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梳子(57)

作者:西岭雪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相思的梳子若把青丝比情思,系我一生一世。 《相思梳子》作者西岭雪,原名刘恺怡,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之小女子。生平三大嗜好:读书,写字,写字换钱。人生信条:不负我心,为爱生存。对读者的希望:相信世间有爱真善美存在。 爱要放在第一全,有爱才有真善美。对自己的希望:一直写下去,写到满意,写到老,写到写不动。点击展开

泪水滴落,我缓缓抬起头来,却见文革已牵着儿子远远地来了。哎,子仪……

思念一日甚似一日,我渐渐卧床不起。文革强拖了我去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患了胃癌。

胃癌!我的生命再一次走向尽头,而子仪依然未现。子仪,你何忍负我?

病情渐发展到不得不住院治疗,文革抛了工作,日夜守在医院陪我。由于做化疗,我的一头长发大把大把地脱落了,我却不以为意,安静地只等着生命结束好快一点转入轮回,以期与子仪再世重逢,彼时,我仍会保有子仪的记忆吗?

我在梦里苦苦追问:“子仪,你会忘记我吗?”

“夕颜,不要胡思乱想。”子仪端过一杯水,一手揽着我的肩扶我坐起,一手将杯送至我唇边:“慢慢喝,有点热。”难得一见的温情令我心中伤痛,握住他的手泪如泉涌:“子仪,告诉我错在哪儿?我来改,希望来世可以做个让你满意的女孩,终能为你所爱……”

我哭泣,肝肠俱裂,文革伸手将我推醒:“夕颜,醒醒,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茫然地睁开眼来,噩梦?不,那是一个虽然苦涩不堪却令我宁愿沉睡不愿醒的爱之梦,但我又如何对丈夫启齿?望着他一脸的焦虑和忧伤,我心中忽觉不忍,轻轻抚一下他的脸说:“文革,你有白头发了……”

他的头一低,眼圈迅速红了,掩饰地站起身问:“你要不要喝水?”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兑了一杯水过来,先在自己唇边试一试,这才一手搂着我的肩将我扶起,另一只手将水送至我唇前:“有点热,慢慢喝。”

我心一震,脱口轻呼:“子仪!”

“子仪?”丈夫的手一抖,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我自知失态,窘得满脸通红,却仍是大吃一惊:“你知道子仪?”

“当然,这本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为了表示革命就给我改了名字……”

我瞠目,恍然大悟,子仪,原来子仪就是我的丈夫!我们果然再世重逢,且终成眷属,子仪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却被我一再忽视。

我想起每每午夜梦醒,总是可以听到文革均匀平稳的呼吸,想到沿着海淀南路追溯回忆却看到丈夫已守在路口,想起海岳开襟我呼唤着“子仪勿忘我”,一抬头看到了他含笑的脸……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始终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我竟不知旧梦早圆。梦已成真梦已残哦,我怎将天堂错过?

“子仪……”我流着泪握住丈夫的手,前世今生在这一刻合二为一,我们突然都变得透明,将彼此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刻的了解足够我们度过平和美满的一生,而我的一生即将结束。

“子仪,如果有来生,请记得与我重逢,让我以一生的爱报你,直至生生世世……”

第1章 古城墙生死恋

我一直喜欢把西安市叫做长安城。

一个城市要有城墙才可以称之为城,西安是一座真正的有尊严的城。它四面连绵不断的城墙使它历经百年沧桑而仍有一股帝王之气,就好像欧洲贵族冠在姓字前的冯或者德,到今时贵族虽然没落,贵族的气质却依然鹤立鸡群,不容混淆。

月光皎好的晚上,独自登上城头,一踏上那厚实的城墙砖,城下的人事凡尘就都立刻远了,淡了。如泣如诉的风声中,我仿佛可以听得到城墙的心跳,可以感觉它坚硬外壳下的温柔的爱。

有冷自心底缓缓渗出,我觉得孤独,我又觉得踏实。我依偎在城砖上,抚摸着上面清晰的刻划,轻轻读出一个名字,思绪被月华如水牵引得很远,很远,一直远到千年以前的古代去……

某朝某代,叛军作乱,护城守卫们枕戈待旦,誓以生命维护城中老小妇孺的生活平安。

个中一位年轻卫士,叫做秦钺的,在月亮升起前向同伴倾诉心事:“我们是为了保护女人而战的,这是男人的天职。可是,我却还没来得及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同她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说这话的当夜,敌人来攻,秦钺身中多箭,战死城头。拼着最后一丝力气,他以手中矛尖蘸着鲜血在城砖上用力刻下自己的名字。彼时月已升至中天,明洁如洗,秦钺对月起誓:如果多年之后,有一个姑娘,纯洁善良,一如明月。她会出现在城墙之上,于月光下读出我血浸的名字。那时,我的精魂将附在这城砖上重生,与她生死相爱。

斗转星移,终于今夜我纱衣长裙踏上了这座古城墙,读出了那惊心动魄的两个字:秦钺。

我的手轻轻抚摩着,我的心微微颤栗着,月光在那一刻忽然黯淡,我于是知道要有事发生了。

然后我听到身后有锵锵的脚步声,铠甲相碰的清脆声。我回过头去,便看到了他。

他穿着战袍,铠甲上泛着素冷的光,并不因年代陈久而锈钝。他走近,在与我隔一段距离处停下来,将长矛倚在城头,柔声问:“你怕不怕?”

我望着他,望进远古,也望尽永恒。我答:“不怕,是我令你重生。”

我们相遇,就像风拂过水面一样自然而动荡,千变万化,每一分钟都有新的涟漪新的惊喜。

他给我讲前人的风俗典故,而我告诉他今时的礼仪时尚。我在城头起舞,白纱的裙摆舞成一朵硕大的百合花,我让他走近,闻我身上的香水味,说这是法国的牌子卡佛莲。

法国?他不明白。他说那时的妇女也是香香的,不过是用香料薰染的。

我不信,听说那时女人都穿得又厚又多,几个月不洗澡的,怎么会香?

他笑笑,不与我辩。但是指着我的纱裙说这并不是最好的料子,他们那个时代,有一种丝料,叫做绡,整条裙子可以束在一起穿过一枚戒指。

我神往。丝,一直是我十分敬畏的一种衣料,总觉得它是有生命的。它的前世是一只只蚕,努力地食桑,缠绵地吐丝,绝望地作茧自缚,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愈挣扎便缠绕得愈紧,直至吐尽相思,化蛾归去,然后成就一件件柔软的华衣。

整个过程像不像爱情?我问。

爱情。他轻轻重复着,似乎对这个词有些不适应。他说,我们那个时代的女人通常不会这么大胆地谈论爱情问题。

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男人和女人已经平等,一夫一妻,多出的那个叫第三者。我给他看我戴的手表,穿的高跟鞋,还请他尝试我的520牌子的香烟。

他十分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

虽然争执颇多,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手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但是第二天是雨天,我不甘心,还是去了。红纸伞,绿罗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终不能遇。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我无端地挑剔,总觉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我渴望天晴,渴望月圆,渴望古城墙上的千古之约。

我同秦铖之间相隔的,有没有1000年?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他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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