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之流年(空城第二部)(12)
现在,摩尔教还存在著吗?
那些曾经存在过的人,事,那些如繁花绽放过的一切,都已经凋零了。
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我的过去,已经成了久远的历史。
即使我是一个不畏惧时光流逝的蛇妖,也觉得这一切是那麽的莫测难料。
屋里只有一扇很小的窗子,可以听到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让人觉得有些气闷。
听到楼下有人唱著诗,语音模糊,词分辨不清。但是曲调却显得苍凉悲伤,令人莫名的惆怅。
我索性坐了起来,走过去推开那扇小窗子。
雨声和歌声听的更清晰了。
"当星月升起的时候,你我天各一方,互望离别的方向。"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泪留满面,我们终究永别,无法再。。。。。。那一颗星,在天边隐没。。。。。。"
吟游诗歌许多都是这样的悲凉调子,因为唱诗人本身就是过著颠沛流离的生活,朝不保夕,没有归宿,没有故乡。。。。。。
走到哪里算哪里的生活。
我忽然觉得有些心酸。
现在,我也成了一个异乡人。
没有故乡,没有归宿。
我把睡在地下的青丝抱起来,放在床上,拉过毯子盖著他。
他没有醒。
这两天。。。。。。走了太远的路,对一个瘦瘦的,还称不上少年的孩子来说,是太劳累了。
况且。。。。。。
这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两天。
中间,穿越了一百年。
现在还觉得这不是真实的,一切不过是场幻觉。
但是又有个声音在心底说,这一切都是真的。
世事总是如此出人意料,你以为你已经预料到一切,可是,不是的。
你远远看不到那现实的边缘,那残酷的真实以何种方式来到。
就象再高明的画师,也画不出天边那多变美丽的云霞。
无论是谁,是人,是妖,是魔。
谁能说,已经用双手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不,谁也不能。
所有的人,只是尽力,让自己在这乱世中奋力沈浮,当然是要浮起来,而不是沈下去。
我静静的站在窗口,楼下的歌声渐渐低了,没了。
阴雨的日子,天似乎并不是从东方亮起。
那一直有些幽微的天光,慢慢的,变白。
微风细雨,随风入窗。
青丝爬了起来,把长衣披在我肩膀上。
我回头看看他。
青丝望著我,眼中满是信任和依赖。
我摸了一下他的头。
凭我,保他在乱世中有一席安世之处,还是没问题的吧?
只是。。。。。。我自己的方向呢?
初认识汝默的时候,为他那种永远从容,永远闲适的姿态倾倒。
当我发现自己也拥有漫长的生命的时候,我也就对任何事情,都很难再付出足够的热情。
即使是,爱情。
流年(卫风) 上部 第15章
章节字数:2203 更新时间:08-02-17 22:45
我们停留在这个大陆边缘的小镇上,生活是不成问题。青丝忙碌著,我担心著他,他也担心著我。
这种状态过了很久,我们才慢慢的调适过来。
从旅店里搬了出来,在离河边不远的地方凭了一所小小的房子。房子真的很小,只有里外两间,但有一个小院子,院子里有一口井,两株小小的野玫瑰,枝子枯干,叶子萎缩,根本没有花朵,看上去可怜巴巴的。
我带著青丝在四周的山林和湿地里采摘草药,配制各种药剂,有时候也替人治疗伤病。我用布把面容遮起来,跑腿打杂的事情都是青丝来做。青丝当然是不出声的,我也极少说话。生活里安静的只有风声,还有屋後面哗哗的水流声。
