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梳子(34)
可琪愣了愣,抽回手轻柔地说:“不是好不好,是真不真。你神志不清时说的话是不能做准的。明早醒了再说也不迟。”
我的确有些迷糊,但扯了可琪的手不愿放,生死之际我觉得孤独,生怕她离开我。我含含糊糊地说:“可琪,你别走,你要是怕闷,我给你讲故事……”
我到底也不知自己讲了些什么,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再醒来时可琪已经不见了,她昨天的位置上坐着思仪,这让我在朦胧之间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思仪的眼睛肿着,见我醒了,忙不迭地凑近来:“少权,你可醒了。今早可琪给我打电话,可把我吓坏了。我给你炖了鸡汤,你没有人照顾怎么行呢?还说不愿结婚,这要不是我,你现在要喝没喝要吃没吃,谁管?可琪会管吗?会管也不扔下你走开了。哎,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撞车?可琪怎么跟你在一起……”
我呻吟一声闭上眼睛:“思仪,你让我再撞一次好了。”
当着思仪面,我给可琪打电话:“你见死不救,置我于不义。”
可琪抗议:“你公平一点,我守着你直到今晨8时才离开,回到家刚想睡一觉眼睛还没闭紧你又来打扰。”
“可是我九死一生,你不该庆祝我们再世重逢,然后陪我到天荒地老吗?”我信口胡言,存心惹思仪生气,却听到可琪在那端认认真真叹了口气:“少权,以后这种玩笑别再开了。感谢昨天晚上你的真诚,但是我对你父母的事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们两个是不同的。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我今年已经30岁,玩不起也错不起了。我们做朋友不好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我竟把自己私生子的身世告诉了她,所以她知道我绝对不会同意结婚而决定与我到此为止了?我嘟嘟哝哝:“酒肉哥们十个也还不热闹,红颜知己却一个已经太多。你至少该拉着我的手再喂我吃三十个梨子。”
“喂喂,你只是轻微脑震荡,收拾一下就可出院,并没撞至半身不遂。我要好好睡一觉,晚上还有舞会呢。”
“别睡了,来接我出院,我们去吃早餐。”
“魏少权,你怎么不干脆撞死?”这恶毒的小女人诅咒着挂掉电话。我抬头坦然地望着叶思仪,一脸无耻笑容:“昨晚我向她求婚,被她拒绝了。”
叶思仪忍着等我电话打完,这时终于忍无可忍:“什么?我整整8年等你开口求婚,你倒腆着脸到她那去找闭门羹吃?你这贱人,去死吧!”她把整罐鸡汤泼向我,然后摔门而去。
我啼笑皆非,贱人?以前不是男人骂女人的专用名词吗?如今乾坤颠倒了?好险没被烫到,但是被子褥子汁水淋漓,挨了护士小姐老大一顿埋怨,最后塞了50元小费才算让她闭嘴。
死里逃生,忽然让我想明白许多事,人生苦短,我实在不该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忍受叶思仪的聒噪纠缠上。她反正是要恨我的,我反正是要补偿她的,父亲给母亲一座大房子让她等了半辈子,我不想那么残酷,我决定大方点把一切尽快了结。
最终我CALL了Float来接我出院。Float很仗义,正陪朋友打保龄球,听到传呼扔下哥们儿就来了。见到我,远远飞一香吻:“我知道你为什么撞车,想我想的是不是?”
我攀住她的肩:“福老大,我们去玩蹦极跳怎么样?”
“你体验死亡上瘾了!”Float推我一把,“今儿所有体力劳动包括床上体操全免。我陪你玩一天素节目,喝茶逛街看电影,你也不许开车,我们学小青年轧马路谈恋爱。”
再世为人,我忽然很珍惜这阳光这绿树,对于逛街表现出空前热情。Float今天的妆扮也很纯情,我们手挽手肩并肩一副热恋模样。但我的确不是做戏,虽然这里也没太多真情,但,不是假的。
我问Float:“如果不用‘爱’,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的感情?”
Float沙哑地笑:“相好。”
她似对什么问题都有一个现成答案,而我爱煞她的这份机灵。女人不易太聪明,女人的聪明用于取悦男人足矣,像Float,但别用来同男人比,像陈可琪。
傍晚时我打电话提醒可琪换装,说好一小时后去接她赴宴。
我也邀请了Float,她爽快地答允,并不在意宴会女主人不是她,她自然另有舞伴。
我们对彼此没有责任,无论身体或灵魂。
盛装的可琪令我惊艳。我赞羡:“被这样的女子拒绝可以作为老年回忆时最大的遗憾。我这一生可真圆满,连缺陷美都有了。”
可琪凝视我的眼睛,认真地说:“少权,一个男人一生中总该有至少一位真正的异性朋友,坦诚相待,止乎于理。希望我有资格做你这样的朋友。”
我也不由地严肃起来,握住可琪的手说:“可琪,你真是令我心折。”
在去酒店的路上,可琪微笑:“今天是我30岁生日,有你这位好朋友为我庆祝,我真的很感激,无以为报,不如送一个愿望给你吧。”
“送愿望?”
“是,吹生日蜡烛时不是可以许三个愿吗?我把其中一个愿望送给你。”
我想一想,“那好,我的愿望是,一生拥有陈可琪这位好朋友,精诚合作;可以马上离开叶思仪,但希望她不要恨我;还有,不断遇到更多更可爱的Float……”
“够了够了,”可琪笑得岔气,“你这贪心的人,把我的三个愿望都用光了,还在滥许愿。”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轻轻叹息,“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一愣,“什么?”
“我说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小说里说:每个男人一生中都有过至少红玫瑰与白玫瑰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红的就成了蚊子血,白的则是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米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是么?张爱玲是这样说的么?那她可真是我们男人的知己。
但我是不要结婚的,我一个也不要娶,我要我的女人永远是香艳的玫瑰花。如果Float是红玫瑰,那她便永远浓艳地开放,如果我不再爱她,我自会遇到另一朵同样浓艳的红玫瑰;可琪应该是那朵白玫瑰罢,她既然不愿做我的女人,那就做朋友吧。她说得对,一个男人一生中应该至少有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她因她的智慧与理性而美丽,她会永远美丽。
至于思仪,如果我娶了她,那才真是蚊子血、干饭粒,但我不会那么傻,我不要做那个拍蚊子焖干饭的男人。
五十年后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与张女士笔下的总有些不同吧?
我看一眼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车子在夜里平稳地驶过,舞会即将开始。
第9章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像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