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今天可以退休了吗+番外(125)

作者:辣个糊涂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强强 西方罗曼 甜文 超级英雄 关键字:主角:布鲁西 ┃死后穿越,他成为了新世界的天选之子。就是那种他生世界生,他死世界也可能跟着玩完的天选之子。然而——8岁死爹妈,13岁浪迹天涯……这就是他这种这么重要的天选之子要过的日子吗?!点击展开

“蝙蝠侠。”哈维一脸坚定的说道。

“……”

戈登其实在哈维说出“见他”的时候,就猜到了对方究竟想见谁了。可是想到自己那位在黑暗中行走的朋友,戈登就忍不住心里“咯噔”一下。

“我很抱歉,他现在还在被通缉中呢,而我们还没有抓住他,所以你可能见不到了。”

其实在戈登当上局长后,那张通缉令就说得上是名存实亡了。

哈维也很清楚这一点,“那就开灯,蝙蝠灯,是叫这个名字,对吧?”

“那只是一个出了故障时好时坏的装饰品,如果你在意的话,可以去找人修一修。”戈登称得上是油盐不进。

他很欣赏哈维·丹特,但还没有欣赏或者说信任到将他带到蝙蝠侠面前的地步。

哈维从自己的公文包中拿出一袋白色的粉末,“我已经把哥谭的贩毒头目都抓了起来,可还是有源源不断的毒品出现。注意,是出现,而不是流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而你们也许也需要我。”

哈维将那袋白色粉末递给戈登。

戈登接了过来,“有的时候,越少人知道,行动才能越快速安全。”

“你要将所有事情都交给你的那位义警朋友吗,这只会完美的体现警局的无能,然后人们就会对我们失去信任!”

哈维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一开始对蝙蝠侠是存在一种偏见的,但在哥谭工作的这些日子,他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蝙蝠侠是个英雄,哈维认为对方配得上这样的赞誉。

“人们对我们本就没有信任,蝙蝠侠的出现就是最大的证明。”这就是戈登对蝙蝠侠最开始的看法,如果人们信任警局,那么蝙蝠侠就应该努力成为一名警察才对,而不是做什么义警。

哈维直视着詹姆斯·戈登的眼睛,“所以呢,你想说他不信任你,那么你信任他吗?”

“我们互相信任,”戈登回视着对方,“哥谭需要这个。”

“哥谭需要我吗?”哈维摸了摸手中的硬币。

“当然,你可是哥谭的正义骑士。”戈登说出这个《哥谭日报》给哈维起的外号。

哈维笑了,“我听说你们警局对我有个别的称呼。”

戈登也笑了,“这我可就不知道了。”

其实他知道,“光明骑士”嘛,但他觉得这对蝙蝠侠有些不公平。

他承认,哈维·丹特就职以来,做的十分好,嫉恶如仇、心怀正义。

可是蝙蝠侠,他为哥谭流过的血绝不比哈维·丹特在法庭上费过的口水少。

人们追逐光明,却对黑暗中坚守着的人心怀畏惧。戈登知道这也许是蝙蝠侠想要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为对方叫屈。

晚上,布鲁斯在蝙蝠灯开启后,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他接过戈登递过来的那袋毒品,然后就听见戈登说关于哈维想要见自己的事情。

对此,他给出的反应是——转头没。

他觉得也许自己是时候去见对方一面了,不过不是以蝙蝠侠的身份,而是以布鲁斯·韦恩的身份。

检察官这个职位,本来应该是进行选举的,当然了,哥谭的选举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可这次哈维虽然对外说是选举产生的,实际上他是被任命空降过来的。

布鲁斯一直知道美国政府想要在哥谭安插自己的人,可是哥谭的排外性也是出了名的。是的,哥谭排外,连美国政府他们都不承认,有一段时间,哥谭差一点就独立出去了。

哈维·丹特是个哥谭人,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但他的父母都是哥谭人,在他8岁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哥谭,布鲁斯认为这才是交易成功的前提。

没错,交易!

