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同人)永夜(64)
煎饼很烫,他沉默而迅疾地吃着,觉得这是自己煎得最完美的一次。煎煎饼是卡拉赫特教的,加蓝衣调味则是领主大人给的小窍门,初到斯坎迪亚的时候,他很是吃不惯军营的食物和野外训练时的兰巴斯,直到学会了这一手,才觉得日子好过了一点。
他又草草吃了几口,觉得吃不下了,便将剩下的一半放回了煎锅里。
天际的那一抹霞光也不见了,莱戈拉斯仰躺在草地上看着穹隆中时隐时现的群星。它们依然明亮,清澈,纤尘不染,与千年之前也没什么分别。孤山的轮廓则越发朦胧,直似融进了这宁静夜色里。
清风自林间清啸而过,鼻端是轻浅的草木香气。天地浩渺,连生与死的界限似乎也在此刻模糊。梦中那些人的面容逐次远去,睡意水一样地弥漫上来,莱戈拉斯渐渐闭上了眼睛。
一些不一样的声响就在此刻轻轻地响起。
战士的警觉使他立马睁眼,手快速伸向腰间匕首,转向那响动之地。
一个小不点儿,半蹲着草地上,黑黑的小手抓着煎锅里剩下的那块煎饼,怯怯地看着他。
是人类,他愣了。
他翻身坐起,那小家伙立时一抖。
莱戈拉斯做了个安抚的姿势,以通用语柔和地问道:“小家伙,你在做什么?”
“我……饿……”小男孩怯怯地答。
“这么晚怎么不回家?”
小男孩摇头:“没了?”
“什么没了?”他皱眉
“火烧了起来,家没了。”他轻轻地说。
莫非是小孩子住的村子里发生了火灾?莱戈拉斯不由得心生怜悯。
“那你们现在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小男孩转头指向不远处的小丘。
“那边的山洞里吗?你等等。”他收拾好行囊,将冷掉的半块煎饼包好交给小男孩,“这是冷的,得用火烤烤才能吃。”
小男孩如获至宝地捧着它,使劲摇头。
孩子说他叫恩萧,住在孤山下的河谷镇,河谷几天之前突发大火,变为了废墟,那儿现在已经没有人类了。可莱戈拉斯问了半天,恩萧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河谷会突然着火,只是抹着眼泪说能逃掉的都逃掉的,只剩他们来不及跑掉的躲在那山洞里。
就是那个山洞么?莱戈拉斯看着前方那冒出火光的地方,他听到一阵奇异的歌声。
“那是霍普希。”恩萧突然说,“是霍普希的歌,他们在唱给他听。”
“霍普希是谁?”
“一个智者。他是个很老很老的人了。”孩子低下头去,有些难过,“可他们私下里都说,他快要死了……”
莱戈拉斯默默带着他往洞中走去。洞中的人类都是一些老弱病残,看到一个精灵进来,都直直地盯着他看。
莱戈拉斯看得很清楚,里面没有青壮年。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到底是怎样突然且猛烈的大火,才会让年轻人全都仓皇而逃,留下这些可怜的老人和孩子?
他们渐渐走到了山洞最深处,依稀可见尽头的火光与简易的床榻,榻上卧着的便是恩萧口中的智者,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类。
恩萧看着他:“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莱戈拉斯,是绿叶的意思。”
“哦,我可以叫你绿叶哥哥吗?”
“哥哥……”莱戈拉斯默然,自己的年龄只怕做他的祖父也不为过吧,然而他和煦地笑笑,“当然可以,小家伙。”
莱戈拉斯……
榻上的老人微微一颤,费劲地睁开双眼,含糊地发出几个音节:““小殿下……”
莱戈拉斯微微一怔,睁大眼睛看着床榻之上形如枯槁的老人
“恩萧?你上哪儿去了?”榻旁的年轻男人看到恩萧,又惊又喜。
还好,还有一个勇敢善良的青年。
“我去找食物了。呐,”恩萧伸手给他看,“这是绿叶哥哥给我的,我们可以烤一下给霍普希吃。”
火光之下,男人看着眼前俊美的精灵,面上的惊讶丝毫未掩:“我是吉瑞安,多谢你了。您……您就是传说中……”
莱戈拉斯点点头,对于恩萧之前的行为一字不提:“我是精灵王国的战士莱戈拉斯。”
智者眯起了眼睛,好像是被某种光线刺到,又像是在细细打量客人的面容。
“没想到,到我要死了的时候……会有这一天……莱戈拉斯殿下……”
他总算确定自己没听错,忍不住上前一步:“你认识我?”
