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主人听到这声道谢,顿了顿,随即才用力将约翰拉上去,约翰顾不及去想为什么青年能够仅用一只手如此轻松的将他提溜出来。
约翰爬出电梯井后,他跪在地上平复着过快的心跳。
他的头顶传来青年的低笑声,以及一句语气古怪的客套。“不用谢。”
约翰坐在地上等待腿软的感觉消散的同时,他的视线向上走。
刚才将他从电梯井里救出来的青年翘着腿坐在办公桌上,他穿着西装裤,脚尖点着地面,露出部分白皙的脚踝,他的手肘抵着膝盖,手掌撑着脑袋。
他有着一张俊美的脸,符合所有人对英雄外表的定义,办公室里并没有开灯,窗户却透出晨曦的阳光,他逆着光,正如约翰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样。
当时,这张脸上带着真挚的笑容,将他从灾难中解救出,同样逆着光,语气温和安抚的问他有没有受伤。
当时的约翰是怎么想的?他想,他会永远追随他的英雄,哥谭的白昼骑士。
但现在,这张脸依然是约翰熟悉的、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对这张脸依然记忆深刻。
因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白昼骑士总会出现他的噩梦中伴随着烈焰,浑身浴血,脸色阴沉质问他、无数次在梦中将他杀死。
约翰在心中告诫自己要冷静,所有人都记得他已经死了,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他面前?更何况是以一种比他死前更年轻的姿态出现呢?
不要自己吓自己了,约翰。
下一秒,眼前本该死在了大火之下的恶魔开口了。
法斯特脸上带着轻快的笑容,他笑意吟吟地说:“初次见面?又或者说,好久不见。约翰~”
法斯特的话让约翰的心紧绷到了极致,他该知道的,法斯特会从地狱爬回来报复他,而他先前的一些想法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先不提长得一模一样这种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其次是他顶着那张分外眼熟的脸却还能准确无误地认得约翰,那他一定就是白骑士。
约翰开始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站起来,否则这会儿他也应该又摔下去了。
他的心脏极速跳动着,所有献血都在向心脏流去,他浑身发冷、忍不住打颤,在梦境里经历过的那些残酷场景在他脑中不断回放。
但畏惧死亡并不是约翰如此恐惧的原因。
约翰的愧疚感和心虚几乎压垮了他,比起死亡和折磨,愧疚感更让他心里无法承受。
特别是二十多年后,本该化为灰烬的骑士再度出现在他面前。
因为。
他杀死了哥谭的白昼。
作者有话要说:真正的痴汉布鲁斯。
以及小法有前妻,但前妻身份特殊,我只能告诉你们从头到尾小法都不爱她就是了,他两也没有孩子!!1
第103章 103
法斯特垂眸盯着腿软瘫倒在地上爬不起来面色僵硬的约翰。
法斯特脸上展露出一个清爽的笑容,他笑眯着眼,看起来年轻、无害。
可那双眯起的眸子里却只有一片黑暗。
“别紧张,先生。哦我忘了,是约翰,老朋友。”法斯特从桌上跳下,踱步走到约翰面前。
刚才那只将约翰从死亡的阴影下解救出来的手再度放在约翰面前,可约翰现在再看这只手却怎么也像是不怀好意。
“鉴于我们过去是好友,我想有些事儿你会原因告诉我的对吗?”法斯特语气自然极了,就好像他完全无法从约翰的表现看出约翰曾对他做过什么似的。
法斯特展开笑颜,继续说:“不过请放心,我并没有过去的记忆...”
他顿了顿,原本温和自然的语气生硬的转化为冰冷的语气。“所以我不会对你留手,而我可以发誓,你会在接下来说出我想要的。”
法斯特扯出一个愉悦的笑。“现在是我问你答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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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又是一个哥谭的夜晚,警察们巡视着街道避免发生暴力事件。
但并不是所有罪犯都会在警察巡视的范围内干坏事。
不仅是因为更安全,也更为了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力,又或者蝙蝠侠的注意力。
他们有着更高的格调,以及更加高调的出场方式。
这样的坏蛋在哥谭,默认不在警察的处理范围内,他们都是蝙蝠侠的目标,作为警察,他们只需要听从上级的指挥决定帮不帮蝙蝠侠而已。
毕竟戈登警长和蝙蝠侠可是一直有着合作关系的。
这次的操作手法,又是熟悉的网络操控,所有的连接了网络的屏幕均被被接入新的画面。
蝙蝠侠的老对头。
TheJoker。
只有小丑会这么闲,犯罪之后一定要大张旗鼓的告诉蝙蝠侠以及顺便告诉全哥谭,他接下来要做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