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黎曦式女主+番外(123)
她想掐一把黎曦的脸消消气。
对,就是黎曦的脸,不是布鲁斯的脸,也不是灵魂是布鲁斯,脸是黎曦的脸。
戴安娜冷静了一会儿,从身后抽出一张报纸翻看,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找来的。
黎曦瞥了一眼报纸的名字——《星球日报》,布鲁斯今天看的那一刊。
她又想起了布鲁斯之前问她的那个问题,沉默了一会儿,仰着头,举起手臂盖在眼睛上,挡住有些刺眼的阳光。
总觉得韦恩先生刚才那个问题怪怪的……
蝙蝠侠本人问她对“蝙蝠侠不杀人”的看法是什么。
这个问题她要怎么回答?说“挺好的,棒棒哒”太狗腿,说“非常不好,丑拒”,妥妥的是在拉仇恨值啊。
不管怎么回答都不对,黎曦觉得他其实是想搞事情。
他该不会是心情不好,于是故意问这个问题,不管问题的结果是什么,他都可以以“回答错误”为借口,和自己干一架吧?
黎曦被自己的脑洞吓得瑟瑟发抖,连忙吃一块小甜饼压压惊。
心机!
韦恩先生真是太心机了!
处心积虑地要干掉朕,好继承朕的小甜饼。
过了一会儿,戴安娜也看见了那则文章,她扬了扬眉。
克拉克这是公然和蝙蝠侠作对啊。
想搞事情是吧。
“黎曦,你看过这个吗?”
“嗯,看过呀。”黎曦悠哉悠哉地磕着瓜子,点了下头之后,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表情有些惊恐,“亲爱的戴安娜,你不会也要问我关于这件事的看法是什么吧?”
“也?”戴安娜挑眉,“谁问过这个问题?蝙蝠侠本人?”
黎曦没说话,算是默认了戴安娜的话。
“本来我没有那个想法的,但是既然黎曦你提了,我突然很想知道你的答案。”戴安娜放下报纸,兴味十足地看着黎曦。
黎曦一顿,垂眸看了看桌上的报纸,又抬眸看了看戴安娜,“……你认真的?”
她干巴巴地问。
“当然。”不然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吗?“可以说说吗?”
黎曦盯着戴安娜满是笑意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忽然低头捂住脸。
小姐姐这么漂亮,她怎么忍得下心去拒绝她?
药丸药丸药丸。
她纠结了好一会儿,然后转着脑袋来回看。
戴安娜好奇地跟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什么也没有呀。
她在看什么呢。
“我在看当事人在不在场。”黎曦看出她疑惑,跟做贼似的悄声道,“当着别人的面议论别人,感觉怪怪的。”
戴安娜下意识地往某个方向瞥了一眼,可疑地沉默了几秒。
“……Yeah.”
他……应该、也许、大概,听不到吧?
“算了。”黎曦环顾四周了一会儿,虽然没看见布鲁斯,但是突然泄了气。
就算布鲁斯真的在这儿,且存心想隐藏的话,她也是察觉不到的。
有灵力也察觉不到。
也不知道他这身隐匿能力师承于谁,简直变态了。
警察蜀黍呢,我要举报,这里有疑似伪装成人类的外星人!
“你让我先想一想这个问题再回答你。”黎曦理了理情绪。
她对蝙蝠侠不杀人这件事的看法是什么?
她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哪怕是当初蝙蝠侠阻止她杀那个杀害她父母的凶手时也没有。
一是因为懒得,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血条;二也是因为懒得,反正不关她的事,她才没那个闲工夫操心别人呢。
黎曦撑着下巴,目光放空。
蝙蝠侠不杀人,也许是为了自己不被掌控别人生命的快感控制,从而坠入黑暗;也许是为了不引起普通民众对他的恐惧,从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也许……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
蝙蝠侠或许是认为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不,他一定是这样认为的。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罪犯有罪,但是你知道他有罪,便杀掉了罪犯,这就是结果正义。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罪犯有罪,并且经过相关机关审理,判处他相应的刑法,这就是程序正义。
——宁可错放一千,不可冤枉一个。
布鲁斯不认为超级英雄有代替司法机关定夺人命的权利,所以他不杀人,而是把活的罪犯和证据一起,丢到警察局去。
如果他杀了人,那便是死无对证。
你说他有罪?那拿出证据来呀。
什么?你有证据?我不相信。
毕竟你是能力通天的超级英雄,整座城市都在你的掌控之中,杀一个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伪装出一沓证据有什么难的。
民众不会信服他的一面之词,司法机关也不会。
他那样做了,会动摇到社会的根本。
又是老生常谈的那个问题。
有钱、有权、有本事,就可以为所欲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那样做?反正我有钱/有权/有本事,警察抓不到我,法律对我无可奈何,我说他是坏人,他就是坏人,死不足惜,不服气?你要抓我?那你怎么不去抓蝙蝠侠呢?他也是那样做的。
人们对法律和司法机构的信任会越来越低,警察处理不了罪恶,那我来好了,警察无法为我伸张正义,那我来好了。人人都为所欲为,想弄死谁就弄死谁,哪怕对方可能只是骂了他一句,惹得他心生不快了。
那个时候,社会会混乱,秩序会崩盘,哥谭,会如小丑所期待的那样,陷入更深、更混乱的黑暗之中。
或许是黎曦想多了吧,但是哥谭这个地界,警察没什么卵用,法院没什么卵用,最普通市民的都是二十级小怪的水准,发生上述事件一点也不稀奇。
思至于此,黎曦的动作忽然一顿,表情变得犹为古怪。
MMP,她都在想什么啊,她居然是赞同蝙蝠侠的作为的!太可怕了,她在这之前怎么不知道?
不,这不是我的问题,是布鲁斯这个人有毒,剧毒!
我要吃点东西压压惊。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别去照亮别人。
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
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这是蝙蝠侠教会我的东西。
☆、中立
黎曦麻木地塞了点东西进肚子,然后对戴安娜·普林斯道:“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就是,普通市民是没有资格代替执掌律法的人执行正义的,超级英雄也不能。”
戴安娜沉思片刻,“也就是说,你赞同蝙蝠侠的观点。”
这倒是挺令她惊讶的。
黎曦表示,不仅你一个人惊讶,老子也很惊讶好吗!布鲁斯·韦恩是不是悄悄咪咪地给老子的大脑下病毒了?!
掀桌子,这个锅老子不背!不背!给巴蒂吧!
巴蒂:“……”不背,滚!
遇到什么锅你都往本大爷身上甩!你当本大爷是背锅侠啊!
虽然黎曦面上百般不情愿不乐意不高兴,但是心里,她清楚的知道,她是有些欣赏蝙蝠侠的。
她明白,她不是蝙蝠侠那样的人,也不可能成为那样的人。
蝙蝠侠的敌人很强大,所以他要让自己无时无刻不保持理智和警惕。
那样活着太累了。
真的太累了,痛苦又艰辛。
黎曦只是想想都觉得太难。
布鲁斯·韦恩是一个人啊,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会疼痛的人。
既然他是一个人,那么就逃不了七情六欲。他会有被愤怒支配的那一面,可是他却要用尽全身力量克制自己不去杀人。
信仰至高无上,究竟要至高无上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人甘愿背负着沉重的面具与包袱,在无边的黑暗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