虽然不能言语总有不便之处,但是这个这荒凉的小镇上,也没有人会去介意。
所有人都在尽力的活下去,而一些小事就这样被忽略。
补血水的生意是最好的,有时候游侠们也会将在野外捡回来的战利品来和我们交换药品,我用很低的价格收进来,再用较高的价格把它们卖出去给需要的人。
这就是生意,这也就是生活。
一样东西对你来说无用,那就没有价值。而有的时候急需一样东西,那它就价比黄金。
生活优渥而悠闲,自在惬意。
青丝渐渐习惯了和人打交道,手势灵变百出,异常生动,完全不懂得哑语的人也可以看明白个大惯。而且他整天都在嘻嘻笑著,四周的镇民渐渐记往并接受了这麽一个灵活讨喜的小哑巴少年,以及,一个沈默的医士。
"看,这个只能入一片,两片的话,就会生出毒性来。"我微笑:"那就不是救命良药而成了害人的毒药了。"
青丝吐吐舌头,把手里正在捶捣的药草放回去一片。
他其实很聪明,一种药的配制不用教第二次。
只是有的时候他有些心不在焉,说了好几次都没有用。
我开始有些担心,他要这样子去做一个药师,可是不行的。
哪怕1000瓶子药水里,999瓶都调对了,可是偏偏有一瓶错了成份,那就可能会害死一个不知情的无辜者。
考虑了几天,还是决定,不再教导他药师的知识。
还是打铁冶炼适合他。
一把刀打废就打废了,不卖就是,倒不会象卖错药一样害人性命。
反正我是什麽东西都收的。破刀,断剑,钝柔,各种铁甲,盾牌,有时候也能收到法师的法杖。
我教他一些入门的锻造和冶炼。就用那些收来的废材料。教他把钝的刀锋磨利,将断剑淬火再续。用铆钉把鳞甲断裂的地方重新铆接在一起,用小砧和小锤把凸凹不平的板甲一点点敲平敲实。
教他用稀有的材料来修补法杖,用好铁好钢来修补盾牌。
青丝学的当然还是快,可是,仍然粗心。
我现在倒不介意了。板甲没敲好,那麽返工再敲。刀没磨利,那返工再磨。
这个就从容得多了,不会动辄要人的命。
开始在一起生活,我发现青丝对吃食情有独锺,几乎成了一种执念。即使这里这麽荒僻,他还是每天尽力搜罗各种调料材料,琢磨著研究著,顿顿花样翻新。上一次做了一锅肉糜,舀到嘴里香浓腴滑,味道十分的好,我尝著那肉非羊非鹿,是种从来没吃过的味道。问他是什麽肉,他笑著比划:就是营地外那种背刺硬皮大老鼠的肉。你觉得味道怎麽样?前两天我杀了几只老鼠,发现他们的肉虽然很肥厚,但是又腥又韧,很难入口。这是配了一种叫棼草的花汁一起熬的,把腥味去了。
我想我的表情大概是僵住了。
老鼠肉。
我当然见过那种老鼠,但是,我见那种老鼠时,已经不吃鼠肉很久了。
而且那种硬皮老鼠长的真叫一个狰狞丑怪,一身脏兮兮黏乎乎的不知道是什麽东西,背刺硬得象匕首一样,外面的野地里爬来爬去的都是这种东西。
我。。。。。。我不是没吃过鼠肉。
不但怨,但是,我已经告别那种生涯,很久,很久,很──久──了!
做人太久了,习惯了清净整洁的生活,一想到吃鼠肉,就觉得胸口有些翻腾恶心,直想作呕。
青丝比划著:您再来一碗吗?
我忙说:"不用不用。"
青丝笑著,把剩下的肉糜盛出来:我给隔壁大叔尝尝去。
我看他出门,连忙追著说一句:"你就不要告诉大叔这是什麽肉了。"
他看看我,歪头想想,点著头走了。
我倒了一杯青草杯,狠狠灌了两大口,才觉得嘴里的肉味稍淡了一些。
屋子很小,而且墙上全是架子,上面摆的满满当当的什麽东西都有。但是屋子并不显得很乱,铺著海棠花木板的地上扫的一丝土也没有,桌椅擦的!亮,鞋子很清洁整齐的摆在门口。衣裳一件件的叠放在橱柜里,每一件都浆洗的干干净净,连最细微的抽线脱缝的地方都细心的用针线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