么?”
“不……”方思明像是想说些什么,但又把那些话语都咽了回去,转而问道,“大哥抱着琴,是要出门?”
原随云道:“是啊。……有点事情要办。”
“可需要护卫——”
“不,此行并无危险。”
方思明点了点头道:“那么祝大哥一路顺风,快去快回。”
原随云便打算离去,刚踏出两步,忽又转过身来:“没有别的什么要与我说?”
“没——”
“嗯?”
方思明微一犹豫,终于道:“大哥归来的时候,可否带些肉干?”
“肉干?厨房里没有了吗?”
“这……”方思明的声音小了一些,“这几日,都已经被我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