哈维·丹特的检察官一职是美国政府和哥谭势力一次交易的结果,虽然不知道交易内容是什么,但双方似乎都得到了让自己满意的结果,而哈维·丹特,他似乎对此一无所知。

就在布鲁斯思考要怎样接近哈维·丹特的时候,阿尔弗雷德为他提供了一条路——哈维·丹特的女朋友瑞秋·道斯。

布鲁斯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这个人确实算是他的“老朋友”了。

瑞秋的母亲曾在韦恩庄园中做过帮佣,幼时的时候,她还曾是布鲁斯的玩伴。在布鲁斯开始学习法律的时候,瑞秋也会跟着一起听课。

命运就是这么无常,当初立志要通过法律、政治改变哥谭的布鲁斯成为了一名法外的义警,而旁听的瑞秋却成为了助理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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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虽然找到了办法,但还有一个问题摆在面前——要如何接近瑞秋·道斯呢?

他们虽然也勉强可以说的上是青梅竹马, 但自从布鲁斯遭遇了他人生中最大的变故后, 他就再也没见过对方了。

这次如果不是因为哈维·丹特, 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玩伴。

要不……去勾引,不, 是勾搭一下?

对此,阿尔弗雷德有些无奈地表示老爷你开心就好,据他观察, 瑞秋喜欢的可不是花花公子这一款的, 如果布鲁斯以蝙蝠侠的身份去勾搭, 啊,不对, 是追求对方, 说不定韦恩庄园能迎来一位女主人。至于布鲁西宝贝, 阿尔弗雷德认为没戏。

而布鲁斯给出的解释是, 他认为面对情敌,哈维·丹特的反应才能让人更好的看出他的品行啊, 虽然这个行为有那么一丢丢的小缺德, 但布鲁西宝贝可不是什么道德模范, 而且没勾搭过几个别人的女朋友, 算什么花花公子呢。

再说了, 他就是去不走心敷衍的追求一下,又不是要强/迫谁,以瑞秋助理检察官的智慧, 应该能看的出来吧。

对方要是实在看不出来,他也可以做出一副就是为了挑衅哈维·丹特的样子,至于为什么要挑衅他,别问,问就因为布鲁西宝贝不满有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打好了谱,他就立刻查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和最近的行程。

然后他就看见了瑞秋星期天也就是明天有假期,而哈维·丹特提前三周预约了他名下一家餐厅的座位,时间就是明天。

看来自己的勾搭计划可以暂时划去了,布鲁斯决定明天去“偶遇”他们。

到了第二天,布鲁斯穿好了定制西装,约好了漂亮的芭蕾舞演员,然后掐好时间开车载着美人来到了哈维·丹特预约的那家餐厅。

一进门,布鲁斯很有目的性的向瑞秋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为了不留什么破绽,他订的位置就在他们的旁边。

走到他们那桌的时候,布鲁斯停下了脚步。

“哦!这不是我们哥谭最近的大红人吗,哈维·丹特。你身边这位……瑞秋?!”布鲁斯先是有些惊讶的向哈维打招呼,然后一脸惊喜的看着瑞秋。

“你好,韦恩先生。”哈维向布鲁斯打了个招呼。对于布鲁斯·韦恩,哥谭没人不认识他。光是韦恩这个姓氏,就已经足够耀眼,更何况布鲁斯也是一个行事高调的人。

“你好,我们的‘大忙人’韦恩先生,真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瑞秋在说“大忙人”的时候,是带有一种淡淡的排斥和讽刺在其中的,她不喜欢花花公子。

对于布鲁斯·韦恩,她的印象好坏参半。好的印象缘于他们年幼的时候,那时候还年幼的瑞秋已经有了足够敏锐的洞察力,她能感觉到布鲁斯当时对于和一个小女孩玩没什么兴趣,但他还是很细心的照顾自己。坏的印象是因为布鲁斯在回到哥谭后的放浪形骸,可能有的女孩会被布鲁斯富有的家境、英俊的相貌所吸引,但瑞秋不喜欢这个类型的男人。

至于为什么瑞秋至今都还记得对方,打个比方,你可能忘了和你玩过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但很难忘记和你玩过的首富之子,名人效应嘛。

“瑞秋?”哈维看着自己的女友,有些好奇她和布鲁斯·韦恩之间的关系。他倒不是怀疑瑞秋和对方有什么暧昧,就算有,只要在他和瑞秋认识之前,他也没法说什么,毕竟一位优秀的女性,拥有追求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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