霍普希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人类的永生与精灵不同,他即便能够拥有不同寻常的寿命,却无法青春永驻。多年风餐露宿在他的身体里埋下隐疾,他离死不远了。
而他的小朋友……他只是长高了,头发长长了,是个匀称修长的青年,像他一千年以前那样。
智者的眼睛埋葬在深深浅浅的皱纹底下,莱戈拉斯只能看出是罕有的纯净的黑,仿佛没有星光的暗夜。
“我认识你……只是可惜,你送我的金盏花……再也没有了……”
他微微一震。
金盏花……似曾相识的双眼……年轻的精灵在记忆中搜索那个名字。
那个陪伴过他如斯短暂却如亘古绵长岁月的名字……
他说,我们人类有句话叫做,男儿有泪不轻弹。
他说,可是,我总得知道我即将为他歌唱的精灵的名字吧。
他说,国王身边的,就是王后。
他说,人们说幽暗密林之王是个顶天立地的王者,那么身为他的儿子的小殿下也应该勇敢一些,坚强一些才对呀。
莱戈拉斯伸出手,碰到老人树皮一样的手背,不敢置信地,做梦似的开口:“伊凡?”
霍普希的眼泪在脸上横流:“你还记得我……小殿下……”
他不由自主地,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来确定这不是在做梦。
“伊露维塔啊……我简直无法相信你还活着!”莱戈拉斯终于失声喊道,“可,你怎么会还活……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究竟活了多少年?但这怎么可能!
小王子大概早就忘了,他们曾分享过什么东西吧,霍普希想。
“大概百多年前,我便回到了这里。”他笑了,“您呢,为什么您又会来到这里?”
莱戈拉斯犹豫了一下,在老人温和的目光下,还是简单地说了出来。从他加入风刃营的始末,到斯坎迪亚的变故,再到……他与国王的一场争吵。
整个过程中老人一直微笑着,柔和地看着他。
“我不明白,伊凡。”他从未向任何精灵说过他心中的烦恼,此刻却并无顾忌。他疲惫地靠上身后的石壁,“真的,我ada他……”
“在我的国家有一句话,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小殿下,任何一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一定都是这样。”
“可我的长远打算就是待在斯坎迪亚,做最优秀的战士,做亚尔维斯叔叔那样的将领。”他皱眉,“我懂,斯坎迪亚战时危险重重,可那不是冒险,是责任。当我立誓之时我便知道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因此在那之前我从未回过王城,你知道吗,我是风刃营最骁勇的战士之一,领主也允我休假之后便可做副使,可他,他从未信任过我。”他自嘲地笑笑。
“但您可曾想过,你未来就一定能做成将军吗?”霍普希怜悯地看着他,“你是王子,或许……未来,你所肩负的职责远比将军大得多。”
“未来的职责?”他冷笑着摇头,“我ada便是王国之主,欧内斯特大人是宰相,亚尔维斯叔叔坐镇北境,千百年都是如此,我能有什么职责?我自认为我的职责便是与斯坎迪亚同生共死,我的职责便是守护东南,为国之藩篱。可是,我最亲爱的ada,尊贵无双说一不二的国王陛下,他不允许!”
老人有些咳嗽:“小殿下,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他们很喜欢听我讲故事,今晚以后……只怕也听不了了。”
听闻有故事,恩萧一脸期待地凑上前来,霍普希笑着揉揉他的脑袋。
“从前有一个人类的皇子,如殿下您一样无忧无虑地长大。当时的贵族好宴饮歌舞,娈童鲜衣,一举一动都透着腐朽与糜烂。皇子与他们不同。皇子好琴,不到十六岁已是全国最好的琴师。听过他弹奏的人都说只要他愿意,他的琴声能让心肠最坚硬的人掉泪。皇子爱着一个姑娘,那姑娘是国内最好的歌姬,他们时常在一起,他弹琴,她唱歌,是最好的伴侣。可皇子的父亲却不喜他弹琴。他逼着他习武,练剑,处理政事,学一切他不擅长且极度厌恶的事,甚至,为了扭转他的性子,令他在一场奢靡的贵族宴会上奏助兴之曲,在那个国家,那是对皇子极大的羞辱。怒不可遏的皇子摔琴而去,从此再未与父亲说过话。他终日与姑娘一起,起弦奏乐,不问世事,只因当时帝国仍然有序地运转。但是过了几年,皇子的国度遭遇了一场浩劫,外敌入侵,铁骑长驱直入,直至皇都城下,皇子的父亲老了,内部奸细悄悄打开了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